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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這篇要回應的是針對推文關於抄襲的部分 有人推說九把刀對抄襲者都很寬宏大量 頂多要求道歉,而沒有進行訴訟 個人不能妄加揣測九把刀的真正想法 但他不提告的理由其實很簡單 因為一定告不贏 提告頂多庭外和解,甚至敗訴,反而讓自己難堪 因為法律對「抄襲」的認定很嚴 保障的是文句,而不是創意和概念 那幾次的抄襲事件中抄的都是創意 抄襲者文章中沒有和九把刀創作有「整段一模一樣」的句子 (吳淡如之前會被告抄襲,就是因為整段文句數字都一模一樣) 無論如何提告都不會贏 舉個音樂上的例子 樂曲要構成抄襲,要8個音節都一模一樣才算 之前在中國鬧很大的花兒樂團到處抄襲日本歐美樂曲當自己創作事件 他都只抄「7個音節」,所以其實在法律上完全搆不成犯罪 被告也不會輸 不過因為花兒樂團是簽在國際唱片公司EMI旗下 事情爆發後造成EMI各地分公司很大被抵制壓力 (尤其日本,花兒的代表曲副歌完全抄PUFFY的歌) 所以唱片公司才採取行動道歉並補簽授權約、賠償唱片收入的一半 所以九把刀要訴諸法律其實是沒用的 因為抄襲者只是拿他的創意另外發揮 人物、角色、文字敘述都改了 這根本不構成法律上的抄襲 只有道德瑕疵 也所以高中生抄襲事件中 文學獎的評審認為是臨摹而非抄襲 (我猜那高中生一定也知道這點 所以死不認錯,因為這真的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但這不代表高中生就是對的,上法院就會贏 通常這種情況法院會傾向讓雙方庭外和解 高中生可能會要賠一筆賠償金才能和解) 九把刀採取這種公開輿論的作法 也是他唯一能做的 因為大眾對於抄襲的認定很寬 輿論絕對會站在九把刀這邊 尤其文學創作這種強調「原創性」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50.236
qqgirlcom:所以一本書只抄襲7成就不算抄襲囉? 02/19 23:16
qqgirlcom:人名更改 結局更改 其餘都差不多 這樣就不算抄襲? 02/19 23:17
arrakis:樓上我想這等你真的研究過"抄襲"在法律場合上的判定之後再 02/19 23:18
arrakis:說這種情緒發言會比較好. 02/19 23:18
circa:怎麼討論到抄襲風波... 02/19 23:50
gibbens:我不認為一樓哪裡情緒了? 02/20 00:05
Vonee:過去實務上曾以"連續40個字"含標點相同為抄襲的認定標準。 02/20 00:10
Vonee:如同原po所言,現實與法律的認定是有極大的落差。 02/20 00:11
arrakis:所以無法訴諸法律者, 當以公眾之力代行之 (苦笑) 02/20 00:13
arrakis:但這又牽涉一個難以查證的道德問題. 02/20 00:14
arrakis:柯景騰是否清楚了解自己作為一個知名的創作者所具有的曝光 02/20 00:14
arrakis:率與號召力? 02/20 00:14
arrakis:是否清楚了解, 自己在文章中所使用的明喻及暗示, 將大幅度 02/20 00:16
arrakis:影響讀者? 02/20 00:16
nawussica:抄沒什麼 技術好不好 敢不敢而已( ′-`)y-~ 02/20 00:29
Anero:這篇文很有意思 讓我忍不住又重新思考起抄襲事件 02/20 00:30
arrakis:是十八禁的... 02/20 00:34
beyondmiss:我有看過抄襲的文章..跟原文幾乎一樣 02/20 01:02
lk1205:沒有幾乎吧 應該說改寫? 02/20 01:05
Giddens:太陽氏出版社,葛蘭一字不漏抄襲,並承認,我沒告。如何? 02/20 01:15
Giddens:葛蘭整段整段逐句逐字抄襲,抄襲了至少五個故事 02/20 01:17
