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anglove (SAM)
看板book
標題Re: [問卦] 洪蘭下一次要翻譯哪本書???
時間Thu Sep 26 16:24:46 2013
D大的這篇文章實在太強了
完全把洪蘭問題毫不保留指出來
轉到八卦版已經以寢廣大迴響
希望大家多多回心得文..希望不要只推文
這樣或許可以引起大眾的注意
感謝...洪蘭糟蹋過的書能否重新再新譯出版
就看大家的努力了
希望有人可以把洪蘭的那個臉書活動轉貼到八卦版去
我一天的額度已經滿了
再貼會被水桶XD
※ 引述《decorum (Festina Lente)》之銘言:
: : 推 decorum:情緒大腦的祕密檔案 遠流 2013.06 疑似最新受害者 09/25 16:39
: : 推 velvetavt:這…看目錄,完全是我想看的書!為什麼!!!我超有興趣的書 09/25 17:35
: : → velvetavt:都被洪蘭翻譯了(泣 09/25 17:35
: : → velvetavt:可以麻煩高手檢查一下這本嗎? 09/25 17:36
: : 推 applewarm:讓我寫個慘~ 09/25 18:51
: : → velvetavt:該書只有目錄可以看,沒有書摘耶~ 實體書店不知道有沒有 09/25 21:26
: : → velvetavt:包膜? 09/25 21:27
: : → velvetavt:喔,更正。遠流的網站有一些書摘可以看。 09/25 21:32
: 這是熱心的「譯人譯事」格主抓的....
: 這本書不是疑似受害,而是確定受害了.
: Avoid it like the plague!
: https://plus.google.com/110896187168631282520/posts/eiNJr6MjEE2
: 從洪蘭的誤譯學英文 #洪蘭 #誤譯
: 書名: 情緒大腦的祕密檔案:從探索情緒形態到實踐正念冥想(The Emotional Life of
: Your Brain)
: 原文作者:Richard J. Davidson、Sharon Begley
: 譯者:洪蘭
: 出版社:遠流
: 出版日期:2013/06/01
: 語言:繁體中文
: 得知洪蘭最新的「劣譯受害者」是一本叫「情緒大腦的祕密檔案」的書,於是很雞婆地看
: 了一下遠流網站的試讀(篇幅不大)
: (http://www.ylib.com/book_cont.aspx?BookNo=LF032),快速讀過,至少兩處文字立刻
: 引發「中文非常怪」的警鈴,再從 Amazon 和 Google Books 找到相應的英文段落,證明
: 這兩處的確是不折不扣的大誤譯,值得列入「從洪蘭的誤譯學英文」這本如果出版必定暢
: 銷的書!其他次要的意思遺漏、扭曲同樣不少,改日有空再談。
: ※ ※ ※ ※ ※
: 一、詞彙不足,至少用一下基本英文文法思考和一個叫「字典」的東西
: 洪蘭翻譯:一般對海馬迴的了解大都在處理記憶上所扮演的角色:它看起來就像 短期記
: 憶所需要的那枝筆 ,使訊息能順利轉入長期記憶中。
: 原文:The hippocampus is better known for its role in processing memories: It
: seems to act as a holding pen for short-term memories, getting some of them
: ready for transfer to long-term storage.
: 說明:
: 令人起疑處就是「那枝筆」,各位是否有同感?
