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師的生活不是很輕鬆的。
至少我很清楚法官是不輕鬆的。
手上是當事人的權益甚至生命,可是也是自己的名譽和職業。
一不小心,就是被懲處,永遠翻不了身。
鬥爭也是絕不留情,那更和細心無關,那是看心黑不黑吧。
法律出了臺灣,那就只是常識,和一般人區別不大了。
臺灣改了法律,不去買書重念,那更是完了。
我不懂還有多少人記得什麼是「無罪推定」
一群人說話不用證據,只用含沙射影,只有廣告用語。
從選舉可以看個性,看誰血口噴人,看誰心胸狹窄,
看誰最會拿對手的祖先的出生地作文章。
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的前途光明,我的父親沒有那麼有錢、有名、有勢,
可是我相信,我要走出自己的路,要盡量讓社會美好。
我也相信同學們會有美好的未來。
大家還是那樣的有主張。我相信,肯努力就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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