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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以下新聞與 Biker 無關 ^_^||| 但我與上面幾則的新聞一起看的 感覺有點類型 加上裡面有一個專有名詞 故還是PO一下好了 行人違規穿越分隔島被撞死 駕駛無罪 黃姓男子開車不慎撞死過馬路的李姓婦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法官查出黃並無超速等違規行為,因當時天色暗昏且李婦突然違規穿越分隔島, 黃反應不及才撞上,基於規矩駕車的信賴保護原則,判黃無罪。 法院調查,去年三月十七日晚間六時卅分, 黃男開車經過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往三峽方向,因煞車不及, 撞上自左側橫過馬路的李姓婦人;李婦全身多處受傷,送醫急救, 因創傷性休克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檢方認為,黃開車應注意車前狀況及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 隨時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卻疏未注意而肇事,依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 應該就是傳說中的[應注意未注意 審理中,黃辯稱,該路段沒有路燈,當時光線昏暗, 他以大約四十至五十公里的時速開車,沒有超速, 沒有想到會有人突然從分隔島走到車道;而當時他的右側有車,他無法閃避, 李婦在他車前約四到五公尺,緊急煞車不及仍撞上,他自認不應負肇事責任。 法官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李婦車禍前站在對向馬路邊,一名婦人走向李婦, 似乎勸導她不要靠近馬路及車輛;李婦沿路邊步行一小段後, 趁馬路上車流出現空隙之際,違規穿越馬路,並且從分隔島走到黃的車道。 怎麼在後面車道不做一樣的事就好了... 法官指出,交通事件的「信賴原則」,即駕駛人駕車時遵守交通規則, 因他人未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車禍,可免除刑責。如高速公路禁止行人上路, 駕駛人若依規定行車而撞死違規上高速公路的行人,基於信賴原則應予免責。 我學開車時怎麼記得老師是說就算是在高速公路撞到都有罪...法規改了嗎? 法官認為,依行車煞車距離摩擦係數,車速四十、五十公里的可應變煞車距離, 分別需要八點四及十三公尺;黃查無超速等違規行為, 煞車不及撞倒前方約四、五公尺的李婦,應判無罪。 上一篇專有名詞叫 絕對路權 這一篇叫規矩駕車的信賴保護原則 至於如果人是在行人穿越道 因為到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行人 撞到你就錯了 應該就不適用規矩駕車的信賴保護原則吧 -- 常發人好人名片    Yaiba:您好,我是好人       幫正妹組電腦送到府          外加一年到府維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39.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ker/M.1407809831.A.8B2.html
bughong: 實務見解就看74台上4219判例 08/12 10:23
olduck: 法官心情 08/12 10:26
sdiaa: 用那一條,看法官爽... 08/12 10:40
tgsh: 要知道,會進入到"判決"才無罪,表示檢察官已經有起訴了。這 08/12 10:50
tgsh: 司法只是活一半而已,根本應該檢察官直接不起訴,順便因為偵 08/12 10:50
tgsh: 查不公開,不用擔心被看在偵查庭裡狂飆痛罵死者家屬一頓才對 08/12 10:51
yafx4200p: 應注意而未注意 過失肇事 看法官要不要搬出來 08/12 10:54
NaouZ: 行人在快慢車道上都沒有路權, 且違規者也是肇事者, 怎能將 08/12 11:27
NaouZ: 過錯推給駕駛人? 講白一點, 就算在車道上超速, 駕駛人也不 08/12 11:28
NaouZ: 該被判刑處分, 因為車道上本來就不該有"行人"的出現. 08/12 11:29
PPPGGG: 同2F 看判的人心情 08/12 11:33
lostkimo: 這案例並不是絕對路權的緣故阿,主要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08/12 11:45
lostkimo: 的部分不成立,是行人突然出現,就算未超速也躲不掉。 08/12 11:45
FantasyNova: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這才是過失的定義 08/12 11:50
drift024: 應注意而未注意真是條萬用法規 顆顆 08/12 12:40
drift024: 感覺警察都認為普通人反射神經應該要跟超人一樣 08/12 12:40
FantasyNova: 能 08/12 13:17
BillHuang: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此例中法官見解為4~5公尺才出現 08/12 14:04
BillHuang: 速限下的應變停車距離遠大於4~5公尺,所以無過失 08/12 14:04
scufjh: 紅明顯 高速公路那邊應該也是要闡述忽然有行人衝出吧 08/12 15:11
scufjh: 如果遠遠就看到一個人走在高速公路路中間不要傻傻撞下去 08/12 15:12
scufjh: 補推~~~~ 08/12 15:15
lolen: 行人在斑馬線上面就像吃了無敵星星般的的絕對路權,就算闖 08/12 21:26
lolen: 紅燈跑去給別人撞,賠的就是開車或是騎機車的。反之在車道 08/12 21:26
lolen: 上則無路權,自己走在路上被酒駕的撞到,未必是酒駕的賠 08/12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