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iverson649:這時就要說了~拿到諾貝爾獎~就是好的證明嗎? 02/21 17:40
→ tinmar:當然不是好的證明 文中脈絡只是在諷刺朱拿寫得比較好開脫 02/21 18:06
推 Agency:現代著作權發展根本是個SUCK 02/21 18:30
→ Agency:看報導原文 我到覺得她說不是理由是在前面非引言的部份 02/21 18:31
→ Agency:要電它 拜託將整個談話脈絡找出來 02/21 18:32
→ Agency:在下評論不遲 02/21 18:32
→ Agency:不管是季季 或是 朱天心 都講到一個重點 02/21 18:32
→ Agency:那就是思想/表達二分法 02/21 18:33
→ Agency:誰說沒有理由 思想/表達二分法就是理由 02/21 18:33
→ Agency:但只看到很多人視而不見 說這些評審失格 02/21 18:33
推 Falider:著作權發達?你害我揉了眼睛好幾下,會痛的。 02/21 18:34
推 Agency:當然 思想/表達二分法 有其內在困境與實行困難 02/21 18:51
→ Agency:但無論如何這無疑是個“不是抄襲”的理由 02/21 18:52
→ Agency:它可以被檢視 但說出來的理由被視而無睹或不屑 02/21 18:53
→ Agency:誰又該為此而負責? 02/21 18:54
推 Falider:嗯,希望知韻之人夠多,否則樓上您這琴白彈了 02/21 18:59
推 untitled:簡單講一句:你有沒有去讀過兩篇的原文? 02/21 19:38
推 mrfreud:寫得好不好的確很重要 因為就算是抄襲 但寫出超出原作許多 02/21 21:22
→ mrfreud:的創造力的話 這時說是抄襲 其實沒多大意義 02/21 21:22
→ mrfreud:前提是他寫的價值真的有比較高 02/21 21:23
→ mrfreud:例如莎士比亞之於其他被他抄的人...雖然如今來看 是抄襲 02/21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