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 台 灣 新 聞 周 刊
2001.01.12
▄▄▄▄▄▄▄▄▄▄▄▄▄▄▄▄▄▄▄▄▄▄▄▄▄▄▄▄▄▄▄▄
■ 今日內容快覽 ■
【老包專欄】編故事的媒體
【封面故事】蔡明華:副總統是講真話的人 科學證據會說明一切
【封面故事】舉國陷入魔女狩狂熱氣氛 人間公義真理如何倖存?
╴╴╴╴╴╴╴╴╴╴╴╴╴╴╴╴╴╴╴╴╴╴╴╴╴╴╴╴╴╴╴╴
【老包專欄】
■ 編故事的媒體
文/老包
‥‥‥‥‥‥‥‥‥‥‥‥‥‥‥‥‥‥‥‥‥‥‥‥‥
媒體變本加厲羞辱副總統,所用手段粗劣不堪,
但其實每天更有經過包裝的傲慢、下流、八卦新聞,在羞辱社會大眾;
背離社會公器遠矣。
‥‥‥‥‥‥‥‥‥‥‥‥‥‥‥‥‥‥‥‥‥‥‥‥‥
呂秀蓮副總統與某雜誌的官司未演先轟動,但稍微細心的人,都不
難發現,呂副總統奮戰的對手,並不只是某雜誌,而是一個強大的媒
體霸權集團,就像一頭大猛虎,正在戲弄凌遲副總統這一隻憤怒的小
山羊。
所謂總統(府)「緋聞」事件,本來就是新聞界一群支持宋楚瑜或
連戰,看不慣民進黨登上執政寶座的媒體流氓,為了治療自己的慌亂
與失落感病態,所編派出來的「故事」。某雜誌為了在說故事比賽中
佔據一席之地,危言聳聽稱副總統在散播緋聞。呂秀蓮既然被點名,
當然會站出來面對,但真正存在的是媒體群的「說故事大賽」,面對
了一家雜誌,等於面對整個「說故事」的新聞集團。也因此,這個媒
體霸權集團,一面倒聲援某雜誌,且更肆無忌憚羞辱呂秀蓮。
呂副總統本來就是一個拒絕被束縛的女性菁英(這一點在她成為備
位性質的副總統後,令總統頗為困擾),面對媒體包圍,當然不會束
手就縛,也因此會有這一陣子的控告事件,而媒體集團則持續圍剿,
彷彿他們自己就是法官,搶先判決呂秀蓮「有罪」(副總統還是原告
呢!)二十多年前,呂秀蓮為義受難,在美麗島事件中坐了幾年苦牢
,出獄後寫了一本書叫「重審美麗島」,控訴遭國民黨政治迫害的人
間慘劇,其中就有一章節,特別提到媒體共犯結構與國民黨當局狼狽
為奸,利用社會公器殘害民主鬥士的劣行。
二十多年後,那些曾經殘害義士的新聞劊子手,不僅未受社會制裁
,更在今天成為台灣社會媒體霸權的主宰者,傲慢依舊,不改其加害
者本色。呂秀蓮當然可以受批評,尤其她當了國家副元首之後,更應
該接受監督與制衡,然而新聞界一再以八卦式手法炒作新政府的「新
聞」,對國家正副元首毫無敬重之意,每天所批評辱罵的,幾乎都是
雞蛋裡挑骨頭的傲慢詮釋,背離社會公器遠矣,簡直就是躲在新聞自
由保護傘下的文化大流氓──既然這樣,我們就更難忘記昔日這些配
合蔣家政權殘害本土菁英,媒體劊子手的嘴臉;當他們肆無忌憚修理
呂秀蓮時,我們很想問他們一句話:「呂秀蓮在為台灣民主奮鬥時,
你們在幹什麼?」他們正是加害者啊,羞也不羞?
在任何民主國家,當某雜誌主管改變說辭,宣稱他們其實沒有「副
總統打電話給該雜誌的錄音帶」時,扮演第四權仲裁角色的新聞界,
早就可以明辨是非,宣判該雜誌應向副總統道歉了,豈能容許雜誌主
管繼續瞎掰下去,說什麼電話通聯紀錄「被動手腳」,才沒有副總統
打電話給他的紀錄?試想,民營大哥大公司,投資了多大資本,好不
容易建立起來的信譽,可能為了一個備位副總統,將其大投資丟進大
海?更何況,副總統與總統的「摩擦」,乃人盡皆知,副總統能有什
麼「淫威」,去指揮「國家機器」修改台灣大哥大的機器?
