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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很大雷之防雷頁)   讀《我燒了大文豪的家》,是在《藍,或另一種藍》之後。   相較於《藍,或另一種藍》在手法上的粗糙感,《我燒了大文豪的家》便是一本 繁複許多的著作。由於我是在讀完《藍》一書才翻開《我》,快速翻讀的速度已定, 加上先前誤以為《我》是一本青少年小說,所以起初的閱讀速度極快。可是,隨即我 就嚐到苦頭。因為,若非是相當精熟自己的閱讀工具的人,此書的繁複將形成閱讀上 的滯礙感。   我所意指的「繁複」,是相聲術語中的「包袱」。作者在小說伊始,便堆疊一個 又一個包袱,這使得,每個人物角色與事件均各具意義外,也相互補述彼此在故事中 的存在,再刷新讀者的認知,如此週而復始。   然而在敘事手法的呈現上,《我》表現出由外往內旋的漩渦狀,先給一個大輪廓, 再漸漸滑入螺旋軌道,一開始的速度緩慢,不適合速度稍快的閱讀方式,但愈往內圈, 速度愈快,最後,身為讀者的我,被一種能量快速擠壓所形成的爆炸感,給拋出漩渦 的中心點,故事也就此結束。   故事內容,或許是由於作者的繁複技法與象徵手法所致,結局雖透著對抗虛無的 人性微光,但嚴格說來並不討喜。   主角山姆從小就因為媽媽的刻意安排,而飽讀經典,但他在十八歲時卻因為一個 小小的漫不經心,意外燒了愛蜜莉˙狄金生的故居,這場火災連帶帶走兩條生命,於 是山姆進了監獄服刑。刑期結束後,山姆回到家中,但受到當地居民的排擠,山姆的 父母不堪其擾(至少就山姆當時的認知是如此),便送山姆去讀大學。之後,山姆從 大學畢業,獲得一名女子青睞,組成家庭,過著平靜的日子,直到當年火災喪命夫婦 的兒子找上門來「復仇」為止,山姆才又再次回到父母家中。   未料此時,接二連三發生了幾起知名作家故居遭到縱火的事件,偵查的矛頭首當 其衝指向山姆,畢竟他擁有燒毀狄金生房子的縱火紀錄。百口莫辯的山姆,於是只能 為自己脫罪的證據,但隨著蒐集的線索愈多,他愈發現原來自己所認為的,並非自己 所認為的。   於是,整個故事需要再回溯到山姆的童年,那時發生了些事,一些足以撼動他一 生的事,但他始終不知道。他所擁有的,足以形成其認知的部份記憶,其實出於虛構, 而從不懷疑、不去思考,潔白到近乎無知的他,就活在虛構中,虛實交替,他的命運 傾覆了。   在塑造山姆性格的行句間,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山姆那近乎無邪的樣貌。他無疑 能學習,也學了不少,腦袋裡更是塞了不少書。可是,如果你注意,應該會發現,這 些學習對山姆,彷彿船過水無痕般地,似乎毫無形成應有的效果。   是的,當山姆為自己的行為辯護,卻無人接受時,這些段落同樣具有諷刺感。然 而,這份諷刺感,是植基於我們認為山姆是一名非虛構的個體。   當一個真實生命體因虛構言語、想像的指控,被冠上縱火犯之名,讓虛構越過真 實,成為主宰、圭臬,這無疑是相當暴力且荒謬的。但這些諷刺感還太過單薄,還撐 不起整個故事,所以有個更重要的概念涵攝了虛實。   那便是,山姆腦海裡時常出現的聲音:「還有什麼?還有什麼?」。但「那」是 什麼?     我在走向大門、返回車上的途中,冒出一個很沒有創意的想法:     愛能改變我們,讓我們變成別人想愛上的人。這就是為什麼,對     於缺乏愛的人,愛是一直問著「還有什麼呢?」「還有什麼呢?」     的聲音。對於曾經有愛,卻失去或拋棄愛的人,愛是引導我們找     回愛的聲音,看看愛是否仍屬於自己,或者已經永遠失去。對於     失去愛的人,愛是讓我們把愛當成格言般談論的原因,這也正是     為什麼我們得找回愛,唯有如此,我們才可以停止這樣的討論,     停止只能把愛當成格言的命運。(p.167)   「缺乏愛」,解釋了學習在他身上起不了應有的作用,也解釋了山姆的近乎無知 的無邪。他會說愛,但從未主動為他說愛的人做些什麼;他擁有的是愛的語言形式, 但卻表現不出愛的內涵。   所幸,隨著故事的推進,隨著山姆的記憶、認知漸漸刷新,隨著真實一滴又一滴 地注入山姆的認知裡,他終於去愛了。   他第一次在愛方面的付出,便是「承認」從他離開自己的小家庭,再次返回父母 的家後,所發生的每一件縱火案,都是他做的。他「承認」,因為他要保護他所愛的 人免於傷害。在那一刻,山姆終於懂得愛,也能去愛。   就一份文本的意義層面來說,故事中的角色受到的牽引是「愛」,主角更是被賦 予了「由無愛到能愛」的命運。在這場對愛的敘述的包裹下,文本中時常提及的,在 日常生活中必問的「你還愛……嗎?」,和必答的「是的,我愛……。」語句,更顯 得諷刺極了。   最後,不可遺漏的是,那促使故事得以落定的虛實辯證,及其營造出的弔詭…… 這些種種讓故事顯得精彩,讓人讀來,就算不滿意,也不至於乏味或空洞。   但是,這麼樣的一本小說,到底還缺了些什麼呢?忍不住我想。「精巧」這個特 質中的「巧」,是有的,但這份「巧」卻沈重無比,給得太多,斧鑿痕跡也重了點, 更有種拿關刀雕一件小物件的不協調感。不是說不好,但就是多了點什麼,而這多了 點什麼,又是少了點什麼的……那個什麼。   闔上書,我放緩思緒,繼續咀嚼,想著書末,那說:「我計畫把你知道的故事稱 為小說,縱火犯指南(指《An Arsonist's Guide to Writers' Homes in England》) 則是回憶錄(p.321)。」   小說是虛構的,回憶錄是真實的。但其實我們都很清楚地知道:《An Arsonist's Guide to Writers' Homes in England》,是虛構的。 網誌完整版:http://wosindsie.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30.html#mo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3.38.196 ※ 編輯: Jey 來自: 115.80.74.196 (08/13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