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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之銘言: : 心得: : 大家覺得這個交通規則能適應嗎? : 對於3公尺與禮讓行人上,又有什麼看法呢? : 想聽看看大家的意見 我覺得啊,只要我看到警察在路口執勤 我就在斑馬線那邊罰站,一下想過一下又不想過 右轉車轉一個罰一個,這樣換算我時薪超高 雖然是幫國家賺,但是國家有錢就可以補貼勞保 又可以教訓那些不守法的車 我覺得蠻好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69.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00421283.A.BDD.html
CATpc : 你會先被罰阻礙交通 09/18 17:29
CATpc : 如果廢話理由太多那就視情況強制就醫,因為你的想法 09/18 17:29
CATpc : 太不正常了 09/18 17:29
我又不是站在斑馬線中間,就人行道往斑馬線那邊等過馬路,但是我猶豫要不要過 不行喔?
kissa0924307: 法規就是這樣啊 09/18 17:30
CATpc : 自己去翻交通規則 09/18 17:32
你說我違法是你要翻交通法規吧 我翻了找不到這一條 我等你翻
CATpc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章133條 09/18 17:34
CATpc : 不是只有罰則才是規定,規則麻煩不要無視 09/18 17:34
CATpc : 還有134條 09/18 17:35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 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違反的點在哪裡?
Avvenire : 你怎麼會覺得警察會笑嘻嘻的跟你一起一台一台罰? 09/18 17:38
CATpc : 然後我說得罰則是道交條例第78條四款,如果你廢話 09/18 17:38
CATpc : 太多警察就會開你罰單了 09/18 17:38
lizard30923 : 其實你不用等警察執勤 你自己拿手機拍就可以了,拍 09/18 17:40
lizard30923 : 到從你前面開過去就能檢舉了 09/18 17:40
CATpc : 你484以為道路只指馬路?罰你重看一次"道路"定義 09/18 17:45
說到底你根本說不出違反的點在哪裡。 事實上這規定本來就不合理,行人沒有明顯要過馬路的意圖,或已經示意汽車先過 汽車就要可以過才對。 不然我站在斑馬線前面不動,請問警察是要罰右轉的汽車不禮讓行人還是罰我妨礙交通? 要是罰我妨礙交通,自然就不能罰汽車沒有禮讓行人 罰了汽車未禮讓,就不能罰我妨礙交通 兩個一起罰就更不合理,我既然妨礙交通沒有要過馬路,自然就沒有未禮讓這件事 事實就是事實。
cospergod : 台灣人 09/18 17:45
CATpc : 新聞案例行人已經在斑馬線上了,你的假想也是想靠 09/18 17:56
新聞歸新聞,我說我站在路邊這件事上
CATpc : 讓警察認為你有通行"意圖"但車輛未禮讓開罰,你是 09/18 17:56
CATpc : 不是還要我解釋給你什麼是阻礙交通? 09/18 17:56
警察認為我有意圖過馬路 而駕駛認為我沒有意圖過馬路 憑什麼警察用主觀認為就可以開罰單? 你的法治教育要加強。 更甚者,我根本不需要警察,像上面講的,我只要自己拿著手機錄影就可以檢舉了 即便我沒有要過馬路。
CATpc : 所以我說如果你廢話太多警察就會開你單了,你以為你 09/18 18:03
CATpc : 一直站在路口不動警察就不會理你? 09/18 18:03
你才好笑吧,你以為你一直站在路口不動,警察就可以罰你錢?
CATpc : 而且你以為你站在路口一直不動就會開單成功喔?警 09/18 18:04
CATpc : 察又不是不會看 09/18 18:05
警察不開不就瀆職?明顯違規還不開是怎樣? 我就想過馬路啊
CATpc : 警察會來問你阿,或看你沒意圖那車輛轉過去就不會罰 09/18 18:05
CATpc : 你假想站的地方只是人行道,新聞的行人在斑馬線上 09/18 18:06
我一直說我站在人行道,你一直講新聞要做啥?
CATpc : 一個站在路口發呆綠燈也不走就是沒意圖啊,你的中 09/18 18:07
沒意圖就不罰?那就跟我理讓車子先走不是一樣? ※ 編輯: bebehome (125.227.169.174 臺灣), 09/18/2020 18:08:28
mikemagic88 : 完全可以理解你想說什麼 09/18 18:22
mikemagic88 : 這就是問題所在 09/18 18:23
mikemagic88 : 任何人都沒有預知能力或是讀心術 09/18 18:23
mikemagic88 : 知道他在那邊≠知道他想幹嘛 09/18 18:23
Avvenire : 大家都知道這條規定很北爛阿,問題是原po這個做法 09/18 18:30
sai1268 : 理論上可以啊,但我覺得你會先被po上網路被笑有個人 09/18 18:33
sai1268 : 在人行道跳恰恰,上爆系社團再上個新聞,然後被做成 09/18 18:33
sai1268 : 梗圖,無聊的人順便肉搜一下,在fb開一個路人恰恰粉 09/18 18:34
sai1268 : 絲頁永遠流傳在網路上 09/18 18:34
lizard30923 : 這篇原po舉例是真的爛了點啦,但現行法規不管行人 09/18 18:45
lizard30923 : 有無闖紅燈有無走斑馬線,只要不是禁止通過的地方 09/18 18:45
lizard30923 : 就可以玩這條法律,配合檢舉制度有玩壞很容易 09/18 18:45
a58805082 : 贊成啊,有些人站在路口我真的不知在想啥,要過不過的 09/18 18:58
lizard30923 : 光是這篇把警察執勤路口改成隨便找一個路口自己錄影 09/18 19:00
lizard30923 : 就拿他沒轍了,反正也沒辦法檢舉路人阿 09/18 19:01
j6ru04jo3 : 去阿 09/18 19:02
snthasin : 可憐阿~ 09/18 19:59
tonybbbb : 因為路人身上無車牌 無敵 09/18 20:28
berryc : 矯枉過正 09/18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