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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就來回答一下吧? : → novel5566:首先,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那麼執著於把長城當作是自然景觀 04/04 07:59 : → novel5566:這個錯誤,並將他拓展來否定整篇文章 04/04 07:59 : → novel5566:你自己也說了,那篇文章是在講""景觀因人而偉大 04/04 08:00 : → novel5566:所以重點是景觀和人的關係,這個所謂的"景觀"是長城還是 04/04 08:01 : → novel5566:海岸應該並不是文章想討論的重點 04/04 08:01 : → novel5566:甚至可以說並不影響文章的中心思想 04/04 08:02 : → novel5566:我覺得說這是"基本"錯誤有點太過,在我看來這只是細節 04/04 08:02 : → novel5566:不夠謹慎 04/04 08:03 那篇文章的重點是"自然景觀都因為有人而偉大"。 你漏了前面兩個字,差距就很大。 (我懷疑novel根本沒看完那篇文章,甚至連曾大溼的引用都沒看完) 作者洪蘭有特別強調"所有自然景觀", 那就表示她這個"舉例錯誤",基本上其實是"根本不懂"。 你要考慮的是,這樣的文章在報章上發表乃至於出書,會造成什麼影響? : → novel5566:如果說她文章的主旨沒有太大問題(因為你跟曾先生都不曾 04/04 08:06 : → novel5566:就此點提出批評),那我想只因為舉證的問題而將整本書貶 04/04 08:07 : → novel5566:為垃圾是不嚴謹的行為 04/04 08:07 : → novel5566:也推夠長了,先推這樣就好,看你怎麼想 04/04 08:08 novel一直強調"文章的主旨", 但我必須說,有再好的主旨,當你的基礎不夠有力時,是無法說服人的。 一篇文章就算立意再佳,它的舉例和論點都不對的時候,那是毫無意義的; 簡單說,主旨只是一棟房子的設計圖,論證則是它的地基, 如果沒有堅實的論證,那麼光有精美的設計圖,蓋出來也只是歪七扭八的房子。 我們做學問講求的是論證堅實,所以我絕對不會說論證是"枝微末節的小事"。 就這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75.7
novel5566:首先,"景觀因人而偉大"是你自己講的,你不要自己刪掉 04/04 08:21
我昨晚打太快了,她講的是"所有自然景觀都因人而偉大,長城etc.....", 這點在曾大溼的連結裡也有講得很清楚,如果是我引用失當之處, 在此謹致歉意。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22)
novel5566:文章就把那句話賴到我頭上,斷章取義的人可不是我 04/04 08:22
但我昨晚提供的連結裡有講得很清楚啊。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23)
novel5566:"它的舉例和論點都不對的時候",這是你說的,但我目前 04/04 08:25
novel5566:看到的錯誤都僅止於舉例的部分 04/04 08:26
我認為"所有自然景觀都因為人而偉大"這句話本身就是論點, 而且是"錯誤的論點"。 自然景觀一定會因為人而偉大嗎? 黃石公園是因為人而偉大嗎?大峽谷是因為人而偉大嗎? 這謬誤很明顯啊。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27)
novel5566:我想問他論點的錯誤何在 04/04 08:27
您為什麼這麼心急呢XD 洪蘭的原文是舉"野柳的風景因為有林添禎這個人而偉大", 但事實是這樣嗎? 就算沒有這位見義勇為的漁夫,野柳的女王頭還是一樣存在, 而且一樣是大自然鬼斧神工造化的產物; 自然何須人而偉大?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29)
novel5566:所以你看,你岔題了,這東西你有講過嗎? 04/04 08:28
我前面是針對"長城非自然景觀"提出論點,現在你問我, 我就針對"自然景觀因人而偉大"提出我的反駁。 這樣還ok吧?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29)
novel5566:先不論你講的東西對不對,如果你打算要一直用你自己放 04/04 08:30
novel5566:在心裡想但是沒寫出來的論點來跟別人戰,那根本不可能 04/04 08:31
novel5566:有人會想跟你討論 04/04 08:31
novel5566:應該說沒辦法討論下去 04/04 08:32