新聞媒體的八卦與傲慢,每天充斥在我們社會的資訊空間裡,民眾
一抬頭就會被「電」到。舉例而言,副總統發言人急切中,求大眾不
要被某些人的外貌表相所欺騙,媒體卻故意以標題稱「副總統又老又
醜」;又如一面倒宣傳某「大陸特異功能人士」,稱能「隔空抓藥」
,若非不小心被揭穿,豈不又演成「一九九五閏八月」妖書欺騙大眾
事件?某報以頭條新聞報導江湖郎中「命理師鐵口斷選戰:親民黨豐
收」,文內且下流醜化新政府成員(稱「蔡英文身形駝背,因此在遇
到兩岸的困境問題時,會出現鴕鳥心態──如果是親民黨的人,他們
大概會說「身形微向前,象徵龍馬奔騰」吧?)每天更夾帶若干創作
出來的色情故事,當新聞販賣(如某大報編造報導一家庭主婦因股票
虧損,下海賣春,「儘管已是兩個小孩的媽,但因保養得好,阿英的
原始本錢仍然不錯,略略發福的身材反而令她看來更加豐潤」。另一
天的頭條是某女子被抓姦,「由於該女子保養有術,苗條的身材、佼
好的臉蛋及雪白的肌膚讓大老闆為之心動」──這算什麼格調新聞報
導?什麼大報?下流死了。)
媒體惡霸們,還要殘害台灣社會多久?
╴╴╴╴╴╴╴╴╴╴╴╴╴╴╴╴╴╴╴╴╴╴╴╴╴╴╴╴╴╴╴╴
【封面故事】
■ 蔡明華:副總統是講真話的人 科學證據會說明一切
文/李心怡
‥‥‥‥‥‥‥‥‥‥‥‥‥‥‥‥‥‥‥‥‥‥‥‥‥
副總統呂秀蓮與新新聞之間的官司,十二日開庭。日前,呂秀蓮的
律師團,公佈了去年十一月三日的電話通聯紀錄,希望讓證據「說話」,
並強力抨擊新新聞混淆視聽的說法。
而曾說「該有的證據我們都有」的新新聞,卻在開庭前夕召開記者
會,承認沒有證據。
在這場「小蝦米對大鯨魚」之戰中,究竟誰才是小蝦米?其實並不
重要。重要的是,「小蝦米」到底有沒有說謊。以下是本刊專訪副總
統辦公室主任蔡明華內容:
◆ 事實是越查越清楚
問:新新聞在開庭前召開記者會,說他們沒有錄音帶,而且也找不
到通聯紀錄,他們指控副總統使了力,讓通聯紀錄憑空消失。您的看
法如何?
答:真理是越辯越明,事實也是越查越清楚的。新新聞信誓旦旦地
在事情剛發生的時候,說他們手裡握有錄音帶,各種必要的證據他們
都有,適當的時機他們會公佈。但是,沒想到演變了將近兩個月,到
八日竟然說沒有錄音帶。
沒有錄音帶沒有關係啊!其實,我們早在律師調處團出來調解的時
候,就跟他們講,「你沒有錄音帶沒有關係,至少通聯紀錄可以去調
出來嘛!你們去調通聯紀錄出來,也不用讓我們看,由中間調處的律
師來檢視。如果副總統真的有打這個電話,看要負什麼政治責任、法
律責任,那個可以談。如果沒有打這通電話,對你們的追究,也可以
從寬來處理」。
但是,他們那個時候居然講說,「你們這個調處團沒有調查事實的
權力」。所以,他們本身是一直在抗拒事實真相的呈現。今天,他說
「兩通電話的紀錄突然消失了」。請問,以現在的民主社會、新政府
目前的處境,而且每一個機關、公司行號裡,都有不同政治立場的人,
副總統敢去動這個東西嗎?
