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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乘制 服務區限停 反映不一 共乘/有人說好 可省錢 有人反對 上下班等來等去 限停/服務區業者贊成 運輸業影響 較大 桃園縣記者/綜合報導 高速公路局鼓勵共乘制,以紓解高速公路的車輛流量,並規定4月1日起,服務區停車不得 超過四小時,以免車主長時間占用停車位,影響其他人停車權益,共乘制到底好不好?服 務區限停四小時是否合理?各界的反映與看法不一,以下是受訪者的意見。 許佩怡(台北市設計公司職員):我每天從桃園搭火車上下班,聽到共乘有些嚮往,如果 都是認識的朋友共乘上下班,的確可以節省油錢、過路費,但是想要找到共乘的人,實在 不容易。 趙勝忠(出版社編輯):共乘制度當然好啦,像我每天不是追火車,就是要搭計程車到南 崁交流道搭北上遊覽車,不僅耗時又不方便,如果有三五好友共乘一車,又省回數票還可 分攤油費,又不用擠沙丁魚,當然舒服。 單齊之(航勤人員):共乘雖然好,但如果把車子停在休息站的話,恐怕有風險,難保愛 車不會遭竊或被破壞。 邱勝宏(新竹科學園區員工):共乘制不自由,上下班都要等別人,沒有隱私,中途不能 脫隊,無法想去那裡就去那裡,下班後想四處逛逛也不行,我不會考慮共乘。 林彥甫(高中生):高公局會修改規定服務區限停四小時,應該是發現車位被占用的情形 很嚴重吧。我爸爸開車載家人回南部時,常會遇到服務區車位一位難求的情形,有時只得 把轎車停在大型車的停車位,的確不方便,也許以後這種情形會改善吧。 邱國榮(中壢市義消):新規定對運輸業影響很大,例如中南部載送蔬菜、毛豬車到北部 的大貨車,中途疲累如果駛下交流道停在路邊休息,很危險,因此大型車停車時間應維持 12小時。 國道一號高速公路中壢服務區一名餐飲人員:服務區停車場被占用情形嚴重,服務區發現 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車,停車超過半天以上,也影響業者生意,因此區內業者舉雙手贊成新 規定。 劉家順(中壢內定里長):改成限停車四小時很合理,服務區屬於全體用路人停車使用, 不能淪為少數人專利,有人把服務區當成接駁站或上班停車用途,這是不對的。 【2005-03-28/聯合報/C2版/桃竹苗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95.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