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faarr (遠)》之銘言:
: ※ 引述《elegancy ( )》之銘言:
: : 這就是重點了。
: : 急用、一時興起而臨店選購書籍,與不急的消費者網路購物,是有差別待遇的。
: 我不覺得是差別待遇,基本上「臨店選購書籍」就是
: 相較於網路買書,多獲得的另一個權益,也就是可以在買之前翻閱再決定是不是要買。
: 多獲得一種權益因此價格較貴也是很合理,不同需求的人可以有不同選擇。
: 至於急用與不急用當然差別很大,
: 就像辦一般貸款手續多要較長時間就利率較低,
: 但要急用的只好辦現金卡但利率較高。這能說是差別待遇嗎?
就這點而言,急用與不急用當然有差別待遇 @@
急用者認為該物品在當下極具價值,(正常來說)願意多付一點金額來滿足其需求。
不急用者認為該物品在當下較不具價值(相對上述情況),因此不願意多付金額,付出
時間等待。
而賣者便根據消費者的心理(或需求)來定價,畢竟能訂高價時沒理由不做(在不違法
的情況下)。
再舉個例子,首輪電影和二輪電影,很明顯。
(PS. 急不急用,多少和本身的時間價值有關)
另外,從買賣雙方的議價能力(或稱談判力)來看,在這個案子裡,買方覺得被賣方
牽著走,是因為買方為弱勢,只能跟著賣方的遊戲規則玩,如果買方可以增強議價能力
(例如大量購買),便可和賣方於規則上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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