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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oton (小紅冒) 看板: work
標題: [轉貼]台上台下-我所認識的公娼事件
時間: Tue Dec 1 12:25:32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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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台下-我所認識的公娼事件~陳妍名(基督徒--公娼後援會義工)
要人信上帝容易還是支持公娼容易?
當我們要來談論「公娼議題」的時候,首先要意識到這個問題的複
雜性,除了基督教的基本立場--接納娼妓卻不容忍性交易之外,還有
各式各樣利己的利人的利她們的道德辯論、市府的主要政治商品--掃
黃的立場、社會局給的輔導轉業方案。事件當中法律和制度層面細節
的繁複,已經超出了一般人感興趣的範圍,挑戰一般人了解一個事件
的耐性,所以大部分的人最後選擇用最簡單合理的方式去標籤這個事
件。豈不是嗎?當你向人報大好的消息︰「耶穌死而復活,叫人可以
因為相信他的名而得生命。」那人無法理解或者不願理解什麼叫「死
而復活」,而回你一句︰「是阿,人都需要心靈寄託,宗教本是勸人
為善,使人可以超脫俗世過得有意義。」你難免會覺得這人離道甚遠
,但他大概也覺得心安、沒說錯什麼話。面對公娼,我們可以說每個
人都有他悲慘的故事,不是只有公娼最需要幫助,我也認為我個人只
是比較有條件深入了解公娼事件,而並非比其他人敬虔或有愛心,但
回過頭來,這事情若不能單單停留在社會關懷層次上,而有其他媒體
上看不清楚的部分需要澄清和指正的,我豈能不說呢?若當中涉及管
理眾人之事的部分,有違背耶和華心意的事,你豈能不稍微關心一下
呢?
我的開始
講起來我算是社會新鮮人,很難說清楚為什麼一個本來要出國唸設
計的人,會在這裡寫一篇關於公娼的文章,關於我自己,簡單來講,
就是一個基督徒,所有事情是從這個身分開始的。
我是今年六月參與了公娼的訪談才漸漸進入這個事件,我從來就不
信任報紙新聞,因為它總是真真假假的,令我看了就困擾。這篇文章
要講的是我參與了之後,看到與媒體所呈現的不一樣的事情面貌,包
含了我身為一個市民的觀察,還有身為基督徒的反省。下面大概可以
分成五個部分,「兩個世界」是對我自己的投入再多一些說明;「台
上台下」是針對新聞上的爭議;再來是針對事件周邊的騷動發表一些
看法;「面對事實」,公娼事件走到現在,各界若還不用恰當的態度
來面對社會裡娼妓的問題,恐怕大家都很難進步;最後是簡單的結論。
有錢沒錢一差就是兩個世界
我信仰的經驗裡少有靈異的部分,所以一件事情總要看很久、想很
久才決定。單是贊成或反對公娼緩衝兩年的事情,苦思無解想破頭,
四個月前走進了公娼的世界,天天接觸與她們有關的事,還是繼續看
和思想,四個月後終於作了決定--選擇跟公娼站一起。對作決定明確
俐落的人而言,我真是駑鈍遲緩,雖然四個月裡我不曾怠慢;對許多
前輩而言,我實在是年輕氣盛,情感豐富,難免衝動,雖然只有上帝
知道我多麼冷漠無溫情。但總而言之,我是決定要幫公娼了,也就不
再論斷自己了。
誠實面對社會結構面的問題,公娼為什麼當公娼,這和下層人民的
困苦有密切的關聯,這原本也不是我所能想像的,我從來就衣食無缺
、要什麼有什麼,唸的是一學期四萬多塊學費的大學,畢業後還可以
跟公娼混四個月,不用負擔家計。勞動階層人的世界從來就不是我的
世界,無法想像工人工作的辛苦,也無法想像怎麼真的有那麼惡毒的
老闆壓榨工人,雖然說,人的惡毒在剝削的事上是到處可見的,但是
選擇沒能力的邊緣弱勢下手,簡直就是卑鄙。跟公娼一起的時候,對
於她們描述不被人接納的傷心,甚至靠她養的家人還對她冷漠,我都
還容易理解。但是當她們回憶當年不得不從娼的心路歷程,我心裡都
還在疑問︰是真的嗎?
