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tta (蜚蠊:明目鎚碎岩返し)
看板book
標題Re: [討論] 風之影---覺得難看耶
時間Sat Feb 6 15:42:32 2010
基本上我同意你的論點,
只是覺得有些點似乎說得不夠詳盡或過頭了
下文如有誤解或冒犯,請多包涵。
不過我誠心希望各位把它當作以「閒談」為筆調來書寫的文章看待......m(_ _)m
※ 引述《pnpncat (meow)》之銘言:
: : → onetwo01:作家還要身兼行銷,那要出版社幹嘛? 02/06 11:47
: : → onetwo01:不管行銷還是公關那都不是作家的事,你東西沒市場就不會 02/06 11:49
: : → onetwo01:有人簽,既然有人簽了,你只要照你想寫的寫作就好了 02/06 11:50
: 作家可以自己參與行銷 也可以讓人代理行銷
: 但是不管怎樣 他都有責任寫出別人要看的作品
: 否則就沒有行銷的可能
: 即使在書還沒完成前 已經被人簽下來
: 負責的作家也會把市場放在心上 不會在寫作上意氣用事
: 如果因為已經被簽下來就可以在寫作上不顧慮讀者
: 那說實話 這個作家 很沒有商業道德
我想先問一句,
出版社請「責任編輯」來是嫌公司錢賺太多嗎?XD
不是說自爽自溺自HIGH的東西可以毫無節制(雖然村上X樹這麼自溺還不是賺翻了XD)
而是很好奇你所謂的「市場」到底是什麼東西?
以「書」來說,我想得到最粗略的「市場」成員類型
是「讀者」和「購書者」這兩種消費族群
兩者或有重疊,卻不能等而視之
如果關注的是「讀者」
那麼可以說有多少種人,就可能有多少種市場
只要寫出來的東西不是天書鬼畫符,就沒有啥「不顧慮讀者」的問題
(況且,誰敢保證天書鬼畫符就沒有人會感興趣的?XDD)
就算「文字創作者」再怎麼自爽,
基本上他也已先經過出版社的篩選了
評估這東西有沒有賣點,或講白點,有沒有賺頭,
如果還要作者本人來傷腦筋,
那些被退稿的人是被退心酸的嗎oTZ
當然,安伯托‧艾可說過「任何文字都得面對讀者」一類的話,
(詳細我忘了,有興趣可以自行去找《艾可談文學》的附錄來參考看看)
所以就這個基準與作者的自覺而言,
原PO的訴求基本上是有道理的。
但是如果要訴求的「市場」指的是「購書者」,那就有點有趣了。
買書回家不見得是要看的,就像買酒不見得是要喝掉一樣
(雖然我個人認為那樣很浪費啦XD)
而在這種情況中,我想模擬作者的口吻不客氣的說:
「誰會來買我的書,我哪知道?
或許他覺得書架太空蕩不好看想買個擺飾?
或許他需要有一個讓旁人覺得他很有人文素養的裝飾品?
或許他想要幫人逃獄要一個偷渡工具的掩護?(參見《刺激1995》XD)
我如何能知道買書的人還會有哪些撈什子、鬼打牆的理由?
我何能、何必又何苦去『顧慮』他們?」
......好啦,這一段只是玩笑話而已XDD
但不管怎麼說,這兩種族群都是「消費者」。
那麼,基於一個消費者的角度,我想問:
難道只有可以「暢銷」的出版品才值得出版?
只有符合大眾文化的消費族群才算是市場?
出版社終究是營利事業,要賺錢無可厚非,但好歹也個文化產業吧?
該顧慮的只有「商業」道德而已嗎?
只想要討好讀者的作家,或更慘的是以為自己能一再討好讀者的作家,是不會進步的
當然,完全無視讀者的作家也只會自取滅亡,犯不著我們替他操心-_-+
專業的作家想要成功,勇於嘗試與突破才是正道
有一個很不錯的指標人物倒是可以拿來追蹤觀察
那個人已經在文壇打滾多年,稱為「專業作家」毫無疑慮,
而且現在似乎正朝著更加商業化、「顧慮讀者」的方向邁進~
那個人的名字是「東野圭吾」XDD
: 當然你說的是另一種標準
: 不一定要管別人怎樣想 照自己想要的去寫 有人要自然會來
: 這種姜太公釣魚的態度當然也可以算是文字創作者
: 不過卻不能稱為文字工作者
: 我指的作家是文字工作者
: 前文沒有解釋清楚是我的錯
「文字工作者」涵蓋範圍甚廣耶,
翻譯也是文字工作者、編輯也是文字工作者、
校對也是文字工作者、記者也是文字工作者......