她如果要去動,台灣大哥大這家這麼有商譽的公司,會來配合作弊
嗎?難道,台灣大哥大不會維護自己客戶通聯紀錄的私密性與完整性
嗎?
問:他們也在質疑你們聲請保全證據,其中另有原因,隱含著陰謀
論。這件事情,您可不可以談一談?
答:我們一直希望,不要用動機論來推測一件事情。我們在什麼時
候來聲請,才算是適當呢?我們當然是要等楊照跳出來,承認他就是
所謂的接電話的「媒體高層」。這個時候,我們才有可能來查。因為,
他們之前都不講啊!
本來,楊舒媚有跟我講,說是楊照有接到,還有其他很多媒體高層。
但是,副總統出來開記者會,說「楊照是何許人?我根本不認識他,
我只知道他叫李明駿」以後,他們又否認。這中間,他們故弄玄虛,
前後說法矛盾不一致。到十二月二十一號,才跳出來承認說就是他。
他承認了以後,我們才能夠針對一個特定的對象,去查他的電話號碼。
所以,我們在十二月三十日,才有辦法去申請這個通聯紀錄。
不要來猜測我們的動機嘛!來看我們的證據嘛!我想,這個才是最
清楚的。
◆ 不可能消滅通聯紀錄
問:新新聞一直在指控,副總統可能動用國家機器或是公權力,消
滅對他們有利的資料。針對這個部分,您有什麼說明?
答:絕對不可能!他這樣的指控,就是在汙辱人家台灣大哥大跟中
華電信嘛!他指控的內容,在現在的時代,是不可能發生的。
問:這個官司最後的攻防與互動,你們有什麼計劃?
答:我們的策略就是用證據,來顯示對方的不實在。對方要模糊焦
點,他故意扯到那些有的沒的,要避開他的要害、最弱的地方。其實,
整個癥結就在於有沒有打電話嘛!
我們只要集中在這個癥結上,整個科學的證據就會證明,「副總統
是講真話的人,楊照先生是講謊話的人」。
◆ 會給對方和解機會
問:會不會給他們和解的機會?
答:目前,這兩、三個禮拜的發展,是在針對訴訟的攻防。但是,
副總統為什麼一直到十二月二十一日才提訴訟,就是一直希望給和解
的機會啊!今天只要他們抱持著良善的態度,我是認為都有和解的可
能。
副總統是一個表面上看起來很嚴厲的人,其實她的心地是很寬大的。
像我們幕僚有時候處理事情處理不好,當時她會給你指正,她從來不
會後來再跟你記恨。她那個人沒有什麼心機,不會算計人家,她是那
種大剌剌的,講完過就算了的人。
問:現在,證據就律師的眼光來看,是相當明顯的。但是,媒體似
乎還是一面倒,您對最近媒體的報導有什麼看法?
答:這兩天,如果有媒體記者跟我聯絡,我也一直很期待地跟他們
說,「當在各說各話的時候、沒有明顯證據的時候,當然媒體無從去
判斷。不能說,因為她是副總統,就相信她,或是楊照長得比較斯文,
就相信他。但是,當有科學的證據出來的時候,媒體就必須要發揮你
的功能。你要去解讀證據背後隱含、證明的事實,讓民眾瞭解真相。
而不是用憑空臆測,或是看面相的方式,來判斷事實。」
九日有些晚報也引用了我的話,「不要認為呂秀蓮又老又醜,就說
她說謊。也不要因為楊照唸哈佛、長得很斯文,就相信他的話」。
我覺得這都是不夠科學、不夠現代化的。民眾應該要有冷靜的、獨
立判斷的能力,這是我們社會一直所要追求的。如果我們只憑面相,
就決定誰有罪、無罪,那我們這個社會就太膚淺了。我想,我們民眾
的水準,應該不是這個樣子。
◆ 副總統衝撞媒體文化
問:這個事件剛發生的時候,副總統曾經指控說,媒體將她「妖魔
化」。一直到現在,您看,這個現象有沒有一些改善?
