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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先進大家好: 為了還原真相 下文略長 請大家多多包涵 小弟本週三(11/12)下班時段 於新竹公道五路(慢車道)與建新路口與轎車發生擦撞案件(往竹東方向) 雙方同向 騎乘摩托車在他右側的我距離他約1公尺 對方轎車欲右轉建新路沒打方向燈+沒看後照鏡 加上他右轉時疑似有帶一點油門 導致騎乘摩托車在他旁邊的我直接撞上對方轎車右後方 事故發生後 我的機車倒地 人也摔倒(有戴SOL so-2+下巴+手套) 所以人身當下無明顯外傷 已預約本日晚間6點於新竹國泰醫院就診 事故發生當下 對方馬上下車道歉並表明是他的錯 表示會賠償我車損的部分 意思是叫我不需要報警 之後把我的機車牽起移到旁邊(故已破壞現場) 但我想了想好像有點不妥 所以還是叫了警察來 順道一提 新竹警察給人的感覺有夠差 一到現場就一直抱怨說明明是小擦撞 雙方談好就好不用叫警察巴拉巴拉一大堆 回到正題 警察做完酒測+筆錄+事故圖畫好離開之後 對方表示附近200公尺就有機車店(家X X欣) 所以就跟著他到那邊去請老闆估價 去了才發現那家老闆跟他略有認識 老闆表示 車手把、三角台都已經歪了 然後珠碗要拆過才知道有沒有壞 (1500) (3300) (1500) 報價如上 當下雙方都有接收到這個價位 對方也點頭說他願意負責 聽到他願意負責 我也覺得他蠻有誠意 所以車殼+後照鏡小磨損也就沒換 然後昨天11/13下午拆車的時候我有到 對方沒到 珠碗拆下來發現有貓掉 貓的位置也是我車倒下的方向無誤 所以也請老闆換掉(老闆換之前也有打電話跟對方說) 然後時間轉移到昨天晚上9點 老闆說他都換好了 老闆也相信對方會負責所以我就把車牽走了 結果今天跟對方要討論財損的部分 對方說總共賠我5000(含車損) 看我能不能接受 我其他財損包含安全帽(3000)、手機背蓋刮傷(399)、手機保護殼DEVILCASE刮傷(980) 手機螢幕保護貼破裂(印象中好像花了600) 我就跟他說 ○先生 光是車損修下來就已經6300了 5000怎麼會夠 他才好像很緊張 一副不甘願的樣子 還要我跟他去車行看換下來的零件 又在那邊有的沒的講一堆 不想負責的樣子 我跟車店老闆當場傻眼 一直到了現在 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請版上比較懂的大大們給我一點建議 簡化事故圖如下 請各位大大參考 紅===========快慢車道分隔島======================= 綠 對方→↓ 燈 我→→→ =========== == == = 建 = = 新 = = 路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50.2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ker/M.1415950529.A.31D.html
leon36272835: 告他傷害。 11/14 16:20
mattias0228: 告下去 11/17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