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K17 (嘰阿波)
看板biker
標題Fw: [車禍] 為閃避而造成車禍
時間Sat Oct 11 20:50:4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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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K17 (嘰阿波)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車禍] 為閃避而造成車禍
時間: Sat Oct 11 20:39:15 2014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3年10月09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事人A有受傷,有驗傷.
當事人B無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車子有移動,現場剎車滑行痕跡有拍照.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當事人A有保險,無聯絡保險公司.
當事人B騎的是別人的車,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imgur.com/sePgJ9Z 路口圖
無號誌,無監視錄影
當事人A是我弟弟,
車速約40,行經該路段看到當事人B車騎出來無減速,
為避免碰撞緊急剎車,但是車子滑倒人摔出,左腳,左手大面積擦傷.修車花了6500.
不確定是否有碰到當事人B的車.
當事人B車向左倒 (若有擦撞因該是向右倒?),無受傷.
車禍發生後我弟弟幫對方把車牽起來,
但對方一直出言不善(你一定騎很快才會撞到我,XX大學的學生就是..,小屁孩....etc)
路人幫忙報警,
到警局做筆錄當事人B也是一直數落我弟弟,後來被警察制止才停止.
筆錄作完後當事人B問我弟弟要不要和解(但無說明和解條件).
但因當時不清楚情況所以弟弟並沒有做任何決定.
六、問題:
後來有打電話詢問對方和解條件為何.
當事人B說像那樣子的巷子因該速度1.20km/h,
但當事人B一下說他路口有停下來,一下說他有減速.
是我弟弟自己騎太快才會飄移摔車.摔車後碰撞到她害他"嚇到".
當事人B表示他覺得我弟弟只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就不跟弟弟計較了.
要不然的話他要我們請賠"精神賠償".
我想因該是直接送調解委員會,
像這樣的情況責任歸屬應該是屬於哪一方呢?
雖然弟弟傷勢不重,是
否可以向對方請賠精神賠償呢?(因對方出言不遜)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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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pravity: 你還可以嘗試請她吃牢飯(服勞役 繳錢給國庫) 10/11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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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BK17 (220.141.126.198), 10/11/2014 20:50:44
→ xewxsfum: 聽描述像中年婦女?看路權是誰的,甚麼騎太快都是屁話 10/11 21:24
→ BK17: 怎麼看路權誰優先阿o_O,其實對方24歲左右。我弟21。 10/11 21:35
→ Virex: 對方是支道轉主幹道? 10/11 21:40
推 lun1110: 按路權來講你弟贏面大 10/11 21:45
→ BK17: 那精神賠償要怎麼請求啊?沒遇過不太了解呢。 10/11 21:49
→ shachitw: 怎麼看都你弟完全勝利,路權你弟的(主幹道) 對方支線道 10/12 01:18
→ shachitw: 再來因為對方不管有沒有減速或停下來,她嚇到你弟是事實 10/12 01:19
→ shachitw: 導致你弟閃避不及犁田,直接向對方請求醫療費用+修車費吧 10/12 01:20
→ shachitw: 如果對方不講理,的確該走調解委員會,不然就以刑逼民 10/12 01:21
→ shachitw: 告他過失傷害罪,至於精神賠償部分判賠機會不大 10/12 01:24
→ BK17: 謝謝大大提供意見。讓我們少擔心一些了>﹏< 10/12 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