Giddens:作者承認,出版社承認,我告了沒?我曝光抄襲者真實姓名了 02/20 01:18
Giddens:了沒? 我要求過任何金錢"賠償"了沒? 上警局了沒? 02/20 01:19
AppleAlice:就我印象中看到的,高中生得獎主要是因為創意,既然他 02/20 01:19
qqgirlcom:推樓上 02/20 01:20
AppleAlice:的idea是「臨摹」的,即便不違法是否應該獲獎,並且在 02/20 01:20
DragonKill:刀大 不要來淌混水啦 回了只會傷害你 02/20 01:20
AppleAlice:被臨摹對象提出抗議以後評審還力挺,這一點我是很質疑 02/20 01:20
qqgirlcom:居然殺出了個程咬金 更正為推Giddens 02/20 01:21
Giddens:我只闢謠,其餘不管。 02/20 01:21
AppleAlice:qq大sorry啦... 02/20 01:21
DragonKill:看看人家的觀點 覺得有道理的留著 放屁的就當狗吠 02/20 01:21
lk1205:我所說的改寫 是指高中生獲獎事件 我也覺得 既然那麼有嫌疑 02/20 01:22
arrakis:讀人社出來的人, 以社會學家為ID的人, 可以有多少理由不懂 02/20 01:22
arrakis:何謂未審先判? 02/20 01:22
lk1205:的一篇文章 為什麼還可以獲獎 02/20 01:22
DragonKill:現在你的身分已經不適合九刀杯那時的熱血了 02/20 01:22
circa:對阿 認真就輸了...到時候要被說在炒話題 02/20 01:23
DragonKill:說真的 很羨慕當時你堅持下去的勇氣 02/20 01:23
arrakis:看來你始終就是個只管發洩自己怒氣的人. 02/20 01:23
Giddens:還是一句 我只闢謠,其餘批評自便。 02/20 01:24
DragonKill:加油 當三四十歲的人也會看你的書 你就真的成功了 02/20 01:24
arrakis:當然是我自便, 還輪得你給我資格? 02/20 01:24
arrakis:缺字, 到 02/20 01:25
DragonKill:我放棄的寫作夢 幫我完成他吧 ><~~~~ 02/20 01:25
lk1205:我看不到哪裡未審先判欸 02/20 01:25
circa:如果真的享批瓶他 寫信給他吧 我想九把刀也會給你回應 02/20 01:26
qqgirlcom:我並沒有看到他哪邊只管自己發洩了 他只是提出正解不是? 02/20 01:27
circa:何必一直在板上批評他... 02/20 01:27
arrakis:(笑) 你可能曉得何謂標題殺人法, 可以從這個方向去推想. 02/20 01:27
qqgirlcom:有人說 類似不算抄襲 他就提出了抄襲的證據 02/20 01:27
circa:如果真的想批評他....哀 一堆字沒選好 SORRY 02/20 01:27
qqgirlcom:這樣也只是發洩而已? 02/20 01:27
arrakis:意見領袖(具影響力者)發出的言論對其支持者是否有影響力? 02/20 01:28
arrakis:希望我說得夠簡單. 02/20 01:28
qqgirlcom:葛蘭整段整段逐句逐字抄襲,抄襲了至少五個故事<==== 02/20 01:29
qqgirlcom:這是他說了算的? 沒有確定? 02/20 01:29
lk1205:對了 陳同學跟葛蘭文化有什麼關係? 02/20 01:29
DragonKill:不需要闢謠啦 ><~~~ 笑笑 心裡明白就好 02/20 01:29
lk1205:可不可以a大就葛蘭抄襲事件來發表一下看法? 02/20 01:30
arrakis:我說的發洩, 在於他處理事情的觀點, 以後當時(到現在)很多 02/20 01:30
arrakis:的動作. 02/20 01:30
arrakis:沒有看法, 當時我已經完全不在刀板出沒, 陳同學與政大二事 02/20 01:31
arrakis:, 前者當時我還在刀板出沒, 後者當時略有找看資料. 02/20 01:32
