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509942: 撞死咖實在 12/07 12:02
噓 abianfuck: 幹 12/07 12:02
推 arrenwu: 168萬,撞死不見得賠比較少 12/07 12:02
推 klm: 以後會不會窮困人家故意讓老人去被撞阿. 12/07 12:02
推 STi2011: 三成責任是指? 12/07 12:02
噓 qwer1988: 扯 12/07 12:02
推 kosuke: 頂尖對決 12/07 12:02
噓 easy101: 鬼島 12/07 12:02
→ DUKEYANG: 又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倒楣的王女 12/07 12:02
噓 pierreqq: 責任比的笑話...唉 12/07 12:02
推 wade6510: 太扯了吧 違規被撞死還要收錢? 12/07 12:03
噓 lkrichard: .... 那肥宅衝去馬路上找車撞 能發揮最後的價值嗎 12/07 12:03
噓 PPPGGG: 三成 168... 12/07 12:03
推 gwo21: 法官的認定是看心情的嗎 12/07 12:03
噓 Mayinggo: 3成 168 12/07 12:03
→ linceass: 三寶頂尖對決 12/07 12:03
→ DUKEYANG: 認識一個朋友親戚 本來家庭負債累累 被撞死清償還買房 12/07 12:03
噓 logojuju55: 好爽喔 當法官檢察官回家都用飛的,傲視地上一群賤民 12/07 12:03
推 zz71: 三寶的頂尖對決 12/07 12:03
噓 doreme: 應注意未注意,是假車禍最好的選擇 12/07 12:03
→ easy101: 那天法官失戀會不會判更重 12/07 12:03
噓 CREA: 大概又是說她應注意而未注意 12/07 12:03
噓 kopiayu: 法官是在判啥?不懂耶,騎機車的有夠衰的 12/07 12:03
→ wade6510: 那故意給車撞的 法官大概也會判對方要付錢吧 12/07 12:04
噓 aki52020: 一個年輕未來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就這樣被害慘了 12/07 12:04
→ logojuju55: 通常是看法助那天送上來的茶好不好喝來下判決的 12/07 12:04
→ baiya: 馬的 又要用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判 難怪一堆人故意找車撞 12/07 12:04
推 cka: 這太扯啦.... 12/07 12:05
噓 asddptt: 幹..168萬...人肉提款機哦 12/07 12:05
→ logojuju55: 違規+逆向,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ㄏ 12/07 12:05
噓 pierreqq: 反正在精神賠償上多灌一些水, 法官不砍都算賺到 12/07 12:06
推 p23j8a4b9z: 低等賤民怎麼可以質疑法官大人呢 優質法律仁欸 12/07 12:06
推 arrenwu: 這法官的判決沒有那麼大爭議吧 12/07 12:07
→ arrenwu: 駕駛規則上本來就有提到你隨時要注意前方路況啊 12/07 12:07
→ arrenwu: 教練也有講過,不管是不是綠燈都要注意前面 12/07 12:07
推 hahax52: 說三寶是怎樣?女騎士就新聞上來說並無過錯...3成太扯!! 12/07 12:08
→ tibon: 所以才會那麼人想用多假車禍來騙錢 法官功不可沒哦哦哦哦 12/07 12:11
→ linceass: 以後買台千萬車跟人撞就好了 一定賺 12/07 12:12
噓 YCL13: 快快快,缺錢要假車禍的人學著點,不要再假摔了。 12/07 12:16
→ wind0710: 某些人邏輯就是,責任要比例分攤,縱使違規也一樣 12/07 12:17
推 truffaut: 臺中還發生過 小朋友突然跑到路上被消防車撞的 12/07 12:20
噓 g007: 幹 那剩下七成誰負責?求償七百多萬可以直接這樣判嗎? 12/07 12:20
→ thirtycm: 鬼島法官 12/07 12:21
推 s9623452: 頂尖對決 12/07 12:21
噓 ghjkl1478: 他媽的憑甚麼要付3成責任 12/07 12:26
噓 petguy: 台灣是怎樣對方錯又有錢拿 12/07 12:42
推 MRheartblue: 法官也只是根據鑑定小組的結論做判決 12/07 12:42
推 ninet: 她還有父母要照顧,不公平 12/07 12:54
噓 cwind07: 不要命就可上街找人攤責任 12/07 13:3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114.42.60.60), 12/08/2015 00:04:13
推 ck1215: 應注意未注意這條真的太靠北了 這種情況是要注意什麼 12/08 00:07
→ william7713: 應該獅子大開口 求償一億 這樣三成就三千萬 法官也判 12/08 00:13
