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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大的這篇文章實在太強了 完全把洪蘭問題毫不保留指出來 轉到八卦版已經以寢廣大迴響 希望大家多多回心得文..希望不要只推文 這樣或許可以引起大眾的注意 感謝...洪蘭糟蹋過的書能否重新再新譯出版 就看大家的努力了 希望有人可以把洪蘭的那個臉書活動轉貼到八卦版去 我一天的額度已經滿了 再貼會被水桶XD ※ 引述《decorum (Festina Lente)》之銘言: : : 推 decorum:情緒大腦的祕密檔案 遠流 2013.06 疑似最新受害者 09/25 16:39 : : 推 velvetavt:這…看目錄,完全是我想看的書!為什麼!!!我超有興趣的書 09/25 17:35 : : → velvetavt:都被洪蘭翻譯了(泣 09/25 17:35 : : → velvetavt:可以麻煩高手檢查一下這本嗎? 09/25 17:36 : : 推 applewarm:讓我寫個慘~ 09/25 18:51 : : → velvetavt:該書只有目錄可以看,沒有書摘耶~ 實體書店不知道有沒有 09/25 21:26 : : → velvetavt:包膜? 09/25 21:27 : : → velvetavt:喔,更正。遠流的網站有一些書摘可以看。 09/25 21:32 : 這是熱心的「譯人譯事」格主抓的.... : 這本書不是疑似受害,而是確定受害了. : Avoid it like the plague! : https://plus.google.com/110896187168631282520/posts/eiNJr6MjEE2 : 從洪蘭的誤譯學英文 #洪蘭 #誤譯 : 書名: 情緒大腦的祕密檔案:從探索情緒形態到實踐正念冥想(The Emotional Life of : Your Brain) : 原文作者:Richard J. Davidson、Sharon Begley : 譯者:洪蘭 : 出版社:遠流 : 出版日期:2013/06/01 : 語言:繁體中文 : 得知洪蘭最新的「劣譯受害者」是一本叫「情緒大腦的祕密檔案」的書,於是很雞婆地看 : 了一下遠流網站的試讀(篇幅不大) : (http://www.ylib.com/book_cont.aspx?BookNo=LF032),快速讀過,至少兩處文字立刻 : 引發「中文非常怪」的警鈴,再從 Amazon 和 Google Books 找到相應的英文段落,證明 : 這兩處的確是不折不扣的大誤譯,值得列入「從洪蘭的誤譯學英文」這本如果出版必定暢 : 銷的書!其他次要的意思遺漏、扭曲同樣不少,改日有空再談。 : ※ ※ ※ ※ ※ : 一、詞彙不足,至少用一下基本英文文法思考和一個叫「字典」的東西 : 洪蘭翻譯:一般對海馬迴的了解大都在處理記憶上所扮演的角色:它看起來就像 短期記 : 憶所需要的那枝筆 ,使訊息能順利轉入長期記憶中。 : 原文:The hippocampus is better known for its role in processing memories: It : seems to act as a holding pen for short-term memories, getting some of them : ready for transfer to long-term storage. : 說明: : 令人起疑處就是「那枝筆」,各位是否有同感? : a holding pen 譯成「所需要的那枝筆」,洪蘭分明就是看到 pen 就「看字編故事」, : 反正 pen 就是「筆」(國中英文),二話不說,不作他想,管它前面那個 holding 啥意 : 思,我就加上「所需要的」造了個句,反正我是大腦/心理學/認知科學權威,我說筆就是 : 筆。 : 對不起,錯得離譜,貽笑大方啊!稍微有點水準的英文程度,應該知道,看似最簡單的英 : 文字通常一字多義(polysemy) ,有點水準的英文寫作,所用的字看似簡單,查起字典來 : ,真正的意思可能都不是字典所列的第一個最簡單、最基本的定義。 : 其次,你有沒有想過,pen 字前面的那個 holding 字作用何在?用基本文法知識想一下 : :-ing 是現在分詞/動名詞,可能(1)表示功用,所以可能是「用來拿的筆」。咦?廢話 : ,一枝筆不是用手拿著寫,還能怎麼樣?