arrakis:葛蘭一事我完全沒投入注意. 02/20 01:32
Giddens:時間順序: 政大女生-->太陽氏葛蘭-->新店陳生 02/20 01:33
Giddens:時間順序: 政大女生-->太陽氏葛蘭-->新店陳生 02/20 01:33
arrakis:so? 沒看法就是沒看法. 你應該還找得到我當時以同樣ID的文 02/20 01:34
arrakis:我就是質疑你在處理這件事的方法, 與你身為創作人的立場中 02/20 01:35
arrakis:的矛盾. 02/20 01:35
arrakis:時序問題, 記憶加減有錯, 也許你可從你的板上查證. 02/20 01:36
arrakis:反正我記得葛蘭一事我沒有在你的板上發表意見. 02/20 01:37
arrakis:出門, 如欲繼續, 或可發信. 推文不易全盤陳述. 02/20 01:38
lk1205:不管是否有抄襲 就陳同學得獎這點 我還蠻存疑的 02/20 01:41
lk1205:第一次得獎還說的過去 第二次複查的時候 不更改判定 02/20 01:41
lingz1024:三四十歲看九把刀的人? 應該有吧,我就認識一些 :) 02/20 01:50
GoldenMouse:嘖嘖,我現在似乎看到原作者一出現,有人很興奮? 02/20 03:21
GoldenMouse:不過還是建議某些人看文抄襲的文章在大放厥詞就是了 02/20 03:25
hantom:我呀 我過30了... 金逼哀 一下就老了 〒△〒 02/20 05:20
nonoise:換個方式想 葛蘭事件也許就是九把刀處理的太成功了 所以沒 02/20 10:37
nonoise:有人知道 也沒人想知道 處理不好的政大 陳生 就廣為人知 02/20 10:38
lk1205:我想說的是 如果今天抄襲事件都處理得很好 那大家都會接受 02/20 11:02
lk1205:九把刀的書嗎? 我想不會 那麼講抄襲事件有什麼鳥用 比較好 02/20 11:02
lk1205:鞭? 02/20 11:03
DanBlack:人就是如此 看見自己接受的 不認同的就裝做視而不見 02/20 11:05
lk1205:如果要說標題是紅不紅 那我可以說 抄襲事件的確讓九把刀紅 02/20 11:05
lk1205:了 但是在這討論串裡 我看到更多人問的是他的書為什麼有 02/20 11:05
lk1205:人想看 有人不想看 但好像有許多人答不出一個所以然 02/20 11:07
lk1205:冒著我會被提告的風險 我大膽的說 李敖他動不動就提告 02/20 11:08
lk1205:動不動就使用言語暴力 有人會說他的文章好看是因為他的個 02/20 11:09
lk1205:性所為? 同樣的 九把刀的書好不好看 跟他抄襲事件處理得怎 02/20 11:10
lk1205:樣 似乎沒有太大的關係 02/20 11:10
hankgood:原PO主要是質疑其實力和他的走紅有沒有關係 02/20 13:35
hankgood:不懂怎麼某些人狂抓他的個性作文章 這樣也就算了 02/20 13:36
hankgood:居然還有沒查清楚就做蓋棺論定的 我不覺得這樣的態度 02/20 13:36
hankgood:是對的 你可以討厭 認為別人非得討厭不可 就不太好了 02/20 13:37
hankgood:更何況是對事情沒全盤了解?? 02/20 13:38
DanBlack:這應該算是藉題發揮吧 有些人本來就對人不對事了... 02/20 16:38
arrakis:曾經喜歡過當然討厭起來會是恨之入骨的啊... 02/20 20:50
arrakis:不過說借題發揮嘛...這, 可能就要請您稍稍閱讀一些關於文 02/20 21:01
arrakis:化傳播的歷史與論述了, 簡言之, 動輒打壓很容易演變成文化 02/20 21:02
arrakis:創意有志難伸, 既阻礙創意演化亦隔斷作品散佈. 02/20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