噓 orice55613: 衰小欸 12/08 00:19
噓 yushenlin: 廢法官 12/08 00:20
→ yang05041833: 請問一下這168萬強制險有賠嗎 12/08 00:20
推 dan6658123: 應注意而未注意是指騎士沒煞車嗎? 12/08 00:27
→ ck940560: 都是醫藥費的話強制險應該會cover不少 12/08 00:29
推 dan6658123: 沒影片可以判斷... 騎士真雖遇到超級三寶... 12/08 00:29
推 YaPTT: 剛剛去看保單 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2百萬 12/08 00:30
→ YaPTT: 這麼多應該都可以出險吧 12/08 00:30
→ YaPTT: 還有一個殘廢或死亡每一個人也兩百萬 12/08 00:31
噓 b228103004: 誇張 12/08 00:45
推 s123188s: 65歲的身體難到不用考慮折舊? 12/08 00:59
→ parislove3: 該路段速限50公里 王女當時時速為60公里 12/08 01:25
→ parislove3: 建議各位去看判決書 新聞寫得太過簡略 12/08 01:30
噓 sunlight0530: 幹 殺小 12/08 09:10
噓 TokyoHeart: 真的很奇怪耶這個國家的法律 12/08 09:38
推 MTBSsales: 也許一位原有大好前程的年輕女性會為了還債而下海,不 12/08 09:52
→ MTBSsales: 管後面如何,只能說:幹你娘的鬼判決! 12/08 09:52
噓 BEDA: 看過黑油的判決還對台灣司法有甚麼期待啊 12/08 10:29
噓 sslmsslm: 慘 12/08 10:35
噓 d200190: 問號 12/08 11:23
推 yuxiang: 殺小,60很快嗎?60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煞不住啦,逆向就是 12/08 12:26
→ yuxiang: 錯還有他媽的傻小疑問啦 12/08 12:26
噓 opmew: 扯 12/08 12:33
推 eric791112: 呵呵 沒在看吼 12/08 12:36
推 koiopolo2: 超速就真的是有過失了 雖然很雖小是真的 12/08 12:51
→ koiopolo2: 但願是只要強制險負擔完就沒了 … 12/08 12:52
→ firetfd119: 這樣看來逆向還是有路權的,要注意突然逆向的車喔~ 12/08 13:05
→ eric791112: 本件會被認定有過失,係因依當時情形無不能注意之條件 12/08 13:54
→ eric791112: ,於是先推定過失,而駕駛人一定沒裝行車紀錄器故根本 12/08 13:54
→ eric791112: 不可能舉反證推翻,再加上她承認超速如此認定過失 12/08 13:54
噓 elvis30901: 我的天啊 看完心理五味雜陳耶 誰知道下一個是誰 12/08 17:32
→ elvis30901: 跟大富翁一樣 踩到逆向斜行死三寶 失去168 萬 12/08 17:34
→ elvis30901: 話說三成是哪三成啊 好想知道喔 這種法官可以送給非洲 12/08 17:34
→ elvis30901: 邦嗎 12/08 17:34
推 SakuraHana: 有趣,平常兩輪版最愛鼓吹以刑逼民,現在換兩輪受害, 12/08 22:11
→ SakuraHana: 就變成爛法官爛法律啦? 12/08 22:11
推 pipilupi: 扯!!希望能再上訴 12/08 22:34
→ shermanqoo: 去司法院檢索系統 能查到其他有趣的東西 12/09 00:01
→ shermanqoo: 法官這樣判不意外拉 被告自己有承認超速 12/09 00:01
→ shermanqoo: 如果沒超速 應該可以把過失縮得更小或沒有~用強制險賠 12/09 00:02
推 TaiwanNeko: 保險很重要,第三人責任險至少保300萬 12/09 06:40
噓 muaa: 衰小 12/09 08:02
噓 tomstrike: 家人廢物再利用 不錯喔 12/09 16:29
→ tomstrike: 想辦法放在輪椅上出去 看有沒有衰洨人會回收 加減賺 12/09 16:33
→ darkaikainu: 就跟A到幾千萬的跑車一樣,3成責任就幾百萬修理費 12/09 21:00
→ darkaikainu: 之前還有個是撞到會計師的,人家月薪很高 12/09 21:01
→ darkaikainu: 所以它受傷不能上班的損失也要個十來萬 12/09 21:01
→ eric791112: 實務上未注意車前狀況就30%啦,我記得警卷不都該主張4 12/10 00:37
→ eric791112: 0-50嗎?就算如此未何會發生碰撞呢?推定推定 12/10 00:37
→ eric791112: 法律上人的價值本有不同也不意外,過失傷害原告最好不 12/10 00:38
→ eric791112: 要高所得被告相反 12/10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