當然,這些人都要有各自的職業道德是沒錯啦XD
: 其實 完全照自己想寫的去寫作也不是壞事
: 寫寫東西抒發心情當作生活調劑其實也算是風雅的興趣啦
: 有時候誤打誤撞 剛好市場有需求 說不定也會被出版啊
: 在這種標準下 作家是很多的
: 小朋友在作文簿上塗鴉是小小作家
: 中學生在日記本上記心情也是小作家
: 在網誌上寫一行[今天很悶 哭哭]也是網路作家
: 天天窩在家裡一邊寫沒人要買的文章一邊抱怨別人不賞識的宅男也可以自稱作家
: 不過我想把這些人稱作[業餘作家]以和真正的職業作家區別開來
: 或許比較不容易讓人混淆
我比較好奇的是現在有多少這種「真正的」專職作家?
寫報紙社論的算不算?XD
A陣營讀者看得爽的文章,可能會讓B陣營罵到翻~
當然,能辦到這一點的社論或許才是有賣點和商業價值的文章吧XDD
: 其實我們平常在說[他是一個提琴家]的時候
: 應該大部分人腦中想到的都不是業餘提琴家吧
: 獨獨在寫作這領域
: 好像單說[作家]兩個字比較不常意識到真正作家和業餘作家的差別
: 或許是因為這樣造成了一些文意上的誤會 非常抱歉
或許是因為,
在台灣要純粹靠推筆桿(符合時代精神的用語是敲鍵盤?)為生,
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吧XD
況且,我們要以什麼標準來評量一個作家是「真正(?)的」、「專業的」?
出過書?得過文學獎?登上暢銷排行榜?
還是大家都認為某某是一個作家,所以他就是作家?
說不定,「作家」本來就不是什麼職業的名稱,而是一種頭銜而已吧...XDD
這些「作家」的真正職業其實是:
博士生、醫生、大學教授、節目主持人、導演、歌星、廣告代理人、家庭主婦......
(如有與實際狀況相符者,純屬巧合喔XD)
要我個人來定義的話,我會說:
「當一個人寫作一篇文章,並且希望這篇文章能擁有自己以外的讀者時,
他就已經是一個作家了。
至於專不專業,其實就靠這篇文章要不要且能不能拿來賣錢來決定囉~」
我想原PO所要講的點,
應該在於「判斷『要不要』、『能不能』,是否是一個作家的義務」吧?
就這一點,我的想法是:
作者自己有此自覺那是最好,不過這世界上還有另一種專業叫做「編輯」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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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ensday:你好認真 XDD 02/06 18:12
→ blatta:我不認真啊~只是手癢而已XDDD 02/06 18:17
推 pnpncat:台灣像東野圭吾這麼專業的作家的確是不多 02/07 00:03
→ pnpncat:單純買書填書架的人其實也是可以迎合的 只是一般這是編輯 02/07 00:03
→ pnpncat:的工作 其實你文內很多地方已經指出文化產業的真相了 02/07 00:04
→ pnpncat:很多東西看來幽默 不是因為荒謬 而是因為真實 02/07 00:05
→ pnpncat:如果你願意重新想一想你提到的這些話 也許會有別的領悟 02/07 00:05
→ pnpncat:你的話有趣在於 如果編輯無法認同 那能稱為作家嗎? 02/07 00:07
→ pnpncat:那有此自覺是不是'作家'的義務 這作家兩字就有點問題了 02/07 00:08
推 nawussica:能賣的作品 只有大賣級作家 才能隨心寫隨心賣 02/07 01:30
→ blatta:樓上在說的可是看一本抵十本的丹棕色先生?XDD 02/07 13:47
→ blatta:回某P:你知道為啥我會打這篇文章嗎? 02/07 13:48
→ blatta:因為你的文讓我想到島本和彥的一句話: 02/07 13:48
→ blatta:「輸給編輯後所畫出的漫畫幾乎都是垃圾!!」 02/07 13:49
→ blatta:關於編輯,建議你去看看史蒂芬國王的《On Writing》 02/07 13:55
→ blatta:喔,這書的中文譯本太爛了,請找原文來看喔XDD 02/07 13:56
推 zzahoward:老實說丹棕先生的作品我覺得也不怎樣... 02/09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