: a holding pen 譯成「所需要的那枝筆」,洪蘭分明就是看到 pen 就「看字編故事」,
: 反正 pen 就是「筆」(國中英文),二話不說,不作他想,管它前面那個 holding 啥意
: 思,我就加上「所需要的」造了個句,反正我是大腦/心理學/認知科學權威,我說筆就是
: 筆。
: 對不起,錯得離譜,貽笑大方啊!稍微有點水準的英文程度,應該知道,看似最簡單的英
: 文字通常一字多義(polysemy) ,有點水準的英文寫作,所用的字看似簡單,查起字典來
: ,真正的意思可能都不是字典所列的第一個最簡單、最基本的定義。
: 其次,你有沒有想過,pen 字前面的那個 holding 字作用何在?用基本文法知識想一下
: :-ing 是現在分詞/動名詞,可能(1)表示功用,所以可能是「用來拿的筆」。咦?廢話
: ,一枝筆不是用手拿著寫,還能怎麼樣?所以(1)不可能。
: 那麼考慮(2)表示主動,正在……,例如 a crying baby -> a baby cries,依此類推,
: a holding pen -> a pen holds??? 咦?不對啊,不是「一枝筆主動 hold (拿著、裝盛
: 著)什麼」,hold 後面沒受詞不合理,應該是「一枝筆被 hold」吧,所以應該寫成 a
: held pen,一枝被拿著的筆。問題是,作者不會出這種低級英文錯誤,也不會說出「手拿
: 著筆」這種白癡的話吧。
: 負責的、有絲毫一點「語言本能」的譯者,早就拿起字典查下去了!
: 噢,原來 pen 有「以欄圍起的獸圈(讀作倦)」之意,關動物的地方,對啦!如果 pen 作
: 此解,那麼我們就可以名正言順說 a pen holds something -> a holding pen 了!
: 再想下去,hold 就是置放、留置、容納,很合啊,pen 就是用來留置東西(動物)的場
: 所。
: 那麼,a holding pen for short-term memories 是啥?從動物引申到任何東西,這裡置
: 放的東西是「短期記憶」,所以整句話意思是:
: 海馬迴似乎可作為短期記憶的暫留區。
: 腦中的記憶需要存放在某個地方,不是嗎?再回想一下,pen 這個「獸圈」第二義,高中
: 英文、頂多大學就應該學過。
: 如果英文向來就不夠好,或是學過但是忘了,那就應當勤能補拙,千萬別又犯下偷懶、敷
: 衍之大惡,好嗎?
: 二、詞彙不足,應有常識和專業背景作後盾
: 洪蘭翻譯:這種實驗結果強烈的指向海馬迴是情境學習的要素。因為 學習是在知覺
: (perception)之前 ,所以這樣的結論──海馬迴的活化是情境知覺的基礎──應該是合
: 理的。
: 原文:Findings such as these strongly suggest that the hippocampus is
: important for context learning. Since learning presupposes perception, it
: makes sense to conclude that activity in the hippocampus underlies the
: perception of context.
: 說明:
: 看到「學習在知覺之前」,警鐘再次大響,真的嗎?perception (感知、察覺、知覺)
: 和「學習」相比,不是相對低階的感官活動嗎?怎會是學習在先,知覺在後?
: 這個錯,其實最令人氣憤,因為這應該是洪蘭的專業。會犯這個錯,表示兩種層次的偷懶
: :除了英文字義不懂還懶得查字典外,也懶得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時時檢驗自己寫出來
: 的譯文。
: 關鍵字是及物動詞 presuppose:
: A presupposes B:A 以 B 為前提(先決條件);要發生 A,先得發生 B;沒有 B 的發
: 生/存在,就沒有 A。
: 所以,洪蘭的理解剛好顛倒了是非,搞錯了何者是前提。learning presupposes
: perception 譯成以下哪個都行:
: 學習以知覺為前提/先決條件
: 知覺是學習的前提/先決條件
: 學習要能發生,必須先有知覺
: 先有知覺,才有學習的可能
: ……
: 作者在這裡指出這個常識觀念是有邏輯推理的用意的,因為如果海馬迴受損,無法「察覺
: 情境存在」,沒有了這「情境知覺」,就不可能有「學習」,而此處學習特指的是
: extinction learning,即將先前學習到的制約反應 conditioning 消除掉的「消除機制
: 」,這個 extinction 本身也是學習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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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65.244.25
推 decorum:這不是我抓的 替譯人譯事的格主轉過來的 09/26 16:50
推 widec:我不相信會因此新譯 能讓洪某知所進退就很好了! 09/26 18:12
推 orfan:哪個臉書活動?! 09/26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