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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pu0429:如果你原本的批評真的就只有本文黃色部分,那真的不夠具體 08/03 00:56 : → pu0429:就像我上一句話一樣,我也可以就在上一句打住,然後你會問 08/03 00:57 : → pu0429:我:「哪裡不夠具體?」,然後我跟你說,我說你的批評不夠 08/03 00:58 : → pu0429:具體,我這樣說還不夠具體嗎?...... 08/03 00:59 : → pu0429:你書賣到舊書攤,但你看完了總是對內容有印象吧?把你記得 08/03 00:59 : → pu0429:的部份點出來<,然後說出其缺失不難吧.... 08/03 01:00 : → pu0429:你本文黃字部份,都是形容詞,這樣別人沒看郭那本書的,如 08/03 01:02 : → pu0429:何從你的評論知道你說的真的還假的?有道理或沒道理呢? 08/03 01:03 : 推 pu0429:如果從論證的角度來看,你只說出了你的結論,卻沒有論證過 08/03 01:06 : → pu0429:程,沒有基礎支持你的結論,別人怎麼支持你? 08/03 01:06 我簡短回答一下好了: 其實這問題真的很困難, 因為我們究竟要如何去把十年前讀過的書,重新指出它的優缺點? 我和這本書的接觸是十幾年前,之後一直到賣掉它為止,都沒有再接觸過它; 所以我只能憑著當年閱讀的經驗去寫心得,而要我再把"內容"點出來, 這本身其實是滿有難度的。 如果這樣真的沒說服力的話,那我還是得試著去寫出更"具體"的評論嗎? 但誠如我前幾天所言,我對這本書有排斥效應, 那我還是得去勉強自己,為了找出"具體"的論證而去看這本書嗎? 簡單說,十年前的不愉快閱讀經驗,以及從中得到的心得感想仍然烙印在我腦中, 但要我"具體"說出究竟哪裡不好,我想恐怕有點困難。 或許我可以設法壓下自己的排斥效應,試著去把舊書翻出來, 但我不認為把十年前的心得寫下來是一件錯誤的事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75.7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9.14.75.7 (08/03 07:49)
henry1234562:對於黃字的部分 很簡單 重新去看過一遍在指出就好了 08/03 13:03
所以我寫了下一篇。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50.182 (08/03 13:13)
pu0429:我不會認為你把心得寫下來是一件錯的事,即使你是毫無理由 08/03 15:26
pu0429:的批評,畢竟這是你的言論自由。 08/03 15:26
pu0429:但是你寫在公開版面,當然要接受大家的挑戰就是了 08/03 15:27
pu0429:但是我還是不知道,你究竟只是寫短評?還是兩本書的比較? 08/03 15:28
pu0429:或者應該說,當你今天的評論,是負面的批評,即使是短評, 08/03 15:30
pu0429:附理由之後再提出,我認為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08/03 15:31
pu0429:因為大家聽到讚美可以不問理由,但你聽到別人說你的不好, 08/03 15:32
pu0429:你總是會想知道人家的理由是甚麼,不是嗎? 08/03 15:33
pu0429:總之,如果你心得只是寫出來要讓自己爽,當然可以隨便寫 08/03 15:39
pu0429:但是,寫在自己日記本裡比較好。 08/03 15:44
sneak: 但是我還是不知道,你究 https://noxiv.com 08/12 20:03
sneak: 但是我還是不知道,你究 https://daxiv.com 09/14 20:47
sneak: 附理由之後再提出,我認 https://noxiv.com 11/06 15:52
sneak: 附理由之後再提出,我認 http://yofuk.com 12/31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