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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新聞出來了 看起來指揮人員應該是義交 以下為新聞文章內容 -- 借刀殺人!遵守義交指揮竟被警開單 交通大隊撤單還清白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6703 義交指揮,警察抓人?桃園一名許姓男子昨(22)日下班行經大興西路及 蓮埔街路口停紅燈時,義交為解決車流堵塞便指揮左轉, 他卻在左轉後被3名員警攔下,以「違規紅燈左轉」為由開單, 讓他覺得很無奈。 在分享到臉書後,網友回應「借刀殺人啊!」不過,他求助交通大隊後已撤銷紅單, 但義交辛勤的在尖峰時間幫忙指揮交通,警察卻在一邊抓違規的行為, 讓許姓男子嘆「這社會病了!」 許姓男子在臉書PO出他的紅單並表示,自己在等紅燈時看見義交指揮左轉, 卻在轉彎後遇到警察攔下開單,經過他和義交的解釋後,員警仍執意開罰, 隨後義交便說「因為我的指揮害你被開單,我也要負責。」便掏出1000元以示負責。 許姓男子不懂,義交辛勤的指揮和幫忙,卻害駕駛莫名被開罰單, 以後還有誰敢當義交,還有誰要理會義交的指揮? 此文在網路上引起網友熱議, 紛紛表示「可以去監理站申訴」、「這就是鬼島台灣嗎?」。 隨後交通大隊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中, 「路口遇有交通指揮人員與號誌時,以交通指揮人員為主。」條例, 為許姓男子撤銷紅單,但這也讓許姓男子感嘆,義交指揮、警察抓違規, 「社會真的生病了!」 -- 看了之前的討論,義交執行時要有警察監督 否則等同一般人,沒有公權力 指揮效力 小於 交通號誌效力 如果在沒有警察監督的狀況下 依照義交指揮 但違反號誌的話 應該還是會被開罰......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6.21.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443085952.A.23E.html
F35B: 輿論壓力撤銷的吧,這件事情警察雖然真的滿機車,但義交只要 09/24 18:09
F35B: 日後還是未依照燈號指揮交通,仍然會有這糾紛的。 09/24 18:10
scps14: 所以新聞情況是屬於沒有警察在場嗎? 09/24 18:50
scps14: 若因為輿論 忽視違法取消罰單 那之後類似案件要怎麼處理? 09/24 18:51
FFFFFFFF: 要嘛自己舉證或吞下去 09/24 20:30
darkaikainu: 已經擾民了,也不想想那個申訴和網路取暖花費多少 09/24 21:56
darkaikainu: 精神和時間。就跟之前吵的禮讓救護車一樣,擾民 09/24 21:57
darkaikainu: 別以為取暖不耗心力,光是戰文和酸文就比上班還累了 09/24 22:00
darkaikainu: 想要隔天上班有精神就是自己吞罰單,要省罰單錢就是 09/24 22:01
darkaikainu: 耗費精神。遇到這種事情不管怎麼處理,都是賠的 09/24 22:02
darkaikainu: 反正已後遇到警察以外的人指揮都無視就好,最佳處理 09/24 22:03
darkaikainu: 不聽義交指揮又沒罰則。這樣想事情就變很單純了 09/24 22:04
trees880098: 不聽義交指揮沒罰則? 09/25 01:15
kennylan: d大說的是只有義交沒有警察的情況吧 09/25 08:12
※ 編輯: scps14 (163.26.21.197), 10/20/2015 1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