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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原諒我先來胡鬧一下。 請見三十二班班版,吳家佑同學結婚了。 ※ 引述《Simizu (書僮)》之銘言: : 針對台灣這次推行公民投票,可以從許多不同的角度加以檢視、討論。 : 一些共識的建立和焦點的凝聚有助於導出更有意義的結論。 : 本次討論的起點,是李念祖於中國時報發表的文章(下稱李文)。 : 我想,一篇可以拿出來討論的東西,多不至於是無的放矢,但也不必是一針見血。 : 就是射出去的十支箭,到底中了三支或者八支的問題吧。 : 故我試摘要該文: : 執政者推動的公投打著民主旗號違法,其出發點、程序、效果均有可議, : 是對法治精神的破壞、民主的悲哀。 : 故我原回覆文意在討論所謂公投的法律依據問題。 : 目前在本版上,「公投並無明顯違法情形」似乎沒有太大爭議。 : 而回到李文的論述:因為公投違法、執政者推動公投,所以執政者不講法治。 : 公投違法的假設既不成立,其結論自然也有問題。 : 今天公投議題,從頭到尾要分「能不能辦?」、「要不要辦?」、 : 「怎麼辦?」的三層次問題。 : 「能不能辦」是看公投法的合法性,如李文所要討論的; : 「要不要辦」是交付公投的議題值不值得採用公民投票裁決, : 如John指出的「議題無聊」問題; : 「怎麼辦」是辦法如何,如應否和總統大選合併的問題。 : 很多評論會混合提到三者,然我以為應分別看待,否則重點不清。 : 李文破題即論證公投政策踐踏法治,文章重點應在於公投之不合法。 : 第三段提到公投和大選合併的問題, : 那是我「花錢最少、投票率最容易提升,又能炒作話題」所回應的部分。 : (在此必須聲明,一個好的辦法也不代表應該要實行,討論層次不同。) : 然第四段針對公投題目提出諸多問題,這一點想是John感到值得參考的地方。 : 因為李文該段問題提得其實很廣,而他提的問題和我的重點也沒什麼關係, : 所以在此不具體的討論。 : 我直接談:「為什麼要辦這麼無聊的公投?」 : 公民投票在這次陳水扁的政策中,就我的認知,重點在於形式,不在於內容。 : 也就是:「投什麼問題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公投。」 : 所以這次公投,實際上的題目是:「台灣應不應該有公民投票的權力?」 : 適於交付公投的題目,也許是更改國號、或宣佈獨立, : 然而這種公投是不可能在現階段舉辦的。 : 因此,執政者為了非搞個公投不可,才擬了一個跟公投看似有關的無聊題目, : 但該題目的意義,就和「總統應該養黑貓或白貓?」一樣,本來就是無聊的。 : 事實上,也一定得這麼無聊,要不然大陸連容忍的立場都沒有。 : 所以,針對公投的討論,必須在「選舉」和「兩岸」的框架下來看。 : 「憲法」和「效果」是一個表面的討論題目。 : 同樣的,看國際反應時,也應該深入檢討其框架。 : 法、美官員的發言,是官方立場,是依據該國利益發表的談話。 : 我不是要說這些人心裡是支持台灣的, : 只是席哈克不可能閒到把中華民國憲法當休閒讀物, : 台灣要不要公民投票,也不關他老兄的事。 : 只是因為中共要他發表聲明,所以他考量本國利益,就做了該項表示。 : 我並不認為公投是台灣現階段所必須,但是我也相信, : 若是台灣舉辦公投,必不會被放在「國際趣聞」來報導,各位愛國的同學可以不必擔心。 : 最後,到底李文是很具體的政策評論或是無聊的政治謾罵, : 其實本來也不是我的重點。 : 只是我不特別覺得該文值得我參考,其價值仍由讀者決定。 : ꨠ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247.2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