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篇是法律奇觀唷 嗯大家有空可以去台大今年大二的財法版看看
真的有令人捧腹的調劑效果呀~~~~~~~~~~~~~~~~~~~~~~~~~~~~
在物權課上打人者有之 在電話中恐嚇罵話者有之
發表班上選出來辦活動的人不必對班上負責 而該對學校家長負責者有之
道貌岸然說懶的指教但是馬上po一大拖拉庫者有之
說有千百種更好解決方法講一堆屁話結果沒一種建設性具體方法可資提出者有之
幹 總之 真是太好笑了~~~~~~~~~~~~~~~~~~~~~
尤其是物權課打人 這可真是我所聽過台大法律中的最經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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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生之中,我最重視道義,但偏偏我卻被我執著的道義出賣。
如今,我已不明白道義背後的涵義和道理。我現在清楚的就只有自己在悲痛、在憤怒。
......已到不能抑制自己的地步,已無需用邏輯去處世。......
我跟著的一生便只會用感覺去闖,用我的刀去解決問題。
而之後的一切對與錯,就決定於我能斬敵,或還是敵能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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