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tibe:其實我覺得這篇離本版主旨非常遠了,用推文就好12/13 04:11
→ letibe:增強監管也許是個方向,但手段高不高明決定了它的評價12/13 04:12
→ letibe:如果這一系列的監管收不到效果又賠上成本,這樣算"好"開始?12/13 04:13
→ letibe:1.首先,避險的工具很多,要拿來做什麼是該金融機構的自由12/13 04:14
→ letibe:現在的問題是這些機構大到不能倒時,在錯估風險下很容易逼12/13 04:15
→ letibe:政府買單,說的白話一點就道德風險,再附帶系統風險12/13 04:16
→ letibe:好,那我們來看看volker出了什麼招? 它要求商銀不得使用 12/13 04:18
→ letibe:任何非經其客戶同意過後的propriety trade instrument 12/13 04:25
→ letibe:那直接就打死一堆的能拿來避險的工具,失去了這些工具後 12/13 04:26
→ letibe:商銀少了一部分避險手段、然後"乍看之下"也不會因為利益而 12/13 04:28
→ letibe:錯估風險了;遺憾的是恐怕沒這麼美好,當volker讓商銀避過12/13 04:29
→ letibe:自身操作而產生的道德危險,卻沒辦法讓它避開系統性風險 12/13 04:29
→ letibe:這是因為商銀只要碰了任何的金融商品,那其他使用了prop.12/13 04:35
→ letibe:trading的機構一定會對它產生同樣的風險,也就是道德風險 12/13 04:35
→ letibe:的轉移(多了N個中介而已),最後商銀還要面對缺少避險手段的 12/13 04:36
→ letibe:額外風險,科科 12/13 04:36
限制自營交易避開自身道德風險,但無法避開系統風險,所以無用
照這麼說的話,倘若一國沒有良好的社會經濟政策,動用刑罰只是把問題丟給法律處理
何況法律無法完全消弭犯罪,還要付出很多成本來執行,那可以據此說刑法無用嗎?科科
又如投資型保單,有一種類型是前置費用高、重視高保障
其中糾紛頗多,有因為業務員騙說是基金的;
也有消費者因為基金下跌反悔而說業務員沒告知,企圖主張契約自始無效的
後來金管會設下更多限制,還連帶到其他所有具風險性的保險商品
可以說這種糾紛永遠都會有,所以不用限制嗎?
現在至少業務員不能明目張膽假肖,消費者簽一堆文件也賴不掉
再說系統風險定義原本就是無法分散的市場風險
另外可以看看《反動的修辭》關於無效論的章節
→ letibe:2.避險基金越避越險是因為人家拿工具來做套利,還有工具 12/13 04:38
→ letibe:設計出來就是個工具,沒人規定它只能避險,端視投資需求 12/13 04:40
→ letibe:沖基用來套利,不代表大部分的避險工具使用者都拿來套利 12/13 04:45
→ letibe:CDS炸過一次,你就以為全世界大部分的CDS都有毒?12/13 04:46
我沒這麼說
添加物也是合法,沒人規定不能用,不過現在廣大反彈是為何?
一部分是有人認為被騙,
另一部分是當初單一抽出來檢測對人體無害或在容許範圍內,但混在一起就難說
而某些添加物總說不過量就可以放心,問題時現在大家都在用,怎知有無過量?
更別說現在廠商連嬰兒油裡面沒嬰兒的辯詞都出來了
不會有人認為嬰兒油裡面有嬰兒就購買,但很可能誤認為蝦球裡面有蝦而掏錢
沒人規定刀只能切菜,也可以防身
那可以讓每個人都拿把刀在路上大搖大擺不用管嗎?A 到車時還沒說話就先晃一下刀?
(這邊也沒說因為有人拿刀殺人,大部分人拿刀都會殺人)
就因為沒人規定只能做避險,如同沒人規定比特幣不能玩
賺錢是他們賺,爆了全民負擔,加點緊箍咒麥假肖、太超過
→ letibe:3.看賽的很多你去一些大的經濟論壇找都有夠分量的研究12/13 04:46
→ letibe:今年諾貝爾大頭也有提出過建議,他說乾脆衝高資本準備來 12/13 04:48
→ letibe:處理系統下交互持有的道德風險,是辦法不過對銀行獲利很傷 12/13 04:48
→ letibe:最起碼比volker rule和Dodd-Frank有腦多了,D-F真的頗扯 12/13 04:49
可以給依據或連結看內容嗎?
就像本標題的書好了,我也知道現在體制有問題,但那種推論跟結果都無法認同
用天體運行跟天狗來解釋月蝕有差別
再說稱讚台灣健保的克魯曼也是諾獎得主
總不能說克魯曼(曾經)有很多人推崇就帶過吧
而且資本準備有巴塞爾協定,那是要看巴塞爾還是看伏克爾也不知道
→ letibe:4.你給政客弄出來的狗屁法案這麼多善意,怎麼就沒看你給12/13 04:50
→ letibe:你所謂的古典經濟學善意過? 做錯的就是做錯,少bull shit了12/13 04:51
→ letibe:傳統經濟學方向做錯了很多,後進之輩馬上刷一堆論文打臉12/13 04:52
→ letibe:政客類似的手法一直來,沒被打臉最好說的過去12/13 04:52
腦袋清楚冷靜的人,不會把學術跟政治混為一談,怕熱就別下廚房
前文談的政治是混合公共政策其中兩種決策模型,不過用白話方式描述而已
可以參照 Thomas Dye 的《公共政策新論》
跟什麼善意無關,講到古典經濟學頗讓人莫名其妙
儘管學者做研究會滲透其信念與意識形態
但還是有個可以讓大家放下這一塊,就實然性分析這方面來檢驗的空間
這遊戲規則在政治是玩不起來的,這場域就是會把價值判斷弄進來攪
政治人物除鞏固自身地位,還要周旋於財團(像這裡的金融業)、利益共同體
並對社會輿論、選民期待有所回應
講點具體的例子好了,有空可以到法院民事庭參觀一下
尋求價值觀的妥協根本是常態,不是只有調和利益而已
拿個人碰到的來說,有塊都市計畫的土地,從地院到高院就花了快兩年
計畫確定性提高後,二次鑑價往上翻也可以吵,後來又攪進建商
(有人凍抹條,拿地院判決先交易去了,二審換建商說要反告詐欺)
結果是法官說市府來函確定明年一月重劃,拖到那時會所有人都不能動,所以才談和
關係人不超過五個就已經這樣,政治那攤黑水更別說
根本不是民法民訴教科書上面構成要件、法律效果幾個字談一談;
或者經濟學教科書解解數學、移動線條就結束
過程這個黑箱有很多眉角
政策這東西取個幾年的區間來看都還嫌太短,銀行那麼龐大的利益團體豈會善罷干休
拿張椅子慢慢看
→ letibe:5.打了一堆我發現道德和系統風險那邊講得好爛,跪求高手12/13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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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rthRaider 來自: 125.224.236.208 (12/13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