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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網址:http://0rz.tw/eOeiY 由於是本有25篇小短篇戀愛故事的書,就不一一敘述每篇故事了,只拿兩篇我喜歡的出來 說。而且這本是講「大人的戀愛」,所以年紀愈小,應該是愈沒感觸。   (以下非原文,因為我懶得每個字都打出來。意思到就好。)   第三篇<到底我們都是一樣的人>   這篇講的是愛情與麵包的抉擇。在一場國中同學聚會,一個女人對另一個女人冒出一 句:妳知道嗎,我被深深傷害過喔。   她說她以前和大學男友交往三年多,畢業後進國貿公司當助理,有個小主管以結婚為 前提追求她。而她和男友當時是「月光族」,連繳房屋都要先用現金卡借錢;而小主管在 台北市的精華地段卻有間三十坪的房子。   「當那個小主管提出交往的請求時,我很掙扎,我畢竟不想要變成那種見錢眼開的女 人。」   但她總會想起兩人把皮夾所有的錢掏出來,翻沙發椅,撈牛仔褲的口袋,拼命找錢, 怎麼算都湊不夠錢的那種畫面。儘管她對小主管說她很愛她的男朋友,但每說一次,意志 就愈來愈薄弱。(難怪會有古人云:「......貧賤夫妻百世哀。」)   「一年後,我就跟男友分手,然後嫁給了他。」(看到這裡一定有很多男性要跳出來 為這個大學男友叫屈了,然後說女人就是拜金之類的。)   結婚後,老公希望她辭掉工作。她也順了意,在家當個賢慧、生活愜意的主婦。但三 年後的某個夜晚,丈夫喝了點酒,躺在床上,他突然轉頭說:嘿,說出來妳不要太介意, 其實我最愛的人不是妳喔。(喝了酒果然腦袋都不清楚了,這是禁句啊,是想被枕邊人掐 死嗎?)   「他這樣說的時候,我的眼淚就快掉出來了,但他還是一臉認真的表情。」   先生告訴她,他強烈的愛過一個女人,但那是過去的事了。「放心啦,我不會拋棄妳 的啦。」他說他那時賺的錢少,女方家人反對他們結婚。後來,他工作順利,也升遷了, 但顧及面子,不願回頭找那個女人。(可見也沒有愛到會拋棄自尊的那個地步,現在後悔 也來不及了。)   他說她是她這輩子用盡力氣去愛的女人,最近常會想起她,總覺得抱著遺憾,感到可 惜。   最後,丈夫一臉理所當然地問她:「喂,妳也是這樣,不是嗎?喂,妳不也是拋棄自 己的情人,後來妥協地嫁給我了嗎?妳不要那個表情,我們都是為了生活,儘管面對有缺 陷的東西,最後還是說好好好,沒關係,就那樣妥協下去的人。喂,妳不要不好意思,到 底我們都是本質一樣的人啊。」   「所以我說,我被深深傷害過喔。」   「那當下,不是誰傷害誰的問題,沒有人真的可以怎樣欺負人。妳明白嗎?......誰 也沒有逼我,是我做了那樣的決定......我選擇的是現實,不是愛情。而我現在要自己負 責這樣的後果。我被現實緊緊黏著就不能要求愛情也同時存在在裡面。至少我的情況不行 。」   「現實很逼人,對嗎?把人都逼得不成人了。」   嗯。望向窗外的雨勢,聆聽的女人只能用一個字,緩緩做了回答。   (說真的在目前的我看來都是一種抉擇而已,很難去論斷誰對誰錯。一個是需要女人 陪伴,儘管不是最愛的女人;一個是希望生活不必再為錢汲汲營營 ,不必煩惱怎麼生出柴米油鹽的女人。他們最終都得到了,卻也懷念起那些得不到的。我 以前上的通識課老師說常說一句話:人生為什麼會苦?因為得不到,所以苦。)     第六篇<請走到我看不見的地方>   一個男人套著新買的風衣,站在清冷的風裡,沒有前進,也沒有後退。他剛剛跟一個 三十六歲的男人分手。自從他24歲,離開家後,就無法被義務性的愛著了。   過去八年裡,他有過四段感情。   第一個戀人是同年的男孩,在忠孝東路擺攤,大學畢業,有著白領階級的謀生技巧, 他跟那個男孩,嚮往嬉皮式的生活型態。每晚賣力工作,接著到酒吧聽鋼琴演奏,喝酒嬉 鬧,在清晨時做愛,天慢慢亮起,抱著旁邊男孩的肩膀,聽他胸口裡沉穩的心跳,愛情的 濃度迷幻醉人。   有天,那個男孩說要到美國闖一闖。「我跟你一起去。」他卻執意拒絕:我想要一個 人去試試獨立生活,請你諒解。」他心碎了。   他願意讓他走,甚至還給他一筆錢做為祝福。他深信男孩過一段時間就會回來找他。 他忍耐著在兩人的租屋處等候。但幾個月後,男孩連電子信箱都聯繫不上了。   或許天長地久的愛情,不適用於同性戀者。他這樣想著。   第二段感情是在春天,他在一家貿易公司當起上班族,負責文具的出口業務,貨運船 進港時,準備海關單據領貨。工作上熟識一位外國人,棕髮灰眼。像是看出什麼端倪似地 ,外國人在夜晚的巷子裡吻了他。   「今晚到我那裡去好嗎?」外國人用英語喘息地問著,沒有多想,他點點頭。   外國人兩個月才來一次臺灣,一次停留五天,他很快就不能滿足這樣的生活。   「我想要辭職。」他在男人懷中提出想法。   「辭職以後去哪裡呢?」   「任何能跟你在一起的地方。」他回答。外國人笑了起來。   那天以後,他們便不在聯絡。好像火車到站一般,人們依序下車,各自往自己的方向 走。      第三段是和女人,一個有強勢個性的女人,他便用被動態度讓她愛了一段時日。他不 確定自己是否在賭氣。   最終,他不願意娶她,只能望著女人無可抑制地流著眼淚,他出於愧疚,伸手要抱她 ,女人後退一步。   「你離開。從此以後,請走到我看不見的地方。」她說。   「好。」他鬆了口氣,把手收回。      第四段感情才剛剛結束,他穿著風衣,在漆黑的夜空下,走在台北街道上。為什麼雨 不下?他需要好好淋一淋想清楚人生,到底在哪裡出了什麼問題。   紅燈時,他沒有停下,被一臺摩托車撞到身體,風衣的袋子纏上了車後座。    幹。他聽見戴著安全帽的騎士說。   嘿,我的風衣破了。這是他的第一個想法。   騎士離開後,他站在馬路旁邊,「幹。」一向有教養的他,忍不住小小聲地對自己說 。   (我不是同性戀,不好做什麼評論,萬一像便當文一樣被人肉出來,我會很抖(笑) ,總之,會挑這個故事出來分享,是因為這個故事的情形,有點像是我以前的一個朋友, 是同性戀,交往對象也是一個換過一個,維持的關係也不算久。而且,由於臺灣現在的社 會可能接受度還不是很高,讓他很少對人說出他是同性戀。總之我覺得像他這樣的狀況, 我覺得很辛苦,如果連家人都不能諒解就更加難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7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