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綜合 2000.03.07 中時晚報
8小時軍訓課 抵兵役1天
兵役法修正公布 原則性規範確立 將增加學生選課誘因 也紓解國軍過剩壓力
朱武智/台北報導
高中、職,以及大專校院的學生,修習軍訓課程每達八小時,服兵役時,
即可申請折抵一天,「課程時數修得多,役期折抵越多」。
教育部軍訓處說,立法院已在今年二月一日修正公布了「兵役法」,
前述之原則性規範已確立,但國防部認為,
今年二月一日之前所上的軍訓課不列入折抵範圍,
瘋啦~~~~~以前修的軍訓都不能抵啦...
算算只能抵大二下的軍訓....頂多9天...:~
本來以為可以抵掉40~50天的....
加上學校授課係以學分採記,所以,實施細節得再研商。
今早,教育部軍訓處召集相關單位研商軍訓課折抵役期的作法與細節。
教育部軍訓處長王福林表示,雖然「兵役法」已修正公布,
但「兵役法施行法」仍由國防部研訂中,而為提供國防部研訂相關法令的參考,
教育部才先行會商,針對一些可能發生的問題尋求解決之道。
教育部軍訓處官員指出,過去,大專男生在寒暑假都到成功嶺受訓,
而為期六週的受訓期間,可用以折抵兵役。但從八十八學年度起,
成功嶺受訓取消了,因而外界才建議透過兵役法的修改,
准予讓學生修習軍訓課的時數可折抵役期。
此外,目前大專校院的軍訓課都成選修,藉由上軍訓課的時數以折抵役期,
確實能增加學生選課的誘因,也同時緩解國軍過剩的壓力。
官員表示,「兵役法」規定,學生修習軍訓課滿八小時得折抵役期一天。
而所謂的「學生」,應包括高中、職與大專校院,換言之,
就讀高中職而選修軍訓課,也適用。
另外,新修正之「兵役法」在今年二月一日公布施行,
在不溯既往的原則下,該法的中央機關國防部認為,
折抵役期的軍訓課,應從新法公布之日起算。
換言之,去年九月入學(八十八學年度)而選修軍訓課的學生,
其上課時數便不能在服役時折抵役期,而教育部的立場是,
「最好能從八十八學年度起算」,與成功嶺的結束,做一個新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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