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en83826: 辛苦了 10/12 00:31
推 stw0975: 高調 10/12 00:40
推 aiueoRu: 拍拍...辛苦了 10/12 00:55
推 q2520q: 其實在po文詢之外,到警察局備案也是必要的程序之一,因為 10/12 00:56
→ q2520q: 貓狗在法律是物,走失就是等於遺失物品 10/12 00:56
其實有個問題,那如果揀去的貓狗不幸染上黴菌變癩痢頭或是撿去時已斷腳,
然後失主主張拾獲者毀損物品呢?
如果水溝內看到一個小嬰兒要救他把他抱起來...
殊不知是摔下去還是被你帶上來時脆弱的頸椎就啪滋一聲...算過失殺人嗎??
失眠一整夜..越想越覺得想法好灰暗無限loop.....
現在心情超沮喪的....
阿不就都不要碰不要通報就沒事 還要事後舉證你不是始作俑者
推 light20735: 謝謝分享以後還是照正常程序走的好,以免好心被雷親 10/12 01:04
推 Fatpipi: 辛苦了 10/12 01:33
推 kyozwhie: 沒裝晶片一率丟給政府機關 10/12 01:50
推 Shizuka338: 辛苦了... 10/12 02:30
推 k44754: 其實要看有沒有晶片啦 10/12 09:08
→ k44754: 沒晶片?? 就無主物阿 10/12 09:09
推 zorapipi: 辛苦了 10/12 11:44
→ chichi06: 很多...還有聽到有病就說不是我們家寵物... 10/12 12:40
推 pobomin: 給樓上k44,其實就算沒晶片,但客觀上可認定"可能有" 10/12 15:33
→ pobomin: 主人的狀況(例如皮毛乾淨、有項圈)就不能當成無主物 10/12 15:33
※ 編輯: XmasIsland (101.137.129.192), 10/12/2018 16:46:19
推 cola0010: 既然你是主動po文尋主人,就不用擔心被告,這樣告人沒 10/13 04:55
→ cola0010: 有這麼簡單的,更何況你連侵佔的意圖都沒有,那種動不 10/13 04:55
→ cola0010: 動要告人的大概沒讀過什麼書吧,別擔心~ 10/13 04:55
推 YuchunPark: 拍拍 10/15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