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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mizu (初心)》之銘言: 我說過,純粹只是我情緒上的反彈, 我不認為唸書念到大四,一點獨立思考的能力還要受到別人的左右, 我沒指望讓你覺得我的說法是個「有效批評」, 更沒想過讓大家贊同我的想法, 反正我只言簡意賅的用幾個字表達我對這件事情的立場。 還有,街上「一堆醜女裝美女」這是個事實, 我不曉得是你得天獨厚見到的都是美人兒, 還是我們政大幫的ㄙㄨㄟ,見的幾乎不是背影殺手,就是長髮殺手、衣服殺手 所以我不贊同你說這句話是不恰當的。 不然你問志軒,他的心得最多、最豐富了。 人類的自主行為應該被尊重, 這是歐美將「自由權」入憲的基本根據, 也是民主政治的精神, 我非常不認同因為「不適當」而禁止此種行為, 甚至像共黨一樣公開批判、鬥爭 我說過了, 進步的民主國家只有當人民的行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時才會受到約束, 我不懂台灣的民主為什麼要走回頭路, 拿這件事作文章根本就是小題大作。 當然呀,我也沒指望要大家認同我, 但,我反對利用其他的「藉口」、「理由」, 來剝奪人民的自主權力(尤其對一個成年人)。 成年人,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 可以負法律責任了, 沒有道理受到約束。 我也跟你說, 這件事跟禁止大學生騎機車是一樣的, 會什麼? 我怕大學生義氣衝動都跑去飆車,嚴重影響社會秩序.... 所以,非常可能明天找個理由要哪家校長表態大學生該不該騎車! 欲加之罪嘛!台灣的政客最喜歡搞這一套, 我總得鬧點是來打知名度,讓我的選民知道沒白投我! 該立委有沒有這種心態我不清楚, 因此,我只說台灣普遍的政客都來這一套。 如果大家認為我反對的理由不對,你們就別管我的申論, 而我只結論:對,關那立委什麼鳥事? -- 曾經我以為 勤懇踏實 對別人負責任 安靜過日子 就夠了 現在我知道 缺乏勇氣和熱情的生命 是一片荒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a21269.ts.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