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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eewalker 信箱] 作者: kiyoe (吉岡)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洽公車輛暫停警備車格遭檢舉 警沒意見但法官判罰 時間: Fri Nov 15 21:24:50 2019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楊政郡 3.完整新聞標題: 洽公車輛暫停警備車格遭檢舉 警沒意見但法官判罰 4.完整新聞內文: 洽公車輛暫停警備車格遭檢舉 警沒意見但法官判罰 https://i.imgur.com/MIrwDMz.jpg
育才派出所外警備車停車格。(取自Google) 2019-11-14 10:10:4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檢舉魔人」連民眾暫停警備車格都檢舉!中市柯男說他到育 才所洽公,前後約三分鐘,車子暫停警備車格被檢舉「停車車種不依規定」,裁罰600元 ,他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真是不通人情,他暫時停車還向值班員警告知一聲,值班員警沒 意見,卻是民眾來檢舉,台中地院行政法庭法官認為,民眾檢舉無誤還是要罰。 判決書指出,柯男今年元月24日下午2時許,到二分局育才所洽公(領取通知文件),臨 時把車停在警備車停車格,還向值班員警告知,但進所後承辦人不在所內,他立即離去了 ,前後應該約三分鐘。 但卻收到「停車車種不依規定」裁罰600元。柯男說將車輛暫停於警備車格,時間短暫又 不致影響警備車停車(照片顯示前方即尚有一空的警備車格),周遭並無人車因系爭車輛 而遭受阻擋,道路暢通並無擁擠人車,違規時間亦非巔峰時段,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 序之程度,被罰得很不甘心。 法官調查,原告亦已離開駕駛座,停車不符合「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及「保持立即 行駛之狀態」之要件,而非屬「臨時停車」情形,而民眾拍照告發,確有「停車車種不依 規定」等情形。 柯男的違規情形確實輕微,員警能不能通融免罰?依交通法規:「深夜時段(零至6時) 停車,有本條例第56條第1項之情形。但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 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可知舉發員警就深夜時 段之違規停車事實,具有免予舉發裁量權,然本件違規並非發生於深夜時段,且係因民眾 檢具事證檢舉,雖然苛刻但還是依法舉發無誤,柯男請求撤銷罰單無理由,駁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77319 6.備註: https://i.imgur.com/1jN0WA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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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人家警察都沒有意見了 這還... 還是說以後增設恰公車格 或是開放部分警備車格供洽公用??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13.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3824293.A.453.html
DogBe105: 媽的有毛病 118.168.83.106 11/15 21:25
airback76: 典型台灣鯛 180.217.88.139 11/15 21:26
syldsk: 停的如果是官員就又不一樣了 61.228.226.220 11/15 21:26
jcamo: 四輪水準真高!都沒文盲! 150.117.152.85 11/15 21:35
akito7039: 就停遠點走點路是會怎樣啦220.141.106.119 11/15 21:45