答:我想,這跟副總統的個性有關。我們跟她在過去十幾年的接觸,
加上這幾個月更接近的接觸,知道她是一個很率真、很認真的人。她
從來不喜歡包裝,這樣的個性很不利於跟媒體的互動。
因為,她直接將她的感覺講出來的時候,有時,會讓媒體的朋友產
生一種受傷的感覺,這種受傷的感覺,又會反映在媒體跟她的互動上。
我認為,副總統這種衝撞現有的媒體文化、政治文化的個性,你要叫
她改,當然,她也有可能改。但是,是蠻困難的。
然而,到底是她應該要改?還是,媒體應該要改變一種方式,來觀
察這個人呢?我想,這是值得反省、值得大家共同關注的議題。因為,
我們這個社會好像不能忍受一個人講真話,一定要去曲意逢迎多數人
的意見。
如果今天呂秀蓮是這種人,她就不會這樣一路走來,在婦女運動、
民主運動上,立下一些里程碑。因為她有這樣的個性,才成就她今天
在台灣婦女運動跟政治運動上的地位,才能成為她擔任副總統的基礎。
如果要她改變,不要有聲音,不要做事,這是違背她的本性的。
大家都是留著過去的印象,覺得「呂秀蓮大嘴巴」。其實,她的「
大嘴巴」就是,她比較敢提問題出來。
跟她熟的人就知道,她不太會跟人家哈拉。像我們跟她十幾年的姊
妹,我家庭的情形、夫妻的感情,她從來不會去關注。說難聽一點,
是比較沒有人情味;說好聽一點,是她不喜歡這種事。所以,你說她
會去講總統的誹聞,我是覺得跟她的個性不符合,真的不可思議。
◆ 漸進改革 忍受陣痛
問:副總統因為心直口快,所以往往造成跟媒體互動不良。會不會
也因為這樣,造成跟總統互動不佳?就您的觀察,他們最近的互動情
況如何?
答:我來了以後,這個問題已經改善了。其實,根據我的瞭解,她
在選戰過程中,跟總統的互動是非常良好的。那個時候,他們有並肩
作戰的同志情誼,是密切的夥伴。
為什麼選後會有那些問題呢?我想,最主要可能是,總統提名唐飛
當行政院長的時候,副總統並不知道。然後,她在選戰過程中,對「
兩性共治」有過高的期待,她可能會認為,總統將來什麼事都會跟她
分享。
但是,總統在籌組國政顧問團、提名唐飛院長的時候,可能也因為
是第一次嘛,「第一次當婆婆」,也不知道應該知會誰。那時候,副
總統處境也很尷尬,人家會問她「為什麼陳總統會用軍人來組閣」。
她非常尷尬,所以會有一些聲音出來。
那時候媒體都一直說她是深宮怨婦,所以她也很大剌剌地,就在訪
問立法院的時候,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她的個性很喜歡討論問題,不
管什麼場合,她覺得這個問題值得討論,她就會去談它。
所以,在那個事情以後,她也漸漸地瞭解,對所謂「兩性共治」的
落差,其實也不是誰的錯。這是漸進改革的過程中,必然要忍受的陣
痛。因為,總統一上任,他一下子也不能改那麼多,他能夠把內閣弄
成四分之一的女性,已經是不簡單了。
副總統漸漸也瞭解,總統的一些想法、做法,背後的所代表的意義。
總統分享給她的一些權力,如科技諮詢委員會、人權諮詢小組,這是
總統很明白地交給她,希望她擔負重責的部分。她也很樂意去做。
其他的部分,我們都可以看得出來,她最近這幾個月來,都已經不
會去踰越她的分寸了。比如說兩岸的事情,她都不講話了啊!最近總
統講到統合論,自己的陣營裡都還有一些批評,副總統一句話都沒有
批評。因為,她已經漸漸瞭解,現在大家所處的位置,必須要有一些
心態上的調整。
我是覺得,目前,總統跟副總統的互動,的確是比之前剛就職的時
候,改善很多。但是,大家都還抱著之前舊的印象,在看待他們兩人
的關係,這是很遺憾的事。
他們兩人現在互動非常好。尤其是總統在罷免案之後,成立了九人
小組的定期性會議,更是將總統、副總統、行政院跟黨之間的想法拉
近了。
◆ 府內幕僚 溝通無礙
問:聽說,九人小組開會的時候,總統如果有其他事情要處理,要
先離開,都交給副總統去主持嗎?
