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ally Burn Basketball Fan--Part 6
●球評觀點------MisUnderstood------艾倫艾佛森
『MisUnderstood. 』(為人誤解)艾佛森如此說.這是他決定在他死後墓碑上
的刻字。
艾佛森,費城七十六人隊得分後衛,98-99球季(喬丹退休之後的第一季)聯
盟得分王,181公分高,NBA史上最矮得分王,以及……神也守不住的怪才。
艾佛森是一名很特別的球員,不管場上場下,他都有辦法吸引大家的目光。
或許,先來說說他場外私生活的部分好了------這也是他比較沒有為人所誤解的部分。
『從Iverson的所做所為和他所受的批評觀之,可以發現一些有趣的事。媒體
和球團的行政幾乎都是掌握在白人的手裡,而老一輩的球星也都信服他們大學時白
人教練的訓誡,根據白人的標準行事。然而出了一個Iverson,別的球員受傷時都是
穿著價值數千美元的畢挺西服坐在場邊,但Iverson 卻是T-shirt 加上寬大的牛仔
褲,戴著一條粗大的金項鍊、腳上則是未繫好的Timberland休閒鞋。他在車上放著
一把手槍以保護自己。就和一般的黑人青少年沒什麼兩樣。這種場內外不打折扣的
"blackness ",就是Iverson 不討媒體歡心的真正原因,而我們遠在大洋彼岸的台
灣,沒必要隨著盎格魯薩克遜的音樂起舞……』
好吧!我承認這一段是從『NBA地下網路雜誌社』偷來的。
(http://www.nbamag.com.tw/,可以訂電子報,我又宣傳了一次……)。
對我來說,Iverson偶爾就發生一次的犯上作亂,是球賽中場休息時段,最有
創意,最讓人引頸期待的花絮新聞。
『Arrested on the high way……』------『Iverson!』
『Because of illegal handle of gun……』------『Iverson!』
『And illegal possession of cannabis(大麻)……』------
『I~verson!I~verson!Go!Go!Go!……』
我總是毫不留情地嘲諷Iverson做的蠢事,心裡卻忍不住為他的梟雄風範大聲
喝采。在這個只要一看到Hello Kitty和小孩就要馬上說『好可愛』的虛偽社會,
桀驁不馴的Iverson,就是帶領我們反攻假道德世界的自由騎士。
場上的Iverson在一般人眼中,同樣另類------這也是他為人所誤解的部分。為了
舉出人證,我們……最後一次再抄襲別人的文章:
季後賽年年陪榜、總冠軍欠缺臨門一腳、關鍵時刻罰球會手軟的Karl Malone,
批評Iverson這種年輕球員『缺乏贏家精神』,Charles Barkley 也說:『如果一
個新人所在的球隊只有八勝二十五敗,那他就不能稱得上有影響力的球員。我實在
不了解,為什麼Iverson那小子這麼地有信心。』------以上同樣抄自於NBA地下網
路……你知道我要講什麼。
讓台灣的白爛球迷來批Iverson,炮火想當然爾不只於此。一般常聽到的說法是
『Iverson是跳得很高,速度很快沒錯,可是實在太獨了……控球後衛不應該出手那
麼多次的……所以他也只是打球好看而已……』每次聽到這種講法我火氣就上來了
,這次不用再抄別人的文章了,我自己準備了數據來替Iverson翻案!
也許在新人球季的尾聲曾有連續5場個人得分超過40的驚人演出,結果球隊卻也
同時5連敗的不光彩記錄,使得人們看待Iverson『獨梟作風』的觀念更加根深柢固。
不過依照正式比賽的記錄,從1951年開始的球季,若將所有新秀球員根據每場出席48
分鐘比賽的出手次數做一個排行,Iverson得到的平均每48分鐘出手投籃次數是23.7
次,只不過是榜上第54順位------遠遠落後於一些現在我們認為是『遜腳』的球員,
如太陽隊的Rex Chapman(平均每48分鐘出手27.5次,史上排名第6多),前丹佛金塊
隊射手Mahmoud Abdul-Rauf(平均每48分鐘出手32.2次,史上排名第2順位,僅次於
本季過世的偉大中鋒Wilt Chamberlian------他在1959-60的新人球季之中,平均每
48分鐘出手33.2次),更別提Michael Jordan(24.8次)以及(Mitch Richmond24.5
次)了,Iverson如果因此背負浪投王子的罪名,那出手排名在他之前的53名重刑犯,
豈不就此逍遙法外?
這裡附帶提一個我常常講給人家聽的故事------
95-96球季,某場公牛對上七六人的比賽,Jordan坐在場邊看著Iverson不斷找
機會投籃,於是忍不住回頭問身後的記者,『我以前的出手次數有像他這樣誇張嗎
?』『哦!沒有的,喬丹先生。』記者回答,『他傳給隊友的球比你多太多了……』
-------網路上看到的故事,原本不知是真是假,如今我們另有數據佐證,大家以後
萬萬不可再隨便批評別人是『獨梟』了。
最後講到球技的部分,我們就不得不提一下Iverson某次與籃球之神Jordan對決
的經典鏡頭------Iverson在弧頂拿球,面對Jordan防守,左晃右晃,同時使出跨下
換手交叉運球,老態龍鍾的Jordan完全跟不上Iverson的腳步,最後Iverson切到罰球
線上急停跳投,『唰!!』一聲空心破網,Jordan連球衣都沒沾到------這球在ESPN
也是經常看到的回顧畫面,也許,是因為很少有人能在Jordan面前做出這樣的動作
吧?!至於每次七六人對上籃網隊,就會成為眾人目光焦點的新世代兩大雙能候衛
------Iverson與Marbury的場上對抗,Iverson也每每展現出色的抗壓性,令人佩服
……好吧!我承認Marbury帶領的球隊應該比較有機會拿到總冠軍……只是每當我想
起Iverson在新人球季賽中,屢屢在險象環生的禁區當中穿梭,那一幕幕飛身補扣隊
友罰球不進的鏡頭,耳邊就會浮現每週六早上『NBA Action』的開場配樂------
『Whatta play by Allen Iverson !!!』
於是艾佛森的母親決定在『MisUnderstood』後面加上幾個字------
『Not By Everyone. 』(並非人人誤解。)
『And not by me,either. 』(我也沒有誤解。)這是我決定在本段結尾加上的
幾個字。
Not By Me, Either.我也沒有誤解你的,小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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