簡單說,我們兩個之前的討論是沒有交集的。 洪蘭這篇文章有兩個問題,第一,"長城非自然景觀", 第二,"自然景觀不會因為人而偉大"; 前者是做學問的基本功力問題,後者是論點的問題。 我一直強調的是前者,而novel您則是著重在後者,所以變成各說各話; 不過現在總算有交集了,這是件好事。 但我還是認為前者並非不重要之事,我們做學問真的必須基礎堅實, 基礎不堅實則無以服人。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35)
novel5566:如果你沒辦法把你的論點像這樣全部表達完整,自然不可能 04/04 08:35
novel5566:有人能跟你有交集 04/04 08:35
正確說,我看重的地方跟你看重的地方並不一致。 我比較重視"基礎功力",而你重視"論點的正確與否"。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37)
novel5566:我先不討論(2),我不覺得(1)是"基礎功力",今天你把長城 04/04 08:39
novel5566:代換成其它自然景觀,整篇文章並沒有多大改變 04/04 08:40
不,我認為會把"長城"當成"自然景觀",代表這個人做學問不嚴謹, 甚至連基本的人文知識都不具備。 更何況她還不只說"長城是自然景觀",還說"雷峰塔也是自然景觀"......(orz) 這也就是我在先前文章中一直表示憂心的地方: 我們的媒體把一個人文常識貧乏的人捧為教育和學術權威,這是很危險的。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44)
novel5566:我挖了個洞給自己跳,因為我其實還是在講第二點 04/04 08:44
沒關係啦。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45)
novel5566:我直截了當的問好了,請問你覺得他(2)的部分那裡有"錯" 04/04 08:46
你不是要討論1嗎,怎麼又跳到2了? (我的重點一直都是1啊)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46)
novel5566:這是我一直在講的地方 04/04 08:46
AppleAlice:一個風景區不只是鬼斧神工,還必須有感人事蹟才會更有 04/04 08:47
AppleAlice:人來憑弔。<<洪蘭那篇重點其實是要講這個吧,把長城雷 04/04 08:47
novel5566:我說了,我承認他(1)有問題,我並不會說長城是自然景觀 04/04 08:48
AppleAlice:峰塔當自然景觀固然是錯,但其實文章主旨不是什麼是自 04/04 08:48
novel5566:所以我問你他(2)那裏有"錯" 04/04 08:48
2的問題,誠如我上面舉的黃石公園, 它並不需要"人"去襯托,光是天地之造化就已足夠讓人感嘆其偉大了。 其他像桂林石林之類的自然景觀,也不需要人來襯托啊。
dagon:很抱歉亂入一下~~我想討論一下自然景觀因人而偉大這點 04/04 08:48
AppleAlice:然景觀,且洪蘭也沒有一直強調這部分 04/04 08:48
dagon:我不清楚原書文章是怎麼說的,不過"偉大"是人類的價值判斷 04/04 08:49
dagon:自然就是自然本沒有偉不偉大的問題,若從這點立論 04/04 08:49
dagon:自然景觀因人而"偉大"確實是可以成立的 04/04 08:50
但洪蘭說的不是因為”人的判斷”而偉大,而是因為”偉人的事蹟”而偉大, 這又跟您所講的不一樣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51)
novel5566:我必須說,你頂多只能說是不認同他的論點,但你沒辦法說 04/04 08:51
novel5566:他的論點有錯 04/04 08:51
或許真是這樣吧,但我的重點真的就是著重在1(基礎的功力), 以及它所帶來的不良影響。 如果忽略這點,真的是很危險的事情。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51)
AppleAlice:http://ppt.cc/4tkv 原文,很短 04/04 08:51
AppleAlice:我個人不會覺得這文重點是"自然景觀都因為有人而偉大" 04/04 08:53
novel5566:好,如果我們都能同意他的論點沒有"錯",那我想他文章是 04/04 08:53
AppleAlice:啦,我也不會因為洪蘭這樣分就把長城分類為自然景觀, 04/04 08:54
novel5566:有一定程度的價值的,這樣你能同意嗎? 04/04 08:54
首先,我認為這個論點是錯謬的; 其次,不管論點錯謬與否,一篇論證貽笑大方的文章,是沒有價值的, 因為它從根本就錯了,又何來價值可言?
