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qgirlcom:所以一本書只抄襲7成就不算抄襲囉? 02/19 23:16
→ qqgirlcom:人名更改 結局更改 其餘都差不多 這樣就不算抄襲? 02/19 23:17
推 arrakis:樓上我想這等你真的研究過"抄襲"在法律場合上的判定之後再 02/19 23:18
→ arrakis:說這種情緒發言會比較好. 02/19 23:18
→ circa:怎麼討論到抄襲風波... 02/19 23:50
→ gibbens:我不認為一樓哪裡情緒了? 02/20 00:05
→ Vonee:過去實務上曾以"連續40個字"含標點相同為抄襲的認定標準。 02/20 00:10
→ Vonee:如同原po所言,現實與法律的認定是有極大的落差。 02/20 00:11
→ arrakis:所以無法訴諸法律者, 當以公眾之力代行之 (苦笑) 02/20 00:13
→ arrakis:但這又牽涉一個難以查證的道德問題. 02/20 00:14
→ arrakis:柯景騰是否清楚了解自己作為一個知名的創作者所具有的曝光 02/20 00:14
→ arrakis:率與號召力? 02/20 00:14
→ arrakis:是否清楚了解, 自己在文章中所使用的明喻及暗示, 將大幅度 02/20 00:16
→ arrakis:影響讀者? 02/20 00:16
→ nawussica:抄沒什麼 技術好不好 敢不敢而已( ′-`)y-~ 02/20 00:29
推 Anero:這篇文很有意思 讓我忍不住又重新思考起抄襲事件 02/20 00:30
→ arrakis:是十八禁的... 02/20 00:34
推 beyondmiss:我有看過抄襲的文章..跟原文幾乎一樣 02/20 01:02
→ lk1205:沒有幾乎吧 應該說改寫? 02/20 01:05
推 Giddens:太陽氏出版社,葛蘭一字不漏抄襲,並承認,我沒告。如何? 02/20 01:15
→ Giddens:葛蘭整段整段逐句逐字抄襲,抄襲了至少五個故事 02/20 01:17
→ Giddens:作者承認,出版社承認,我告了沒?我曝光抄襲者真實姓名了 02/20 01:18
→ Giddens:了沒? 我要求過任何金錢"賠償"了沒? 上警局了沒? 02/20 01:19
→ AppleAlice:就我印象中看到的,高中生得獎主要是因為創意,既然他 02/20 01:19
推 qqgirlcom:推樓上 02/20 01:20
→ AppleAlice:的idea是「臨摹」的,即便不違法是否應該獲獎,並且在 02/20 01:20
→ DragonKill:刀大 不要來淌混水啦 回了只會傷害你 02/20 01:20
→ AppleAlice:被臨摹對象提出抗議以後評審還力挺,這一點我是很質疑 02/20 01:20
→ qqgirlcom:居然殺出了個程咬金 更正為推Giddens 02/20 01:21
推 Giddens:我只闢謠,其餘不管。 02/20 01:21
→ AppleAlice:qq大sorry啦... 02/20 01:21
→ DragonKill:看看人家的觀點 覺得有道理的留著 放屁的就當狗吠 02/20 01:21
→ lk1205:我所說的改寫 是指高中生獲獎事件 我也覺得 既然那麼有嫌疑 02/20 01:22
→ arrakis:讀人社出來的人, 以社會學家為ID的人, 可以有多少理由不懂 02/20 01:22
→ arrakis:何謂未審先判? 02/20 01:22
→ lk1205:的一篇文章 為什麼還可以獲獎 02/20 01:22
→ DragonKill:現在你的身分已經不適合九刀杯那時的熱血了 02/20 01:22
→ circa:對阿 認真就輸了...到時候要被說在炒話題 02/20 01:23
→ DragonKill:說真的 很羨慕當時你堅持下去的勇氣 02/20 01:23
→ arrakis:看來你始終就是個只管發洩自己怒氣的人. 02/20 01:23
推 Giddens:還是一句 我只闢謠,其餘批評自便。 02/20 01:24
→ DragonKill:加油 當三四十歲的人也會看你的書 你就真的成功了 02/20 01:24
→ arrakis:當然是我自便, 還輪得你給我資格? 02/20 01:24
→ arrakis:缺字, 到 02/20 01:25
→ DragonKill:我放棄的寫作夢 幫我完成他吧 ><~~~~ 02/20 01:25
→ lk1205:我看不到哪裡未審先判欸 02/20 01:25
→ circa:如果真的享批瓶他 寫信給他吧 我想九把刀也會給你回應 02/20 01:26
推 qqgirlcom:我並沒有看到他哪邊只管自己發洩了 他只是提出正解不是? 02/20 01:27
→ circa:何必一直在板上批評他... 02/20 01:27
→ arrakis:(笑) 你可能曉得何謂標題殺人法, 可以從這個方向去推想. 02/20 01:27
→ qqgirlcom:有人說 類似不算抄襲 他就提出了抄襲的證據 02/20 01:27
→ circa:如果真的想批評他....哀 一堆字沒選好 SORRY 02/20 01:27
→ qqgirlcom:這樣也只是發洩而已? 02/20 01:27
