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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n (哈哈!連任不成了)》之銘言: : 這樣的說法我不能同意,選舉所要選的人是適任的人,不是某某 : 政黨的人,如果新黨黨員認為馬英九或是陳水扁比王建火宣更適 : 合當台北市市長,當然應該要投票給其他兩位候選人。 這說法我也不同意 , 也許這是個開放性辯証 當然你要說新黨愛 投給誰是自由 這點我沒話說 。 只是新黨的黨員大部份投給馬英九並非是認`同他比王適任 , 有報導去訪問許多新黨的支持者 他們都說了 "王真的是三個人之中 最好的市長人選 只是投給王不會當選 只好忍痛割棄他 選擇可以保衛 中華民國的馬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k.dorm1.ntn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