AppleAlice:對我而言市長糾結的部分沒有不良影響 XDDD 04/04 08:54
novel5566:你就一定要岔題到論證嗎 04/04 08:56
我說了,論證是基礎。 基礎沒紮好,又怎麼能談別的?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57)
AppleAlice:比較靠北的講,市長也以為這個錯誤是出現在教育類的書 04/04 08:57
novel5566:再來你上面說她論點沒錯,下面又說是錯謬的,這樣反覆 04/04 08:57
AppleAlice:我們可否因為這個錯誤就要否定你整篇文章的價值呢?? 04/04 08:57
我記得沒錯,這篇文章後來有收進"講理就好"文集裡, 所以是出現在教育類書籍中無誤。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8:58)
novel5566:是要人如何討論 04/04 08:57
我再說一次,這個"沒錯"是你novel的認定,但我認為是有錯的。 而且就像我一開始講的,"基礎沒紮好,就算論點再有意義, 這篇文章也毫無價值可言,因為你根本無法說服人。" 明白嗎?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00)
AppleAlice:恩,我個人不覺得那是教育類書籍,認知不同 XDDD 04/04 09:00
novel5566:我發現我整個被你引錯方向了,因為他那篇文章的重點甚至 04/04 09:04
novel5566:不是景觀 04/04 09:04
根本沒有引錯方向的問題,那篇文章本身就是個學識貧乏的大笑話。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05)
novel5566:不,你連文章重點都能看錯,這樣還能討論也真是笑話 04/04 09:09
你認為的重點並不是我認為的重點,就這樣簡單。 我再說一次,不管文章的立意有多良好,論證不行就是零蛋, 這麼簡單的道理我想不用我再重複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11)
novel5566:你的問題就是你抓了這文章的一個枝微末節說那是重點 04/04 09:15
novel5566:然後將一個小錯誤引伸為整篇文章的大錯 04/04 09:15
我再說一次,論證不是枝微末節。 論證代表的是一篇文章的基礎,基礎絕非枝微末節。 就像下面rainlover兄說的,如果我們交報告的時候說"我的論證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的思想正確",那鐵定會被電到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17)
novel5566:我真的得懷疑你的閱讀能力,那篇文章的重點是在講"義行" 04/04 09:18
novel5566:講說義行的流傳和公民教育,結果你把那篇文章講的好像 04/04 09:19
novel5566:探討自然景觀的學術論文 04/04 09:19
有人搞不清楚問題... 我們當然可以寫一篇以"義行"為主題的文章,但裡面的例子就可以因此亂舉嗎? 這點就算問國小作文老師,她都會跟你說"舉例要務求正確"。 連裡面的舉例都亂舉的話,這篇文章根本沒有任何價值可言, 而把這種論證亂舉當做是"枝微末節",這也是很危險的, 因為這代表對於基礎的不重視與忽略。
novel5566:你說她有錯的例子是自然景觀的例子,不是義行的例子 04/04 09:23
對,但還是最基礎的舉證錯誤。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24)
novel5566:你根本是張冠李戴,這樣還有種說論證嚴謹真的很可笑 04/04 09:23
...你可以繼續跳針沒關係。 而且那篇文章的重點是在講"義行與景觀的關連", 所以對於"景觀"的舉證當然也是重點。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25)
novel5566:你一直用他自然景觀的錯誤來否定義行的內容,然後說整篇 04/04 09:26
novel5566:文章沒有價值 04/04 09:26
...搞笑。 我沒有否定"義行的內容",而是說這篇文章從根本的論證就是錯誤, 一篇論證錯誤的文章是沒有任何價值可言的,不管中心思想為何。 就這麼簡單。 (不要再繼續跳針了,很難看啦)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27)
novel5566:所以我說你閱讀能力有問題,文章重點不是義行與景觀的 04/04 09:27
novel5566:關聯 04/04 09:27
我再說一次,洪蘭認定的重點在哪不要緊,要緊的是這篇文章從根本開始就是個笑話。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28)
novel5566:今天只是因為那句雕像在野柳,所以他扯到景觀 04/04 09:28
...總之,有人就是要死咬著"論證錯誤是枝微末節"不放就是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29)
novel5566:不是洪蘭認定的重點,是只有你這樣認定 04/04 09:28
下面rainlover兄的回答很清楚了,只有我這樣認定?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29)
novel5566:你不要自己搞錯重點就認為大家也是這樣看 04/04 09:29
我看"大家"只有novel5566一個人嘛。 總之,有人認為"論證錯誤都是枝微末節",但我必須說, 這種所謂的"枝微末節"才是真正的關鍵,是學術與人文探討堅實與否的根本。 把它當成"枝微末節",這不只危險,而且不智。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1)