答:副總統的確在總統有事要離開的時候,都會接下去來處理。副
總統也很認真,每次九人小組會議的時候,她事先都會想一些提案,
在會中作很詳細的說明。她現在是總統很重要的幫手。
問:現在總統跟副總統的幕僚之間,互動情況如何?
答:從我來府的時候,我就發現,幕僚之間其實並沒有什麼問題。
這些年輕人之間,也希望彼此的老闆能站在一條線,對整個新政府才
是正面的。
需要互相通知的事,我們都會通知。如府內重要的人事有更動,總
統辦公室都會事先通知我們。我們跟新新聞之間官司的進展,我們也
會向總統辦公室提供資料,讓他們知道情況。
像這種事,我們也沒什麼機會向外界說明,也覺得不需要如此啦!
可能外界都抱持著剛就職時的印象。
問:過去,曾經因為發新聞稿的問題,跟公共事務室有一些摩擦,
這是什麼樣的情況?
答:唉啊!這個部分,都是外面把事情誇大了。一顆豆子,就講是
「滿面全豆花」啦!
同仁跟同仁之間,在工作的配合上,有時會有一些誤失。這時,記
者就會來問啊!那會造成一些誤解。
過去有一些經驗上造成誤解的地方,我們都已經盡量在改善。他們
如果對我們要求的新聞稿內容,覺得不是很適當,都會跟我們溝通,
由雙方的主管達成一個協議。
╴╴╴╴╴╴╴╴╴╴╴╴╴╴╴╴╴╴╴╴╴╴╴╴╴╴╴╴╴╴╴╴
【封面故事】
■ 舉國陷入魔女狩狂熱氣氛 人間公義真理如何倖存?
文/邱雅文
‥‥‥‥‥‥‥‥‥‥‥‥‥‥‥‥‥‥‥‥‥‥‥‥‥
廿年前在景美軍法處法庭,五位軍事審判官用長達十天的時間,審
理包括呂秀蓮女士在內的八名美麗島「叛亂分子」,法庭上還有包括
陳水扁先生在內的十五位辯護律師。其中一位凜然發言:「審判長!
現在你在這裡審理八名被告,別忘了,外面社會在審判你們,而歷史
在審判你我大家。」歷史判決書果然寫道:「是亂判,不是叛亂!」,
因為廿年後辯護律師之一的陳水扁已當選中華民國第十屆總統,而叛
亂犯之一的呂秀蓮當選副總統。
◆ 媒體從業員未審先判
不可思議的是,廿年後的今天,台北又再上演一場「叛亂罪大審」,
被告依然是呂秀蓮,只不過這一次「未審先判」的竟然是媒體從業者。
但令人駭異的是,二十年前標識的判亂罪,至少還是刑法上破壞國體、
竊據國土、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及顛覆政府的罪名,而二十年後的罪
名,卻是倒退千年的封建罪名:五刑十惡中的:「謀反、謀大逆、謀
叛、惡逆及大不敬。」(隋開皇律),於是一場「魔女狩」
(WITCH HUNT 即「政治迫害」),就在媒體炒作之下如火如荼展開。
這個案子從今年十一月十六日新新聞周報以「散佈緋聞,暗鬥阿扁
的竟是呂秀蓮」為封面故事展開序幕。到了十二月二十一日楊照公開
現身控訴之後,台灣的某些媒體忽然倒帶廿年,一方面高舉「言論自
由」的神聖大旗,一方面未審先判,眾口鑠金,以誅心論一口咬定呂
秀蓮說的話、做的事,「也許可以僥倖通過司法的鑑別,卻不能禁得
起政治靈魂的試煉」,因此「莊嚴地」宣判她有罪,因為「最原始的
證據是存在於呂副總統的良知之內,卻未必能在通聯紀錄中顯現。」
媒體當然有權報導,政治人物當然應該接受批評。但是,媒體應報
導真實而非捏造不實,政治人物應接受批評的是他真正說過的話,做
過的事,卻不是他沒說過的話,沒做過的事。
◆ 新新聞離間正副元首
根據新新聞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六日出刊的第七一五期的報導,呂副
總統於十一月初某晚十一點多打電話給某媒體高層人士,第一次在答
錄機留言,不久後打來第二次,先跟該媒體高層人士聊天,接著並以
極為鎮定又神秘的語氣,緩緩說出:「總統府鬧緋聞,嘿∫嘿∫嘿∫。」
而且呂還進一步強調:「可是,這個事情連吳淑珍都知道,所以,吳