我總是覺得我寧願死也不要當妓女,可是這個想法一點意義也沒有
,因為遇到問題的人不是我,看著礦工爸爸因沒錢養家而大哭的女兒
不是我,看到原生家庭有一堆難題待解決,而要扛起所有責任,讓家
人過得好的人也不是我,我如果在我的世界天真地問她們,我死都不
當妓女,妳為什麼當妓女,而且還要再當,妳要不要你的女兒也當,
那我真是個落井下石的王八蛋。
台上台下
法律上的爭議
市府在媒體上的宣稱,廢娼是依市議會決議執行,但當議會否決覆
議案要給公娼緩衝兩年,市府又表示議會通過的決議不一定有效﹙馬
永成,86.12.20﹚,要送大法官釋憲。我們還是可以認為市府這樣說
有道理,只是當這些行政程序都走完,選舉過了恐怕公娼們也死光了
,掃黃掃到人家死光才叫徹底才是魄力,這簡直是拿弱勢生存來作業
績,你可以接受這樣的廢娼嗎?
跌破眼鏡的輔導轉業方案
社會局宣稱給公娼的輔導轉業效果良好。但是領錢、登記有正當工
作的是少數,並且登記歸登記,不表示她們真的從良去了。另外八十
多個佔多數的公娼為什麼不領錢,社會局對她們進行了解了嗎?給她
們轉業協助了嗎?沒幾個公娼一個月拿得到四、五萬,就算拿得到生
計還是成問題,她們當然要爭取緩衝兩年,而不去領錢。九月初市府
表示「感謝原公娼對市政建設的配合」,要延長照顧公娼的福利一年
﹙陳水扁,87.09.01﹚,看得真是令人納悶,當初經濟條件比較好的
公娼去領錢,領了十個月還可以再領一年,本來條件就差的公娼沒領
錢,拼了老命要一個公道的結果,變成是再給你一年領錢的機會,愛
要不要隨便你。這怎麼會公平,社會局怎麼不像在媒體宣稱的那樣,
不會做壓迫人的事,大家不要否定他們的努力和目標﹙陳菊,86.12.
19﹚,而實際來幫助公娼呢?十個月後,看見一件事情用這樣的方式
在處理,你都不覺得認知失調?你還要支持這樣的輔導轉業嗎?
是抹黑還是轉移焦點
市府曾表示公娼沒問題,娼館周邊的保鑣、人口販賣及毒品等問題
複雜,這又怪了,依照之前的「娼妓管理辦法」,公娼領政府發的妓
女證在公娼專區營業,每週都要健康檢查預防愛滋,如果有人口販賣
這麼嚴重的問題,哪個公娼有涉嫌人口、毒品販賣的要抓起來查,還
讓她有機會逃走、變私娼轉到外縣市繼續販賣嗎?後來,市府又表示
有娼館老闆、黑道及政治力量刻意阻撓原公娼姊妹接受市府輔導轉業
,要公娼再作兩年﹙林錦昌、羅文嘉,87.09.02﹚。公娼是廢娼後出
來抗爭,才初初認識到政治是什麼,誰幫她們去玩那麼繁複的法律遊
戲?有公娼自殺的時候,誰搶下刀子陪在她們身邊?怎麼在選舉的時
候,一下子這些幫公娼的人全變成是另有目的,都在利用公娼換取利
益呢?當這些沒唸過書的公娼是白痴嗎?誰想窺視她們、誰看得起她
們、誰真的跟她們站在一起、誰只是說說而已,都已經十個月了,她
們還看不清楚嗎?真的有疑慮就說清楚點,哪個業主、哪一幫黑道、
哪一批政治力量在阻撓公娼接受輔導轉業,別老是應付媒體抹黑一下
就算了,不營養又不衛生。
事件引發的社會騷動
當過大學生的人就知道,討論社會議題的人不多﹙雖然他們畢業以
後都是社會的棟樑﹚,而真的在談問題的人,也多是隔岸觀火,脫離
了實際的社會脈絡。我無意與人作道德層次討論︰「為什麼不贊成性
解放?婚姻裡就沒有性暴力嗎?」、「您不贊成有人以性換取高報酬
,難道以性換取低收入就可以嗎?」對於這類的言談我也多半不表示
意見,並不是我否認這樣的討論有助於朋友之間相互了解的價值,只
是當討論的內容抽離了現實,個人最後所認同的是基督教的性觀點或
是情慾自主的路線,又關那128個被廢的北市公娼什麼事?她們不過
是個話題,我們討論得再精采對她們有什麼幫助呢?這和各教派間在
神學、歷史細節和社會實踐上的爭論,並不能幫助局外人認識上帝是
一樣的道理。
公娼一出面,好像色情行業的神秘面紗終於被揭開一樣,過去許多
