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是極力反對我讀法律的,現在還是。
法律常改呀,去年二月加今年二月民訴改了二百多條吧
三分之一了。還有很多種法律都在改,在三更半夜改
偷偷摸摸改、說什麼代表人民,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民法也改了許多,各位大一大二時讀的很多都不能用了。
教授一人一種說法,考試時一人一題。
從題目的用字就可以知道是誰出題了......
出題的人改題,那學生是要怎麼寫呢?
美德日的學說在臺灣會合,還有義大利和希臘。
有很多教授還說以後的老闆就是讀商的人,要我們多注意。
一般也沒把讀法律的人放在心上,說要由學士後的人讀較妥。
我覺得,一個人是剛愎自用還是會多方探求,和年紀無關。
和科技較有關係的智慧財產權法不是法律的全部。
更何況科技方面的系所也分得很細,不是「科技」兩個字就解決了。
如果人的本性是貪婪,那司法改革有其極點。
更多人是打著旗號來清算別人,整肅別人,那「改革」二字就是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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