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pufish (Capufish)》之銘言:
: 假設100本書真的都被拿去轉賣好了
: 每天市場就會多出100本「便宜的」新書
: 想買新書的消費者沒有沒吃虧?→沒有,撿到超便宜的新書
: 那樣誰吃虧了?→想參加活動卻搶不到書的人
: 但紅利限縮絕對跟檢舉有關啦!
: 利用14天紅利去掃貨有違反任何規則嗎?
: 有傷天害理嗎?有危害善良風俗嗎?有違反灰熊的規定嗎?
: 我想應該沒有,那到底違反了什麼呢?
我想這事情,肯定不是只有你這麼想的那麼簡單.
1.
店家賣書要登記,要繳稅,你用身為最終消費者的消費紅利去掃貨轉賣,
是沒商業登記的逃漏稅行為.請不要忘了,職業的網拍賣家現在也是要登記繳稅的.
2.
拿消費者的紅利福利去掃貨便宜轉賣,這就是一種鑽漏洞的行為.
你今天說你覺得沒有違反任何 balabala,其實就是一種辯解反應.
真的沒有嗎?當然是有的.看成本或損失轉嫁給誰而已.
如果今天灰熊說,你用紅利來換書,我給你們靠,讓你們去當網拍書店老闆,
那大家儘管上!
有嗎?灰熊有這樣講嗎?翻出來給大家看.
沒有的話,就是一種破壞信任的不肖行為.因為不用講大家也知道,
這個是只是提供給消費者本身的福利,而不是給你鑽洞縫用來做無本生意...
你有一百本免費的書拿去賤賣,就有最多一百本書的正當賣家周轉期變長,
你一百本破壞行情,就會造成正當賣家的市場行情受到影響.
道德水準建立在你是採正負向表列的基準上.
讓人觀感不好的不去做,可以稱之為正向表列,人家會說這是有人品好.
法律沒規定不行的就做,就可以說是負向表列,人家會說這叫做沒道德.
很多人說不所以然來,並不表示這是沒有理由純眼紅,
只是因為大多數人缺乏倫理學知識,沒能力反應而已...
有那本事,不然你去掃一百戶台北市住宅來五折賤賣啊,
幹嘛佔一本才幾百元的書的便宜,還講得很有一回事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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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需自救,有錯自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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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reeunixer (60.250.90.238), 06/30/2017 03: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