novel5566:今天rainlover的論點是立基在我的推文之上 04/04 09:31
對,所以你還沒發現自己的論點有問題嗎?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1)
novel5566:我的推文則是立基在你的錯誤認知之上 04/04 09:31
novel5566:簡單來說就是通通被你誤導了 04/04 09:31
那是"你認為的"誤導,事實上我從頭到尾強調的論點相當一致。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2)
novel5566:你可不可以不要我推一句你回一句,你一直在忠實的呈現 04/04 09:32
novel5566:"斷章取義"這句成語的意思 04/04 09:32
這是你的認定XD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2)
novel5566:你的論點很一致,但是是錯的 04/04 09:32
也只有novel5566你認為是錯的,這叫自我感覺良好。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3)
novel5566:我要說的是文章重點不是"自然景觀",只有你才這樣認定 04/04 09:33
novel5566:洪蘭犯的錯很可笑,但是並沒有嚴重到影響整篇文章 04/04 09:33
我就說了,一篇文章的基礎論證都有問題,那它本身是沒有意義的。 (我很懷疑某人到底有沒有寫過論文,或者發表過報告......)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5)
novel5566:他的基礎是"義行",自然景觀只是附帶提到,要講幾次 04/04 09:36
...還在繼續跳針,算了,我投降。 (連主旨和論證都分不清楚,我真的投降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7)
novel5566:你今天光是看文章重點就看錯了,別人糾正你結果你說別人 04/04 09:37
novel5566:跳針 04/04 09:37
你就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吧,我真的無可奈何。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8)
novel5566:主旨分不清楚的人是你,你一直把自然景觀當作主旨 04/04 09:38
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39)
novel5566:你的推論都立基於此,但這個基礎是錯的 04/04 09:39
...受不了。 主旨是用來闡述一篇文章的意涵,但論證是基於主旨做出的舉例與探討, 今天洪蘭的問題主要是出在後者,而後者正是使前者有說服力的關鍵, 失去了有力的論證,那麼主旨也就不足以說服人。 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我真的投降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40)
novel5566:好,如果"義行"是其主旨,為何自然景觀的錯會推翻它? 04/04 09:40
因為"自然景觀"是用來舉例,證明"義行會使景觀變得偉大"這個主旨得以成立。 當舉例錯誤的時候,自然無法"證明"主旨的有效性。 (為什麼我要在這裡教作文呢?)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42)
novel5566:你一直把自然景觀和義行混為一談 04/04 09:41
novel5566:他的論證錯誤是在於自然景觀,但文章主旨"義行"則不受影 04/04 09:42
novel5566:想,這很難理解嗎? 04/04 09:42
回去學學國文的"舉例"是做什麼用的,我們再來討論好了XD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43)
novel5566:"義行會使景觀變得偉大"不 是 主 旨 04/04 09:43
那是你的認為.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43)
novel5566:充其量就是第三段講了這樣幾句,但這不是文章中心內容 04/04 09:43
這篇文章的主旨就是"義行會讓景觀更加彰顯,所以我們應當保留那座銅像"。 ...真是的,為什麼我非得教人作文不可呢?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44)
novel5566:你的主旨認定根本就是錯誤的 04/04 09:44
再說一次,那是你的認為。 而且不管怎麼說,這篇文章的舉例錯誤都只能證明它是篇沒有價值的文章.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45)
novel5566:你自以為的主旨只是第三段的內容 04/04 09:45
novel5566:你的國文老師有沒有教過你看文章要看全貌? 04/04 09:46
...我快笑翻了,算了,不講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46)
novel5566:你打算要把第一、二、四段全部忽視嗎 04/04 09:46
我再說一次好了,洪蘭的重點就是"銅像必須保留,因為它是義的象徵, 而這種義的象徵,會使得自然景觀更加永垂不朽", 然後她就舉了幾個她認為的"自然景觀",來解釋自己這個論證, 不過很不好意思的是,她的舉例完全是錯的。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我教,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48)