人﹙尤其是女人﹚心中恨惡歧視的妓女終於具體出現,於是許多的不
滿和對社會道德敗壞的憤怒,全加到她們身上,不分青紅皂白地罵和
封殺,這怎麼會公平呢?基督徒不好罵娼妓,只好罵支持娼妓的人,
這又公平了嗎?請注意,我不是說不能反對支持娼妓的人,但是要在
了解和接納的立場上反對,這樣的反對才使「刺激對方進步」成為可
能,否則因我們心裡焦急如火燒,嫉惡如仇而封閉了對話的空間,實
在也不是美麗的見證,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能翻臉、火爆,但是總要看
清了事件、看準了對象,撕破臉才有意義。
有些女人對娼妓唾棄是一種情緒反彈,或者說「贊成廢公娼」是擔
心自己的親密關係因而受到威脅而有的防衛行為,她們的憤怒反映了
這世代的苦難,公娼們也是如此,在早年的婚姻裡不斷經驗丈夫的外
遇和不負責任,最後打破了傳統「靠男人」的觀念,索性離婚靠自己
養家。廢娼解決不了她們的擔心,只不過心裡的苦毒發酵,為了自己
表面上免受威脅而贊成廢娼,這也不是值得稱讚的現象。而經驗了婚
姻中丈夫背叛的痛苦的公娼們,這樣的廢娼、社會那樣的對待,她們
的痛苦不是更劇嗎?我知道大家都很苦,但是受苦的人不是應該更容
易體會另一個人的受苦嗎?怎麼會說苦也不是你最苦呢?耶穌豈是這
樣--反正你再苦也不會比我苦,你就繼續苦吧!--對我們說的嗎?既
然不是,這種仇恨而贊成廢娼的心態,實在也不能茍同。
面對事實-社會的娼妓問題
公娼私娼差很多
從另一個角度想,好在今天是廢「公」娼,我們還有機會知道性交
易中的一種形式,一種快要被花樣層出不窮的色情工業給淘汰的,低
價簡單的形式。想想如果不是「公」娼,所有的色情行業全部是「地
下化」--不受國家管理而由黑道主持,妓女被打了誰賠,被殺了誰知
道,警察威脅而收錢或是嫖不給錢的,誰處理?這不是更恐怖嗎?說
「這些妓女自甘墮落被剝削活該」的人,真是**﹙一時還想不到適當
的話來說,就先空著吧!﹚
進步社會的國際潮流
陳水扁說只有少數國家存有公娼制度,台北市應該跟世界進步國家
一樣﹙86.12.17﹚,他說的是事實也不是事實。沒錯,所謂進步國家
是沒有「公娼制度」,因為他們已經是「性工作除罪化」了,根本不
需要公娼制度。這不是說外國人比較開放﹙人類共通的道德感和偽善
不會差太多﹚,而是他們認真面對社會的娼妓問題,發現能做的是除
罪化來保護妓女。別以為我這麼說就是贊成性工作除罪化,我只是敘
述一個事實。
我自己
別擔心,我也不會閃躲這個問題,別人怎麼選擇立場我不知道,但
是上帝教我的是「以祂的意思為意思,之後我才可能決定要不要承擔
責任」,現階段,我還不清楚,哪一天我覺得自己能在耶和華面前站
立得住,我就會表示我的贊成或反對了。
面對事實-台北市128個公娼的問題
公娼的問題是貧窮人的問題,是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社會問題,繞
著道德打轉能解決什麼?繞著政治鬥爭打轉又期待解決什麼?對公娼
,難道用無條件供給她們錢、無條件解決她們家其他人的債務問題是
一個好的方法嗎?如果是,是不是所有的工人也可以比照處理呢?這
未免太離譜,公娼們自己都說不要用納稅人的錢了,弱勢反對的是壓
迫和剝削,要求的也不是施捨和救濟。
我們固然應該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但是不能替一個人承擔他應該承
擔的責任。體認到現在資本社會結構上的惡,應當是要在其上有所努
力,擬定策略推動改革。而今天的公娼們是這個結構下的經濟弱勢,
因為貧窮所以從娼,被笑被歧視,當年沒機會唸書,現在以犧牲自己
從事性勞動來擔負家庭,尚且不願意平白拿人家的血汗錢,希望靠自
己打拼養家,這樣的心志,我們應該表示尊重,而不是用給錢了事的
