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 (哈哈!連任不成了)》之銘言:
: 這樣的說法我不能同意,選舉所要選的人是適任的人,不是某某
: 政黨的人,如果新黨黨員認為馬英九或是陳水扁比王建火宣更適
: 合當台北市市長,當然應該要投票給其他兩位候選人。
這說法我也不同意 , 也許這是個開放性辯証 當然你要說新黨愛
投給誰是自由 這點我沒話說 。
只是新黨的黨員大部份投給馬英九並非是認`同他比王適任 ,
有報導去訪問許多新黨的支持者 他們都說了 "王真的是三個人之中
最好的市長人選 只是投給王不會當選 只好忍痛割棄他 選擇可以保衛
中華民國的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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