novel5566:我覺得我必須要幫你上一下作文課 04/04 09:47
novel5566:今天一篇文章的重點通常會在最後一段做個總結 04/04 09:47
novel5566:請問你最後一段有半個字跟自然景觀有關嗎? 04/04 09:48
實在受不了,誰規定總結一定要結到重點的:) 總結是"起承轉合"的"合",但"合"不一定是全文的重點啊!!!!! (我快笑昏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50)
novel5566:沒錯,不一定,但那篇文章的重點很明顯就在最後一段 04/04 09:53
novel5566:現在來上文法課,一句話要強調的重點通常會放在句子最 04/04 09:53
novel5566:後面 04/04 09:53
novel5566:你說重點是"銅像必須保留,因為它是義的象徵,而這種義 04/04 09:53
novel5566:的象徵,會使得自然景觀更加永垂不朽" 04/04 09:54
novel5566:代表你覺得文章的重點是自然景觀,義行的比重還在其之下 04/04 09:54
novel5566:而這根本是錯的,因為他文章的重點並不在於如何讓自然 04/04 09:54
novel5566:景觀永垂不朽 04/04 09:54
novel5566:甚至把第三段去掉都不會影響整篇文章太多 04/04 09:55
我快笑翻了,這篇文章的重點就在"野柳的銅像必須保留", 所以才要論證"自然景觀的重要性",如果不是在野柳而是在台北市區的話, 那根本不必談論"自然景觀",連文章的context都搞不懂, 我真的快笑死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09:56)
novel5566:原來你看這篇文章只看到"自然景觀的重要性"而不是"義行" 04/04 09:59
novel5566:的重要性啊? 04/04 09:59
novel5566:然後你的重點仍然是有謬誤的,不是"野柳的銅像必須保留" 04/04 10:00
novel5566:而是"代表義行的銅像必須保留" 04/04 10:00
novel5566:今天自然景觀根本一點都不重要,如果銅像是在市區,第三 04/04 10:01
~~~~~~~~~~~~~~~~~~~~~~~~~~~~~~~~~~~~~~~~~~~~~~~~~~~~~~~~~~~~~~~~~~~~~~~~~~~~~~~~~~~~~
novel5566:段完全可以去除 04/04 10:01
~~~~~~~~~~~~~~~~~~~~~~~~~~~~~~~~~~~~~~~~~~~~~~~ 賓果。 正因為這樣,所以第三段當然是重要的。 (你還沒發現自打嘴巴了嗎?)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10:02)
novel5566: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第三段可以去除是因為他一點都不 04/04 10:03
novel5566:重要,去除了不影響文章主旨 04/04 10:03
你不明白的東西可多了XD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10:03)
novel5566:什麼時候一篇文章可以去除的部分是他最重要的內容了? 04/04 10:03
那,你就自己去好好想,直到想明白了再說吧。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10:04)
novel5566:你打算要用這種避重就輕的講法來迴避嗎? 04/04 10:04
novel5566:還真的迴避了,搞什麼鬼 04/04 10:06
連起承轉合的"轉"都不懂的人,多講也無益。 就讓你繼續去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自己勝利好了...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4/04 10:26)
novel5566:我還是很好奇,為什麼因為第三段完全可以去除,所以他是 04/04 10:31
novel5566:最重要的部分?是你的國文邏輯跟其他人都不同嗎? 04/04 10:32
SetsunaLeo:搷像o篇,我真的覺得市長從頭到尾立意清楚 04/04 13:54
SetsunaLeo:看完這篇 04/04 13:55
SetsunaLeo:此外針對洪蘭原文,我認為其主旨連義行也不是 04/04 13:55
B55555:想推原PO 即使中心思想寫的再怎麼美 舉例錯誤真的是問題 04/04 19:43
B55555:之前板上有討論過蔣勳的文章 novel板友可參考 04/04 19:47
B55555:雖然蔣勳說起話來或許動聽 但光看到他提出的詩/陶淵明等解 04/04 19:48
B55555:析 實在讓人感到莫名其妙 但他們說出的話很可能影響到 04/04 19:51
B55555:所有觀看的人 或許洪蘭這篇只是個不值得注重的小錯誤 04/04 19:52
B55555:http://0rz.tw/SbA5F 但若是這樣的情況 舉例錯誤會影響到 04/04 19:53
B55555:許多不了解相關背景的人 04/04 19:55
wantzucheng:推一個作家應具備的基礎素養主題討論 05/02 15:43
sneak: "它的舉例和論點都不對 https://noxiv.com 08/12 19:50
sneak: 我必須說,你頂多只能說 https://daxiv.com 09/14 20:36
sneak: 甚至把第三段去掉都不會 https://muxiv.com 11/06 15:22
sneak: 我直截了當的問好了,請 https://noxiv.com 12/31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