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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時的社論轉錄另一個觀點。我比較接受這個。 總之在不明白法意的情形下,對於這個法案,我的解讀傾向正面。 會覺得這個社會沒有足夠的文化厚度來支持女性在墮胎前充份思考, 以立法形式來強制某些做法,可以看作是對這部份不足的補償; 即將進行的立法或許有所不足,但反對者所提出的做法,實務上究竟有多少可能? 會這樣想,或許是因為,我聽過的故事裡, 後悔把小孩子拿掉的絕不在少數。許多是這樣說的-- 「當時年紀輕,出了狀況不知道還能夠怎麼辦,慌忙中就選擇把孩子拿掉了…」 有多少人能夠確實設想把小孩子生下來可能要面臨哪些事, 並在充份設想過這些事情之後做出拿掉孩子的決定呢? 急於拿掉孩子,多一半,是出於不知道該怎麼面對社會、家庭眼光下的慌忙選擇吧。 網宣裡那種「充份思考的母親」或許存在, 但顯然不會是主要,不然哪裡會走到需要拿掉孩子這一步呢? 如果一個社會,放任這些母親在匆忙之下做出決定, 而沒有任何程度地嘗試給予他們最低限度重新思考的空間, 只單方向的假設她們都已經充份思考,這是過於理想化的想像,是說不過去的。 又,即使提出了統計數據,又說明了什麼呢? 數據每個人都會解釋,我也可以說, 有XX比例的女性,即使有了四天的反覆思考, 依然不知道這個社會的最低限度幫助在哪裡, 只好在不得以的情形下把孩子拿掉了! 網宣裡的數據,其實什麼都不能說明。 真正該提出的數據是, 「有多少人知道可以向社會機構尋求哪些方面協助」, 才決定拿掉孩子。 2006.12.13  中國時報 三天思考期 有那麼嚴重? 劉競明/北市(婦產科醫師)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 ent/0,3546,110514+112006121300305,00.html 部份女大學生,日前齊集立院抗議,反對所謂:墮胎的「三天思 考期」立法,筆者身為婦產科醫師有話要說。 目前年輕朋友們性氾濫的嚴重性,特別是未婚懷孕者,就婦產科 醫師的觀點,除了部份因非自願的性侵害或暴力犯罪的受害者之外, 通常絕大部份的婦產科醫師是反對墮胎的。筆者在新制生育保健法修 法之前,早已對墮胎前「猶豫思考期」的諮商方法行之有年,也保存 不少「胎兒」,免於當年被匆促墮胎的恐懼及遺憾。筆者記得:有些 懷孕婦女只因第二胎又懷女兒,又因與婆家期望不合?或只因與先生 吵架之後,便匆匆來院要求筆者將其墮胎?其中之一案例來到門診, 當筆者詳細用超音波檢查後,發現胎兒已經將近兩個半月,身體的大 部份器官已形成,也可見心跳,於是筆者委婉相勸要孕婦先別激動, 先仔細思考回去再與先生商量,三天後再回來決定是否人工流產。結 果夫婦倆終於回心轉意,寶寶生下後健康、活潑可愛,筆者終究又為 臺灣社會,多保留一位「臺灣之子」! 筆者每每於診療室,初見這些年齡都可以當筆者女兒的年輕女性 ,要求墮胎時,對早已實施「三天思考期」的評估,結果發現成果良 好,也未見孕產婦等發生無法撫養等情事,特別是筆者尚且要求未成 年者,一定要誠實將實情告訴父母,此未婚懷孕事件當可迎刃而解; 就算年輕女性一時未能撫育已出生的未婚嬰兒時,未來國家的社會福 利機構也應規劃暫時付起托育及撫養責任,待其生父母結婚及有工作 之後,再領回繼續養育。這才算尊重女性及其腹中胎兒生命權的最佳 作為。 -- 人類原本和蚯蚓或是海馬一樣雌雄同體,男人女人是密不可分的。 有一天妒嫉的精靈硬是把男人女人分開,就像把貝殼分成兩瓣。 因此在人生的旅途之中,人類總是尋尋覓覓他那另一瓣貝殼。 有人很幸運,一找就找著了;有人終其一生,就是尋找不到。 或者有人找到很相似的,以為就是他了! 然而海浪一來,總還是會將這很相似的兩瓣貝殼分開。 from 不知名的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70 ※ 編輯: bag 來自: 140.112.212.170 (12/13 22:27) ※ 編輯: bag 來自: 140.112.212.170 (12/13 22:32) ※ 編輯: bag 來自: 140.112.212.170 (12/13 22:33) ※ 編輯: bag 來自: 140.112.212.170 (12/13 22:36) ※ 編輯: bag 來自: 140.112.212.170 (12/13 22:38) ※ 編輯: bag 來自: 140.112.212.170 (12/13 22:39) ※ 編輯: bag 來自: 140.112.212.170 (12/13 22:40) ※ 編輯: bag 來自: 140.112.212.170 (12/13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