態度來質疑她們︰「都給妳錢了,妳怎麼還不要?」這讓我想到耶穌
不但讓那患血漏的女子,從摸祂的衣裳得到醫治,解決了身體上的病
痛,還當眾平反了她受的污名-眾人以為她不潔淨,耶穌卻說︰「妳
的信心救了妳,平平安安地去吧。」如果我們就是給公娼足夠的錢接
濟她們吧,我們是不可能觸碰她們被曲扭的心靈的。
這表示我個人認為,處理這件事情首要的,都不是個人各派的立場
認為應當如何,或各個組織團體的權力及文化資本要求應當如何,而
是,這些公娼如何?我們要是不考慮她們而隨自己認為對的去做,都
是把自己當上帝在處理事情,那不管作決定的是一個自私自利的人或
是一個人道主義者,都會造成恐怖的後果。我要說的是,不論是贊成
廢娼或是反對、或者支持「緩衝兩年」廢娼,最重要的不是你的立場
能不能說服人而影響決定,而是你對公娼了解多少?要解決社會有娼
妓的問題,很難;要解決公娼的問題,不那麼難,因為活生生的128
個人就在那裡,如果連她們到底是一群愛慕虛榮女人,還是背負家庭
重擔的女人都分不清楚,就說市政府廢娼即使廢到違法也沒有關係,
那不是一件很荒謬的事嗎?如果今天公娼是生存所迫而下海,瞬間斷
了她的生路,兩天裡面,沒唸多少書的歐巴桑,她要去哪裡找工作?
兩天裡面她全家都不要吃喝了,考慮讓小孩子休學去工作,重病住院
的家人難道兩天以內就得出院嗎?如果不是吧!如果這些公娼全是一
堆貪得無饜、過奢侈享受生活的女人,那或許我們可以接受公告兩天
後立即執行廢娼的做法。
市府違法亂紀的時候,我們選擇在一旁看熱鬧嗎?希望廢娼讓她們
輔導轉業,眼前的事實擺明了,要就逼社會局﹙因為顯然他們並沒有
消除各界疑慮﹚,再不然教會界自提方案,如果我們不管--沒時間管
沒能力管,或是沒負擔管、不願意管都一樣,當別人在努力解決問題
,我們在輿論批評人家道德敗壞等等有什麼意義?
結論
我並非不了解所謂「接納罪人和不與罪惡妥協」的態度,可是我不
滿意教會界只對公娼講這種話,怎麼不對那些名女人說,叫她停止用
性在政商界打混?當妓女是得罪上帝,不公義的政策制度、選擇性的
執法就不得罪上帝嗎?下層人的苦靠上廟裡拜拜,求家人過得好,過
得健康,他們是迷信,要勸他們歸回上帝;國家政要求問大師、握有
權力的人也拜拜,有人要發財,有人要昇官,這些人才是天天在決定
別人命運的人,怎麼不趕快勸他們信上帝呢?反對廢娼就刻不容緩,
講得大小聲,其他就沒那麼急,再黑暗內幕也輪不到我們掀,所以算
了?
想到約翰衛司理﹙J. Wesley 1703-1791﹚說富人或顯貴的人蒙召
是很好的事,願上帝加增他們人數,但若能他會繼續選擇傳福音給貧
窮的人。台灣的基督徒知識分子也該有些人有威伯福斯和克拉朋聯盟
﹙W. Wilberforce 1759-1833 & Clapham Sect﹚的精神,一同參與
台灣的苦難與成長。面對眼前公娼的事件或是將來的社會娼妓制度,
是走進公娼世界或是走近市府路線,盼望大家能更深入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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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飲東坡醒復醉.歸來彷彿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鳴.敲門都不應.倚杖聽江聲.
長恨此身非我有.何時忘卻營營.夜闌風靜縠紋平.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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