arishina: 考上警察最基本的依法行政就忘了101.136.162.166 11/15 21:5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Reewalker (111.184.130.3 臺灣), 11/16/2019 07:59:29 ※ 編輯: Reewalker (111.184.130.3 臺灣), 11/16/2019 08:00:40
Timlol : 洽公我都直接停人行道 11/16 08:10
swjlsc : 違停藉口百百種 11/16 08:15
st210113 : 警察沒有意見就可以違規? 11/16 08:21
tokeep : 依法行政,屑屑指教 11/16 08:27
Azabulu : 法律責任是由警察來判定嗎? 別凹了難看 11/16 08:31
BlacKlonely : 我也要檢舉縣長車子放在警局 11/16 08:39
kilof : 行政法院只判斷裁罰合不合理,應該要看看罰單是誰 11/16 08:42
kilof : 開的吧XDD 11/16 08:42
sdiaa : 那停公車格沒有遇到公車來就沒事囉?? 11/16 08:45
sdiaa : 停消防栓前面沒有遇到火災就沒事囉?? 11/16 08:45
sdiaa : 什麼奇怪邏輯~ 11/16 08:46
YCL13 : 製單的員警不會知道當事人有問過警局,就像車禍發生 11/16 08:50
YCL13 : 知前因後果一樣只能開單(我被開過),但之後向監理站 11/16 08:50
YCL13 : (上一行推錯先跑出來) 11/16 08:51
YCL13 : 後移至路邊紅線等警察來期間被拍照檢舉,製單員警不 11/16 08:51
YCL13 : 知前因後果一樣只能開單(我被開過),但之後向監理站 11/16 08:51
YCL13 : 申請撤單就會過(只要憑事故聯單即可),但此案沒有任 11/16 08:52
YCL13 : 何證明其洽公且經同意的證明,也因此監理站不會撤單 11/16 08:52
YCL13 : ,才會到法官裁決的階段 11/16 08:52
z8903 : 由此可知法治還要走很長一段路 11/16 08:54
stu86142002 : 警察都開單了 還沒意見勒 11/16 08:56
corner0111 : 洽公我都直接開進大廳 11/16 09:02
rrazer : 支持檢舉達人一年檢舉8萬件 ,100個就有800萬件檢舉 11/16 09:02
milkyway168 : 違法就違法,沒什麼好說的! 11/16 09:25
finasoul : 鯛民素質不提升,社會風氣就是降 11/16 09:50
marx0126 : 為何網民素質都這麼高 路上確這麼難開呢 到底是素 11/16 09:52
marx0126 : 質高的都沒車還是上了網都變高道德 怎麼我都遇不到 11/16 09:52
marx0126 : 高素質的駕駛 11/16 09:53
gary82gary : 這種的可以通融就算了吧,檢舉達人的確過火了,消防 11/16 09:59
gary82gary : 車輛還算是緊急的,警察的有什麼緊急事件會因為那個 11/16 09:59
gary82gary : 車位影響? 11/16 09:59
corolla16 : 找停車位很難嗎?活該 11/16 10:01
fbiciamib123: 想也知道條子自己拍的 11/16 10:26
bursty : 警車都有編號,回警局只能停固定的某個車位,又不是 11/16 10:31
bursty : 前面還有空格就能隨便停的… 11/16 10:31
bdbpzcatqpq : 我最討厭聽到”才x分鐘而已,又沒擋到人” 11/16 10:31
asgardgogo : 會推理就能亂停車喔死小鬼 11/16 10:32
ROTFL : 同理:店家沒意見就能停紅線? 11/16 10:37
arickal : 台灣價值也敢嘴 11/16 10:37
marco790818 : 之前新聞有消防隊公務車(非紅色外觀)被檢舉 11/16 10:38
angellll : 警察沒意見 是要罰什麼? 11/16 10:46
angellll : 早上上班 警察也常常讓人 違停跟超紅線阿 11/16 10:46
chrisenzo : 警察算什麼?法官比較大吧? 11/16 10:54
axlfun : 我上次去報案也被檢舉啊 11/16 10:57
aqwe : 警察對很多違規都沒意見 不舉阿 就真的沒違規喔 11/16 11:18
joujima : 檢舉魔人真的是社會魯蛇敗類 11/16 11:21
jimmyyang : 連警察都知道人情 就達人毫無人性 比酷吏毫不遜色 11/16 11:27
jimmyyang : 贊成有時候真的要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因為他們不是正 11/16 11:29
