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nslinger:我比較在意牽著機車走到底算行駛還是行人... 08/01 14:50
推 gopower:沒發動就不算,在天龍很多牽機車走斑馬線 08/01 14:53
推 Bilthe:沒發動的狀態應該是判定為「大型隨身行李」吧 08/01 14:54
→ Gunslinger:可是之前不是有人紅燈牽車右轉被開單... 08/01 14:58
→ boafans:我在人行道上 沒有啟動坐在上面用腳嚕推車 被警察攔下來過 08/01 15:14
→ boafans:我跟警察說我沒啟動要用推的下人行道 警察說 這樣要用牽的 08/01 15:14
→ boafans:因此推測 只要是用牽的就是視為行人 至於要不要熄火不清楚 08/01 15:15
→ boafans: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雖然駕駛人先熄火,但牽車過馬路後又 08/01 15:19
→ boafans:繼續騎車,屬於延續性的駕駛行為,等於還是駕駛人 08/01 15:19
→ boafans:本案例視同行人 牽車的視同駕駛者 根據上面的解釋 08/01 15:30
→ boafans:警署交字第1010148162號 08/01 15:30
推 boafans:推回來 總結:機車故障推車=行人 其他遵守號誌 08/01 15:34
→ Gunslinger:了解 感謝解惑 08/01 15:46
推 lartanis:不過文中這樣的說法,是說機車掛了推車時也要放三角告示 08/01 15:59
→ lartanis:在車屁股那邊嗎? 08/01 15:59
→ Gunslinger:法官認定就是當時推車時為行人 不需要 08/01 16:00
推 Yaiba:樓上 你樓上是在諷刺明明是要推車 哪能放 除非掛著 08/01 16:19
→ Yaiba:再不然就是推車十公尺 移牌十公尺 推車十公尺 移牌十公尺∞ 08/01 16:20
推 b18902040:比較奇怪的是檢方說沒故障標誌有錯吧,挺白目的。 08/01 16:40
→ b18902040:真正沒常識,好像每個騎機車都會放標誌在機車裡海 08/01 16:42
推 sai1268:叫檢方去罰看hero一百遍,不認真也沒常識 08/01 16:55
推 tairandodx:我也覺得檢方有問題 08/01 18:00
推 silvester963:這次推法官明理 08/01 18:47
推 stwayne:檢方跟本腦殘╮(╯▽╰)╭ 08/01 18:52
推 roder:感謝法官 08/01 20:00
推 kennylan:其實很多有爭議的判決很大部分也在檢方就是~ 08/01 20:31
推 yrt3168:很多時候嗎馬是檢方沒事找碴 08/01 20:50
推 tonyhsie:檢察官是沒騎過機車嗎.... 08/01 21:31
推 kevinkle:官:何不食肉麋? 08/02 00:59
推 soniclee:我比較在意的是誰機車上會放且有空間三角告示牌 08/02 22:52
推 Seirra:檢方根本.....= = 08/04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