淑珍要我幫忙看緊一點。」以及「吳淑珍告訴我,是一個總統府的侍
衛跟她說的。」在這樣繪聲繪影的「實錄之後」,新新聞從報導到評
論全面發動攻擊,一樣「大義凜然」的宣告:「一通深夜電話,引發
台灣政壇有史以來最大的桃色風暴,也將長久以來貌合神離的扁呂矛
盾正式搬上檯面。」、「緋聞事件的巧合也就被貼上陰謀論的動機,
是否呂秀蓮暗中鼓動媒體,想藉緋聞幹掉阿扁,更上一層樓?觀乎呂
秀蓮的行為舉止,很難令人不往這方面聯想。一場台灣版的『陸文斯
基』桃色疑雲,竟然隱約暗藏政治的惡鬥......」,新新聞不但獨家
「報導」了呂副總統深夜打電話給媒體人士「驚爆總統府緋聞」,還
直指呂副總統是散布總統府緋聞的幕後黑手,其目的是想借緋聞事件
讓陳總統下台。
這樣危言聳聽,離間國家正副元首的報導,如說其嚴重性足以動搖
國本,亦不為過。呂副總統縱使對於深夜打電話的報導可以一笑置之,
使謠言止於智者,但對於如此大張旗鼓指控她陰謀奪權的罪名,如不
辯白澄清,豈非默認屬實,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 新新聞說詞漏洞百出
筆者忝為呂副總統台大法律系同期同學,說實在的,在新新聞「揭
發內幕」之後,確實是半信半疑的,因為,人之常情,若無其事,新
新聞怎敢也怎能如此逼真的報導?就在我們擔心之際,敝同學呂副總
統在十一月十六日新新聞七一五期報導出刊當天下午,立即以她一貫
的作風,親自披掛上陣,果斷的公開向全國民眾否認新新聞的報導,
而且聲言如新新聞不公開道歉,她要訴諸司法,追究責任。一時之間
,好像一場羅生門電影正在上映。可是呂副總統卻是「玩真的」。她
立即得到很多法學界及律師界的聲援,也組成了義務(不支酬)的法
律顧問團和律師團,積極全面的(甚至不顧呂本人的利害關係)查證
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十二日(新新聞記者打電話給陳總統夫
人的前一日)所有呂副總統的行蹤及全部電話(市話、手機、傳真機
)的通聯紀錄,以證實到底呂本人在當晚(事後據楊照所言,即八十
九年十一月三日晚十一時左右)有無打了那一通「大逆不道」的電話。
到了十二月二日,律師團和顧問團在詳細查證並反覆求證之後,證實
呂副總統沒有、也絕不可能在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十二日夜
晚十一時左右打電話給包括新新聞在內的任何媒體高層(包括八十九
年十一月三日全天),並且張貼所有的電話通聯紀錄供媒體攝影。與
此相反的,新新聞對於此一關鍵事實(即八十九年十一月三日特定人、
特定時間、特定內容的電話),一方面表示確有錄音帶,但基於「保
護消息來源」的媒體倫理,拒絕公開或向公正人士秘密播放,而且也
拒絕讓調處律師團申請電話通聯紀錄。另方面對於所謂接電話的媒體
高層人士是誰及該媒體人士在什麼地方接到電話等等最根本性的事實
(在家中、辦公室、車上或公視?)前前後後至少公布了四、五種不
同的版本,令人眼花撩亂。只可惜一般公眾只看熱鬧,很少人去追究
他們說詞的漏洞和矛盾。
◆ 事實部分 不能調解
這期間,據悉有二位律師界重量級人士有意代表新新聞與呂副總統
接觸討論「和解」之事(新新聞後來公開否認)。尤其到了十二月十
六日,有八位資深律師更主動成立調處律師團,試圖居中調解。由於
這八位資深律師與筆者不乏相識甚深者,呂副總統乃央請筆者出面擔
任代表律師之一(另一位為陳傳岳學長)。但從一開始,筆者就向副
總統表明:「事實不能作為調解或和解的對象。只有基於事實所生的
『責任問題』和『善後措施』才可以做為調解對象。本人決不擔任『
