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的觀感如下:不認同的歡迎批評。
拍不拍寫真,關立法委員他媽個屁事,
尤其是女立委「吐」這件事,讓我聯想到她是不是身材不如人而自卑,
更是他媽的扯到建中的蕭丹娜,我實在很懷疑,
每個學校都有自己特殊的風格,甚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格,
如果用他們的「祖宗家法」來管理學校、學生,是不是就會天下太平?
那為什麼每年那麼多學生性侵害的事件?
老人的老想法,雖然是思慮周全,但個人認為這次是狗屁不通。
但是有必要請一個教長當全國媒體面前否定這位學生?
這到底是針對個人?還是對這件事情?
他為什麼不管好自己的女兒,放著街上一整群辣妹擾亂視聽,
尤其是一堆醜女裝美女。
媽的立委不幹正事,跑來管社會風氣,
要嘛就去立法限制學生拍寫真啊!
不過到時候為這條法申請釋憲,這種法律九成九也是違憲。
每個人有權選擇自己的做法,
只要作為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全民福祉、社會秩序、緊急為難。
這種自由不是受到憲法保障的嗎?
我看,那位教長也是見風轉舵型的官僚,
大學到底自治了沒ꄊ去年,不是還釋憲說:部定共同必修違憲嘛!!
「大學法」中違憲的已經一堆了,看來明年又會多一條:
禁止大專在校生拍攝寫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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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以為 勤懇踏實 對別人負責任
安靜過日子 就夠了
現在我知道 缺乏勇氣和熱情的生命
是一片荒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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