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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pcat (艾瑞克邱)》之銘言: : 那天的結論是有人自告奮勇要申請部落格~ : ㄚ是怎樣? : PS. 更新通訊錄真是大工程~ 部落格的作者不是只能有一個嗎? 其他人只能comment, 還是我搞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3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