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egancy ( )》之銘言:
: ※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 當然可以。
: : 要急用就多付點錢,不然就慢慢等。
: : 如果覺得貴到了,可以不要買。
: 這就是重點了。
: 急用、一時興起而臨店選購書籍,與不急的消費者網路購物,是有差別待遇的。
我不覺得是差別待遇,基本上「臨店選購書籍」就是
相較於網路買書,多獲得的另一個權益,也就是可以在買之前翻閱再決定是不是要買。
多獲得一種權益因此價格較貴也是很合理,不同需求的人可以有不同選擇。
至於急用與不急用當然差別很大,
就像辦一般貸款手續多要較長時間就利率較低,
但要急用的只好辦現金卡但利率較高。這能說是差別待遇嗎?
: 為何消費者的消費形態要被書店的經營行銷方式拉著走呢?
這也是重點所在,幾種方式擺在那裡,各有不同的優缺點,
讓不同需求的人來自己選擇,
為什麼非要被拉著走不可呢?
: 消費是以消費人為本,不是以謀利者為本的啊,人才是消費活動的主體,
: 各種消費形態該是平等的,其中任一種都不應被邊緣化,這才是一個尊重的社會。
: 商家可以被資本主義化,商品也可以,與商家、商品互動的消費者,
: 即使被迫捲入資本主義,但不可以失去自覺,不應把去人性化的資本主義,
: 當作是真理。
一樣是買書,一樣是臨店選購,一樣是同一家店,
: 不應該有邊緣化的消費者,一時興起、急用、習慣性逛書店、網購…等等,
: 都應該是平等的消費形態,都有被尊重的權利。
: 以我的例子,同樣消費、同樣行動,只差網路下訂,落差幾百元,
: 商家賺錢不易,消費者賺錢更難啊。
: 台北居,大不易。有在工作賺錢的人都有體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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