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nes (擁抱微風)》之銘言:
: 如果固定薪水很吸引人的話,那建議各位去美國讀個法學院,只要三年。
: 可以考律師,百分之五十以上是一次通過。加上各位原本的知識,
: 足夠當律師了,加入WTO,那更可全球執業。
: 學費可以貸款,如果是有名的法學院,那還有工作機會等著去做。
: 聽說一年的薪水可以還三年的貸款。
: 前程光明是有代價的,那就是以上的生活。法官呢?
: 一個月要結清一百件以上的案子,還有二百件再等,下個月要再收一百多件。
: 律師接一個案子據說至少二萬元
: 法官寫一個判決算起來不到一千元。
: 而且沒有假日沒有晚上休閒。如果案子更難,那一件可能就有一個人高。
: 如果位子更高,一個月要檢查幾百件別人的判決有沒有錯,
: 再加上沒時間運動,家人住院,那法官自己就也要去世了。
: 人是很容易死的,家父的同學已經死了很多了。
我祝福要去當法官的同學,可是,我選擇當律師,
我要用一個比較自由的職業,設法讓情形改變。
律師在臺灣的錄取是比較難的,也不見得考得上,可是,考不上還是可以用另一種方式
來改革。用一個考試來評價人的價值是不對的。至少我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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