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推理大師的麥可康納利寫的並不是推理小說,
從劇情上來看比較像犯罪小說,
雖然是第三人稱的寫法,但故事是以第一人稱的方式進行,
故事中不會有我:「XXXXXXXX」的內容,
而寫為鮑許:「XXXXXXXX」,
這有一個好處,康納利不用著墨太多主人翁的內心世界,
偶爾他可以出現鮑許心想,鮑許認為,
這樣的字眼來稍微表達鮑許內心的轉折,激情,無奈,熱血,
而大部分的時候康納利寫景,寫洛杉磯的暗夜,
寫犯罪的無情,寫屍體要講的話,
沒有溫度的主人翁使它成了冷硬派推理小說,
康納利變成了推理大師,
不過大多數的時候我們不需要推理,
鮑許探長會做一切的事,總是走往正確的方向,
大膽的推測會命中紅心,讀者只要不斷的原來如此即可,
盡情的追隨小說的流線,
翻開書頁同時你也搭上了這開往黑暗深處的慢船,
不用管要去哪裡,前面會有什麼,
只要靜靜享受漂流的快感就行了,
是這麼冷硬派又不會太多壓力的犯罪小說,
世間萬物都有其學問在,
同一件事做久了就會發展出哲學思考,
好吧沒那麼偉大,不過至少我歸類了幾點,
探長感興趣的都不是自己的案子,
總是會跟遺孀上床,
看似不相連的案子最後會到同一個地方,
通常主角都破過很厲害的案子,但主管絕不會相信他的直覺,
決定性的證據經常透過違法搜索而來,
80%以上的場景出現在夜晚,
其他警探不是擺爛就擺老,高層跟黑道勾結貪污,
這是我一次看了四五本麥可康納利之後的感想,
應該好一陣子不會再看,已經非常好了,
就算是麥當勞我也只能練續吃兩天而已,
幸虧康納利的主角比較不會有太明顯的癖性嗜好,
讀伊恩藍欽那陣子喝了大量的威士忌,
村上春樹會讓你買一堆啤酒冰在冰箱,
這種毛病如果不改掉,
改天出現喜歡玩女人的主人翁那可就不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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