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ulo (It's life~)
看板book
標題[心得] 860天!前所未有的亞馬遜河徒步大冒險
時間Tue Dec 18 14:39:22 2012
他花了860天,我花了一天跟著去亞馬遜河玩了一趟。
深深體會閱讀的好處,雖然閱讀到的經驗,也只是大腦的自以為是,
根本無法與真正的體驗相提並論。
禮拜天回家時,我大妹借我這本書,嗯~又是有關於旅行...,
不過這種經歷不能只歸於一般的旅遊,
畢竟一般人的旅行大抵是增長見識,享受美食,
讓自我的認知與外在的環境產生不同的衝突,
但這位作者經歷的可是冒著生命危險的探險。
西方人一向重視個人主義、英雄主義,作者就是典型,他的動機緣起很簡單,
沒有人徒步走過亞馬遜河,所以他要當世界第一。
這本書的探險跟我第一眼看封面封底閱讀時的想像大不相同,
我原本以為的探險是準備好器材、食物,就開始極地長征,幾乎斷絕對外的一切聯絡,
沒想到完全不是...... 各種高科技的器材,
如macbook、衛星電話、網路、手捲太陽能電池板,
及時的新聞實況轉播,在在都令我超級不可思議!
有種超現實的虛幻,但畢竟這才是現實,
比如說一位攝影記者基斯前去會和跟他共走時,他們在叢林裡用ipod看電影,
我看到這一段真的忍不住撲哧一笑;還有金錢不夠時,他在部落格上募款;
還可以寫email跟人吵架。
我原本以為的亞馬遜河附近的偏遠部落,大抵全部都是不知人間世事的原住民部落,
其實也不盡然,
像有一段,有一位在遊客服務中心的女孩要幫他們聯絡只能步行,
或以騾子才能到的了村落,
怎麼聯絡呢?打手機...
哈!瞬間讓我有了荒謬之感,各種高科技的用品用最原始的動物交通工具--騾子運上去。
不能否認抵達這種地方,然後徒步走完亞馬遜河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毅力、智力、體力,當然都會有,
但是後頭,這位史塔福特先生,很妙!他還會走得累了,
用google earth定位下今天抵達的點,
然後到附近的小鎮休息、喝酒,明天再來繼續走,這當然是要附近有城鎮時,才辦得到。
又或者是發現此地可以搭船,於是先把背包放置此地,開始步行,
抵至目的,再坐船回頭拿取包包;
還有一段也很妙,他跟伙伴兩人背著30-40公斤的行李,走累了,想念舒適的床,
於是把大背包找地方藏著,
坐車回去城裡休息,結果行動怪異,被懷疑掩埋槍械之類,
請去當地警局約談......,這還挺讓人無言!
到旅途的後半段,作者發現自己沮喪、挑剔,就是有一些心理層面的問題,
他上網找到一位神經語言程式學大師,專門研究大腦的學者,跟他約談三次,
每次一個半小時,
探討如何解決自己過於專注單一任務,而造成的幽閉恐怖。
看到這兒時,我忍不住再三確認此段不是發生於回到倫敦,看心理醫生。
嗯,這就是現代人的探險吧!
-----
無圖無音樂的部落格網址
http://blog.xuite.net/avonworld/dailylife/649828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6.13
推 ppthere:啊...看完這篇心得....我想去找找這本書了 XD 謝謝 12/19 21:36
推 badday1008:嗯!看完你的心得文,寫得真棒~我決定要買此書了!謝~ 01/13 20:55
推 headcase: 已絕版 記念一下QQ 2019.01.21 01/21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