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郭前幾天我就想PO這篇文章了!!只是都沒機會..因為我都回八堵..
所以今天趕快來PO一下..炒個冷飯...(幹!!你們不要給我說我又擺道!)
不過晚PO也有晚PO的好處...因為激情過後..大家更能理性的面對問題..
讓我們從頭回顧這件事的始末吧..前幾天..我們班板上忽然出現幾篇..
莫名的文章...除了並非我恥班人所PO..文章內容充滿挑釁與火爆的氣氛..
姑且不論脽對脽錯...我身為版主..並不想看到兩班對立互罵..把溫馨祥和的
同學聯絡感情園地..化為黨同伐異的修羅場..更不想大家拿來消除一天緊張.
增進兄弟感情的班版..變成嚴肅肅殺的地方..於是我在大多數同學還沒看到前..
我很快的把那幾篇給砍掉了..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消戾氣於無形..化暴力
不料..狼子野心不因我忍讓而有所節制..反而再PO回來..適逢我沒上網..
火花還是這樣冒了出來..本人除了感到相當無奈與遺憾外..對於這件事..也有些
我想這整件事..首先要定義一些事情..班版..顧名思義..是我們全體建中
49TH304的園地..也就是說那是一個私人的地方...我們可以在這個私人的地方..
發表一些意見..討論一些事情..說一些白爛..可是..這都是給我們看的..我們沒有..
把這些文章發表給全國大專院校以至於全世界的意思與野心..更沒有邀請別人來的意
就像老頭說的..我們在家裡打手槍..那是我家的事..今天如果在總統府前面..跟阿輝
一起打..那就叫猥褻與妨礙風化..因為許多人儘管不願卻被迫看到.但是今天有小偷
闖進我家..剛好碰到我跟我老婆(左手).在愛愛..小偷能告我猥褻嗎??
再說..如果我們假設打手槍是犯罪行為的話..(但是未免有人誤會..我要聲明..
我要強調..打手槍是一個正常男人的正常心裡需要..)你們來我們家裡因為偷窺..
而要以此檢舉我們..法官事不予已採信的..(這是最近大法官會議的決議..因為侵犯.
基本的人權..)所以不論..我們所PO的文章對不對..何不合乎法律與道德..
很抱歉...這都不關這些"遠來的朋友"的事..
其三...也許這位同學會說..你們對我毀謗造成我精神上的損害..但是...
我想澄清一個觀念...也就是“言論自由的重要性“..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
對於人身自由的保障就很重視這言論自由的方面..我們認為...所謂言論自由..
就是...雖我不信服不接受你的話..但是我仍誓死保衛你說話的權力..這也是我們
民主國家可貴之處..凡是多經討論..而不是訴諸暴力解決(例如堵人..)今天如果..
想要藉著某種途徑而來限制我們發言的自由..這根極權國家有什麼兩樣..惡接萌生..
於極細小之處..今之小事..怎麼知道部會導“美麗新世界“的發生呢??
其四..也許這位同學會說...你們的言論自由卻對我的名譽造成損失..
關於這點我想做個解釋..請問...BBS上的文章可性度有多高..有多少人會相信.
有多少人當真??有多少人又會傻的接受??這些答案恐怕你知我知都是否定的..
也就是在一個純娛樂的場合..閣下要把氣氛弄的如此嚴重..有這個必要嗎??
難道我們互罵“幹你娘“..是真的想當對方的爸爸嗎??這可能跟幽默集雅量有關了.
沒有幽默和接受幽默的雅量..就是日本社會中出現“過勞死“的主因..但是...
我想如果閣下沒有這種幽默跟雅量..也不是閣下的錯..但是來我們這個幽默風趣的板上.
未經許可PO些莫名其妙的文章..是不是有點製造冷場..(抓籃板)..也是不是有點..
粗魯無文..自曝其短咧...
其五..又或許這位同學要說..你們的這些“髒話“..說明了建中人的低級..
但是..我也想請問一句..你們班板上那些問候我們的話又是什麼呢??如果一個人..
大聲的責備質問不齒對方的作為..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人的行為應該是相對的..
而不是相似的..但是..今則不然...可見我們的言論..當在合理可接受的範圍之內..
總而言之..這次的事件..恰巧說明的年輕人的血氣方剛不經思考..
也給我們上了一課..但是...身為板主..以及人民基本人權的保衛者..我必須嚴重.
的聲明..再有如此膽大妄為的行為..必砍不赦!!民主不是天賦的..也不是與生俱來的.
而是靠著先賢先烈奮勇爭取而來..走向民主的道路上..充滿著鮮血與火光..
起來吧!!熱愛自由民主的鬥士們!!讓我們一起為自由民主熱血奮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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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天地立心
為生民立命
為往聖繼絕學
為萬世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