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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 年9 月30 日止 http://culture.tainan.gov.tw/active/index-1.php?m2=16&id=5767 一、主旨:為紀念朱玖瑩老師推廣書法藝術及發揚中華文化,並期使臺灣書法 藝術與教育永續傳承,特舉辦第三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參賽資格:全國凡對書法有興趣者,皆可按比賽之分組自由報名參加。 四、比賽分組: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 (二) 國小高年級組 (三) 國中組 (四) 高中職組 (五)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 五、比賽程序: (一) 初賽:按參賽須知說明辦理,由評審委員自各組選出30 名(得視參加比賽 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參加決賽。 (二) 決賽:103 年11 月8 日(六)上午9 時,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 面書寫(決賽地點另行通知) 六、初賽收件: (一) 初賽作品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 年9 月30 日止。 (二) 收件方式:可親送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外註明「參加第 三屆紀念朱玖瑩全國書法比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收件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 號13 樓古蹟營運科陳小姐收 洽詢電話:06-2991111#8600。 七、參賽須知: (一) 參加初賽作品每人一件為限,字體不限,內容自選。 (二) 初賽作品規格除國小中低年級組、高年級組為四開直式書寫(約70x35 公 分)外,其他各組均以對開條幅直式書寫(約135x35 公分)為準,請以傳 統書法作品格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作品不須裱褙。並填寫比賽報名表, 浮貼於作品背面之右下角,規格不符或未貼報名表者不予評審。 (三) 本項比賽不得重覆描筆書寫,參加初賽之作品須為個人原作,違反者將取 消評審資格。 (四) 初賽入選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參加決賽,決賽各組書寫題目由主辦單 位現場公佈,參加決賽者請自備書寫工具及墊布(墊布不得有九宮格或米 字格),比賽用紙尺寸與初賽相同,由主辦單位提供。 (五)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 位所有,並有宣傳、刊印、展覽之權利,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 參賽者請遵守比賽規定,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獎項不予遞補),已領取獎 項者應繳回獎金及獎狀。參賽作品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 行負責。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擁有保留修改比賽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 將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八、評審及獎勵: (一) 由主辦單位遴聘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 (二) 各組分別遴選第一、二、三名各一名,優選獎三名,佳作獎五名,入選獎 若干名。(所有獎項得視參加人數、作品水準酌量增減) (三) 各組前三名及優選獎均贈獎狀乙紙及獎金,佳作贈獎品及獎狀乙紙,並於 朱玖瑩故居二樓進行為期一個月之展覽;入選獎則贈獎狀乙紙,獎勵內容 最高首獎: (一) 國小中低年級組:3,000元 及獎狀乙紙 (二) 國小高年級組:5,000元 及獎狀乙紙 (三) 國中組:,8000元 及獎狀乙紙 (四) 高中職組:12,000元 及獎狀乙紙 (五) 社會組(含大專院校學生):15,000元 及獎狀乙紙 ※ 備註:獎金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九、頒獎:決賽得獎者將於決賽當日下午進行頒獎儀式。 -- + 陌生人工作室 + 插畫 x 設計 x 漫畫 個人網站:http://tayako.pixnet.net/blog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Tayako.Mib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8.1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alligraphic/M.1403621800.A.C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