jimmyyang : 常人 該找來談談教育一下 11/16 11:29
AIIT : 檢舉魔人見一次打一次 跟蟑螂一樣 11/16 11:31
mengshiue : 「才幾分鐘又不會怎樣」真的是巨嬰心態 11/16 11:32
Darkbeat18 : 好兇哦,快來打阿,打一次就法院見一次囉 11/16 11:33
Darkbeat18 : 錢多時間多不怕前科就來,不要只會嘴哦^_^ 11/16 11:34
a31670323 : 謝謝檢舉人 11/16 11:35
ryan0714123 : 垃圾駕駛,不要臉 11/16 11:44
Manu2034 : 依法判罰無誤啊 11/16 12:01
doubleyellow: 依法行政謝謝! 11/16 12:06
hayato01 : 見一個打一個不要嘴砲啊!你這種人讓台灣交通爛爆 11/16 12:15
hayato01 : 了,我看誰才會被打 11/16 12:15
hayato01 : 交通規則都不當一回事,還羨慕別國交通路況好根本 11/16 12:17
hayato01 : 自相矛盾,要你自己遵守規則就在那邊543的 11/16 12:18
hayato01 : 這種人才是最魯蛇的廢物 11/16 12:18
frf2pujols17: 看違規魔人崩潰真心爽 11/16 12:20
rolandyu : 臉皮真厚啊,平常停公車格估計也是這心態 11/16 12:21
hclstarkid : 支持檢舉 所以十字路口沒人就可以闖紅燈? 台灣人 11/16 12:21
hclstarkid : 的素質還是無法跟上跟歐美日 11/16 12:21
leastsquares: 警察心軟不開單 算不算圖利?? 海關被抓警察沒事?? 11/16 12:32
MartyFriedma: 警察不檢舉是警察有問題 就是警察都不抓各種交通違 11/16 13:03
eric112 : song臺灣就是這種便宜行事的心態造成交通亂象 11/16 13:03
MartyFriedma: 規台灣交通才這麼爛 11/16 13:03
yur : 閱 11/16 13:23
jor7382 : 愛檢舉的都企係啦 幹 11/16 14:03
asukarei : 只想停門口的廢物,活該被罰 11/16 14:07
youkisushe : 我都機車騎進大門喇叭按住不放直到員警跑來看 這樣 11/16 14:31
youkisushe : 洽公效率超快 供參 11/16 14:31
s3f4e9g6aa7 : 乖乖繳個30塊停車廢很難?被抓就不要在那邊坳 11/16 15:00
G773 : 起碼要問一下現場鴿子。之前海山分局請我去作證, 11/16 16:36
G773 : 還叫我停紅線留紙條,至少有事可以搓掉 11/16 16:36
Gugan : 檢舉的好 警察有大於法律嗎 11/16 19:47
Bigheadyao : 鯛 11/16 19:59
alaroom : 看不懂法規的人真的很可憐,中學國文課都在吸白粉 11/16 20:09
FireNdsl : 最近在北市檢舉某議員要選立委的宣傳車停警用車格 11/16 20:16
FireNdsl : 結果解釋洽公不罰… 11/16 20:16
youkisushe : 寫市長信箱看看囉 11/16 20:55
cka : 這真的過火了吧 11/16 20:56
ul191 : 法律就是法律 不是警察沒意見說了算 法官依據法律判 11/16 21:22
ul191 : 決也是剛好而已 11/16 21:22
dogkid : 鼻子摸摸認了就好,至少要慶幸的是沒有被拖吊車拖吊 11/16 22:28
dogkid : 走(車種不依規定者,也是可以拖吊的). 11/16 22:30
amekopipi : 各位都高道德,怎麼路上幾乎都低水準的? 11/17 00:44
gjcl6 : 有次我被警所外紅線違停擋道 打電話給警所回說 11/17 01:14
gjcl6 : 他是來報案的。 這就是偉大的台南警察水準 11/17 01:15
darkMood : 把檢舉魔人通通關到地獄19層。 11/17 01:23
gatimercy : 警備車格如果時常空出來的話或許可以改為「警車優先 11/17 03:39
gatimercy : 停放」? 11/17 03:39
gatimercy : 不過還是得限洽公 11/17 03:40
c1396 : 檢舉魔人認為違規就該法 自己違規沒被檢舉就不算 11/17 15:27
cc02040326 : 看不懂警備車是不是 低能 11/17 17:56
Behave : 肥仔燦一定很喜歡某些人 11/17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