→ arrakis:意見領袖(具影響力者)發出的言論對其支持者是否有影響力? 02/20 01:28
→ arrakis:希望我說得夠簡單. 02/20 01:28
→ qqgirlcom:葛蘭整段整段逐句逐字抄襲,抄襲了至少五個故事<==== 02/20 01:29
→ qqgirlcom:這是他說了算的? 沒有確定? 02/20 01:29
→ lk1205:對了 陳同學跟葛蘭文化有什麼關係? 02/20 01:29
推 DragonKill:不需要闢謠啦 ><~~~ 笑笑 心裡明白就好 02/20 01:29
→ lk1205:可不可以a大就葛蘭抄襲事件來發表一下看法? 02/20 01:30
→ arrakis:我說的發洩, 在於他處理事情的觀點, 以後當時(到現在)很多 02/20 01:30
→ arrakis:的動作. 02/20 01:30
→ arrakis:沒有看法, 當時我已經完全不在刀板出沒, 陳同學與政大二事 02/20 01:31
→ arrakis:, 前者當時我還在刀板出沒, 後者當時略有找看資料. 02/20 01:32
→ arrakis:葛蘭一事我完全沒投入注意. 02/20 01:32
推 Giddens:時間順序: 政大女生-->太陽氏葛蘭-->新店陳生 02/20 01:33
→ Giddens:時間順序: 政大女生-->太陽氏葛蘭-->新店陳生 02/20 01:33
→ arrakis:so? 沒看法就是沒看法. 你應該還找得到我當時以同樣ID的文 02/20 01:34
→ arrakis:我就是質疑你在處理這件事的方法, 與你身為創作人的立場中 02/20 01:35
→ arrakis:的矛盾. 02/20 01:35
→ arrakis:時序問題, 記憶加減有錯, 也許你可從你的板上查證. 02/20 01:36
→ arrakis:反正我記得葛蘭一事我沒有在你的板上發表意見. 02/20 01:37
→ arrakis:出門, 如欲繼續, 或可發信. 推文不易全盤陳述. 02/20 01:38
→ lk1205:不管是否有抄襲 就陳同學得獎這點 我還蠻存疑的 02/20 01:41
→ lk1205:第一次得獎還說的過去 第二次複查的時候 不更改判定 02/20 01:41
推 lingz1024:三四十歲看九把刀的人? 應該有吧,我就認識一些 :) 02/20 01:50
推 GoldenMouse:嘖嘖,我現在似乎看到原作者一出現,有人很興奮? 02/20 03:21
→ GoldenMouse:不過還是建議某些人看文抄襲的文章在大放厥詞就是了 02/20 03:25
推 hantom:我呀 我過30了... 金逼哀 一下就老了 〒△〒 02/20 05:20
→ nonoise:換個方式想 葛蘭事件也許就是九把刀處理的太成功了 所以沒 02/20 10:37
→ nonoise:有人知道 也沒人想知道 處理不好的政大 陳生 就廣為人知 02/20 10:38
→ lk1205:我想說的是 如果今天抄襲事件都處理得很好 那大家都會接受 02/20 11:02
→ lk1205:九把刀的書嗎? 我想不會 那麼講抄襲事件有什麼鳥用 比較好 02/20 11:02
→ lk1205:鞭? 02/20 11:03
推 DanBlack:人就是如此 看見自己接受的 不認同的就裝做視而不見 02/20 11:05
→ lk1205:如果要說標題是紅不紅 那我可以說 抄襲事件的確讓九把刀紅 02/20 11:05
→ lk1205:了 但是在這討論串裡 我看到更多人問的是他的書為什麼有 02/20 11:05
→ lk1205:人想看 有人不想看 但好像有許多人答不出一個所以然 02/20 11:07
→ lk1205:冒著我會被提告的風險 我大膽的說 李敖他動不動就提告 02/20 11:08
→ lk1205:動不動就使用言語暴力 有人會說他的文章好看是因為他的個 02/20 11:09
→ lk1205:性所為? 同樣的 九把刀的書好不好看 跟他抄襲事件處理得怎 02/20 11:10
→ lk1205:樣 似乎沒有太大的關係 02/20 11:10
推 hankgood:原PO主要是質疑其實力和他的走紅有沒有關係 02/20 13:35
→ hankgood:不懂怎麼某些人狂抓他的個性作文章 這樣也就算了 02/20 13:36
→ hankgood:居然還有沒查清楚就做蓋棺論定的 我不覺得這樣的態度 02/20 13:36
→ hankgood:是對的 你可以討厭 認為別人非得討厭不可 就不太好了 02/20 13:37
→ hankgood:更何況是對事情沒全盤了解?? 02/20 13:38
推 DanBlack:這應該算是藉題發揮吧 有些人本來就對人不對事了... 02/20 16:38
推 arrakis:曾經喜歡過當然討厭起來會是恨之入骨的啊... 02/20 20:50
→ arrakis:不過說借題發揮嘛...這, 可能就要請您稍稍閱讀一些關於文 02/20 21:01
→ arrakis:化傳播的歷史與論述了, 簡言之, 動輒打壓很容易演變成文化 02/20 21:02
→ arrakis:創意有志難伸, 既阻礙創意演化亦隔斷作品散佈. 02/20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