推 sean2240:離譜 05/20 14:39
推 roder:只能說他自己蠢...你不告就換別人告你 05/20 14:42
→ roder:不走斑馬線本來就沒有絕對路權 我支持這種判決 05/20 14:43
→ alskdj:在台灣一事論一事 才不管你因果關係咧 05/20 14:55
→ alskdj:如果真的這樣 那以後我綠燈過十字路口都閉眼睛開車 05/20 14:55
→ alskdj:反正我綠燈! 05/20 14:55
推 yrt3168:自己蠢 不告就是等著被人弄 05/20 15:19
推 kennylan:一事論一事不代表不看因果關係,判決理由也寫了 05/20 16:03
推 Yench:違規哪來的天理? 05/20 16:57
→ roder:的確沒天理 酒駕應該自撞才對 05/20 17:01
推 tttttttiger:自己違規被撞本來就有責任... 05/20 17:05
推 NaouZ:酒駕歸酒駕, 行人違規肇事本來就該受罰, 很合理; 帝王斑馬線 05/20 18:46
→ NaouZ:有無敵路權, 相對地, 不走斑馬線或行人穿越道就不該有路權. 05/20 18:47
推 BillHuang:會這樣判一定是100公尺內有斑馬線天橋地下道 05/20 19:10
推 vinmo:值得追蹤一下 求償500萬最後法官判多少給他 05/20 19:22
推 cuteneo:不驗傷 傻了喔 05/20 19:51
推 jric:不只行人穿越道,只要是路口,行人都有路權 05/20 20:56
→ jric:這起應該是穿越"車道"被撞吧 05/20 20:56
推 kaodio:主要是駕駛也受傷了 反正受傷的最大 其他的法官會幫你凹 05/20 21:59
推 SakuraHana:看到小黃駕駛被判輸就好開心啊 05/20 22:30
推 cjack:很多時候事情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真的要稍微講話保守一 05/21 00:57
→ cjack:點,雖然這種判決會因法官而異。 05/21 00:57
→ ck940560:這判決很正常 沒有行人穿越道就不會有絕對路權 05/21 02:29
→ ck940560:在行人穿越道兩側2Meter以內被撞一定是100%無責任 05/21 02:31
→ ck940560:如果連一般路口都這樣的話幹麻還要設行人穿越道? 05/21 02:31
推 Free50280:據我所知 台灣目前行人還沒有絕對路權 行人走斑馬線只有 05/21 07:42
→ Free50280:優先路權 05/21 07:43
網路上看到 講絕對路權 根據103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
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
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看起來是絕對路權沒錯阿@@
套一篇 台南市警局102年3月的解釋
http://0rz.tw/CJr8Q
→ j21802:無限期支持把酒駕的王八蛋告到死 05/21 08:49
※ 編輯: boafans (210.208.83.246), 05/21/2014 10:19:13
→ ck940560:就是你的認知錯誤,不用懷疑 05/21 12:01
→ ck940560:沒有行人穿越道時法條還有寫說要"注意左右無來車" 05/21 12:03
→ ck940560:有行人穿越道基本上就是吃了被撞還是會死的無敵星星 05/21 12:09
噓 mobyshin:鬼島 05/21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