和稀泥和解』的參與人。」呂副總統也同意此一立場。後來調處律師
團失敗,其唯一原因,其實就是新新聞拒絕調處律師團查證「真實」
的要求。是非公斷,舉頭三尺有神明,將來有一天歷史一定會還原真
象的。由於新新聞只要「給副總統面子,給新新聞下台階」式的和解
,而拒絕基於「真實」作「與人為善」的和解方式,調處終告正式失
敗。調處律師團在十二月二十一日正式宣布中止調處努力,呂副總統
方面立即於當天下午五時許提出請求回復名譽之民事起訴狀。當天(
十二月二十一日)冬至晚上,呂副總統於七點到行政院新聞局慰勞安
全人員觀賞金馬獎影片「臥虎藏龍」。不料新新聞隨後不久(當晚七
時十分左右)召開記者會,由總編輯楊照出面自承即為接到呂副總統
緋聞電話之媒體高層人士。楊先生以文情並茂的演出,娓娓敘述他跟
呂副總統過去如何有交情的故事,獲取社會大眾對他的信賴,並進而
指控呂副總統說謊。不過,整整三十分鐘的指控,沒有任何具體直接
的證據,全篇只是人格指控(character impeachment),以抹殺呂副
總統「信用」的方式,坐實呂副總統有打電話的「事實」。從法律的
角度看,毫無可信,但對於一般公眾,卻激起了「莫須有」的定罪情緒。
當晚所有電子媒體,立即根據楊照的片面之詞進行「電話叩應投票」,
並且一再重播楊照的記者招待會實況。觀眾以排山倒海之勢「表決」
呂副總統是說謊者,朝野立委也紛紛表態,對呂副總統口誅筆伐,體
無完膚。
當晚台灣全國似是陷入了歐洲中古時代的魔女狩狂熱興奮之中。第
二天聯合與中時兩報更以未審先判的手法對呂副總統大加撻伐,聯合
報甚至用社論要求呂副總統自行了斷。
◆ 楊照的說詞可信嗎?
但是楊照除了用精心佈局的語言敘述他跟呂副總統的「交情」,強
調呂副總統應該認識他,而竟然否認,足證呂副總統是說謊的人以外,
並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呂副總統真的有打了那通神秘電話。可以講,
楊照以訴諸情緒反應的方式代替證據,成功的打了一場勝仗。只不過,
回頭仔細一想,楊照的說詞可信嗎?以經驗法則來看:
第一、據楊照自述,十幾年前他在哈佛唸書時見過呂秀蓮,甚至到
過她住處,因此認定呂秀蓮一定認識他。許信良附和說當時留學哈佛
的人很少,呂不可能不認識楊云云。其實眾人認得和尚,和尚不一定
認得眾信徒。筆者約二十年前在劍橋大學讀書,台灣留學生更少,我
家裡也請過幾次客,但至今認不得三、四人。大家良心摸摸,是不是
也有這種事情。尤其當年呂是美麗島政治犯出獄的名人,很多年輕人
和她接近,她不一定一一記得。她知道這個人(呂並不否認),但怎
能因此推斷呂副總統一定「認識」楊呢?
第二、楊照說他曾擔任民進黨國際事務部主任,但就時間推論,楊
任職時呂已卸任立法委員,又無任何黨職,後因劉邦友血案,匆促回
桃園參選並且當選桃園縣長。她顯然很少到中央黨部,縱使楊表示曾
參加她所推動的聯合國活動,亦是眾多與會者之一。像呂副總統這樣
的政治人物,每天接觸的人何其多,經年累月下來,哪能記住每個人
、每件事?陳文茜「推論」呂一定認識楊,有何實據?有些人天賦異
稟,你只要給他一張名片,他一輩子忘不了你。有些人,不一定如此
善於認人。
◆ 有交情 怎會出賣朋友
第三、再說,呂副總統與楊照二人,縱使「認識」,但呂擔任一任
立委後,又擔任桃園縣長,後又參選,並且當選副總統,無論就年齡
、輩分或身分而言,他們都非「熟人」。而且在呂副總統政治生涯最
重要時期,依楊照自己的說法,兩人之間也不再有任何交往。何況,
楊自承總統大選時他幫許信良,而新新聞長期以來對呂副總統極不友
善,呂副總統怎麼可能會突然在十一月三日三更半夜打電話給他「驚
爆總統府緋聞」呢?如果有那樣的深厚信任交情,楊又怎麼會「出賣」
這種親近的朋友呢?