所以(1)不可能。 : 那麼考慮(2)表示主動,正在……,例如 a crying baby -> a baby cries,依此類推, : a holding pen -> a pen holds??? 咦?不對啊,不是「一枝筆主動 hold (拿著、裝盛 : 著)什麼」,hold 後面沒受詞不合理,應該是「一枝筆被 hold」吧,所以應該寫成 a : held pen,一枝被拿著的筆。問題是,作者不會出這種低級英文錯誤,也不會說出「手拿 : 著筆」這種白癡的話吧。 : 負責的、有絲毫一點「語言本能」的譯者,早就拿起字典查下去了! : 噢,原來 pen 有「以欄圍起的獸圈(讀作倦)」之意,關動物的地方,對啦!如果 pen 作 : 此解,那麼我們就可以名正言順說 a pen holds something -> a holding pen 了! : 再想下去,hold 就是置放、留置、容納,很合啊,pen 就是用來留置東西(動物)的場 : 所。 : 那麼,a holding pen for short-term memories 是啥?從動物引申到任何東西,這裡置 : 放的東西是「短期記憶」,所以整句話意思是: : 海馬迴似乎可作為短期記憶的暫留區。 : 腦中的記憶需要存放在某個地方,不是嗎?再回想一下,pen 這個「獸圈」第二義,高中 : 英文、頂多大學就應該學過。 : 如果英文向來就不夠好,或是學過但是忘了,那就應當勤能補拙,千萬別又犯下偷懶、敷 : 衍之大惡,好嗎? : 二、詞彙不足,應有常識和專業背景作後盾 : 洪蘭翻譯:這種實驗結果強烈的指向海馬迴是情境學習的要素。因為 學習是在知覺 : (perception)之前 ,所以這樣的結論──海馬迴的活化是情境知覺的基礎──應該是合 : 理的。 : 原文:Findings such as these strongly suggest that the hippocampus is : important for context learning. Since learning presupposes perception, it : makes sense to conclude that activity in the hippocampus underlies the : perception of context. : 說明: : 看到「學習在知覺之前」,警鐘再次大響,真的嗎?perception (感知、察覺、知覺) : 和「學習」相比,不是相對低階的感官活動嗎?怎會是學習在先,知覺在後? : 這個錯,其實最令人氣憤,因為這應該是洪蘭的專業。會犯這個錯,表示兩種層次的偷懶 : :除了英文字義不懂還懶得查字典外,也懶得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時時檢驗自己寫出來 : 的譯文。 : 關鍵字是及物動詞 presuppose: : A presupposes B:A 以 B 為前提(先決條件);要發生 A,先得發生 B;沒有 B 的發 : 生/存在,就沒有 A。 : 所以,洪蘭的理解剛好顛倒了是非,搞錯了何者是前提。learning presupposes : perception 譯成以下哪個都行: : 學習以知覺為前提/先決條件 : 知覺是學習的前提/先決條件 : 學習要能發生,必須先有知覺 : 先有知覺,才有學習的可能 : …… : 作者在這裡指出這個常識觀念是有邏輯推理的用意的,因為如果海馬迴受損,無法「察覺 : 情境存在」,沒有了這「情境知覺」,就不可能有「學習」,而此處學習特指的是 : extinction learning,即將先前學習到的制約反應 conditioning 消除掉的「消除機制 : 」,這個 extinction 本身也是學習的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65.244.25
decorum:這不是我抓的 替譯人譯事的格主轉過來的 09/26 16:50
widec:我不相信會因此新譯 能讓洪某知所進退就很好了! 09/26 18:12
orfan:哪個臉書活動?! 09/26 19:01
turnsongyy:這?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23646447716213 09/26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