第四、更荒謬的是,根據新新聞同期報導,所謂的緋聞早在十月間
就已傳開,而且新新聞還說消息來源是「總統府的幕僚」及「副總統
的幕僚」,包括新新聞在內的媒體已大肆展開查證了。則到了十一月
三日,還需勞動呂副總統本人親自打電話給新新聞驚爆「第一手消息」
嗎?而且這個當時已傳遍全部媒體界的「舊聞」,新新聞的總編輯接
到電話時竟茫然不知有其事!你相信這樣的劇本嗎?至於電話中談到
總統夫人要呂副總統「看緊」總統這段,更是荒誕無稽,也遭總統夫
人駁斥。
◆ 楊照故意誤導公眾?
事實上,在十一月十六日的記者會上,呂副總統並不諱言她知道有
楊照這樣一個人,也記得他本名叫李明駿,唸過哈佛,她說不認識他
是指不可能是會在三更半夜打電話聊八卦那樣的熟悉「認識」。呂副
總統並沒有說謊。從經驗法則判斷,如果呂副總統果真熟識楊照且有
人證物證立可查證,而為掩蓋事實,竟公然扯謊,則其謊言一揭即穿。
試問,天底下有這種「自暴其短」的笨賊嗎?呂副總統是台大法律系
第一名畢業的高材生,她會傻到這種程度嗎?她會忘掉陳文茜、許信
良這些一定會出來為楊照「仗義執言」的人士嗎?蘇軾花影詩云:
「剛被太陽收拾去,卻教明月送將來。」有花就有影,呂副總統若真
栽了花,要無影無蹤,只有連根拔去,怎麼上午擋了太陽,晚上忘了
遮月亮?新新聞和楊照強調楊跟呂副總統「古早」的同校或同黨的關
係,進而推論二者間必然有(莫須有)一些接觸(interface),而
呂副總統竟公然否認,可見是欲蓋彌彰,以此激起人們對呂副總統
的不信任感,博取公眾情緒性的認同,而相信楊所稱呂副總統在今年
十一月三日深夜打電話的可能性。但是,楊照有沒有說謊?關鍵點不
在追述十幾年前的瑣事(許文彬律師說得好,這些是「無證據價值」
的證據),而是十一月三日到底有沒有這通電話?呂副總統唯一能做,
而且也毫無保留盡其所能去做的,就是公佈了她所有的電話通聯紀錄
和隨扈日誌。
那麼,一口咬定呂副總統有打電話而且有錄音帶的新新聞為什麼始
終規避社會各界的質疑,拒不提出錄音帶和受話電話號碼(以供調查
通聯紀錄)?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台北律師公會資深律師所組成
的「調處律師團」作此要求都被拒絕,律師團因此宣告終止調處,令
人遺憾。
再以楊照先生所質問的,為何呂在十一月十六日即知新新聞所謂媒
體高層人士為楊照,顯係「此地無銀三百兩,對號入座」的推論乙節,
更突顯楊所言之不可信。據筆者所悉,今年十一月十四日新新聞執筆
記者楊舒媚女士在「出刊前」,為滿足「形式上」平衡報導的新聞倫
理規律,主動打電話向呂副總統辦公室「查證」,當時楊記者就向副
總統辦公室主任蔡明華律師表明「呂副總統有打電話給楊照」(新新
聞應有此一電話對談錄音)。因此十一月十六日呂副總統公開反駁時,
當然已知道新新聞所謂接到她的電話的「媒體高層人士」,指的就是
楊照先生。在這種情形下,呂副總統指出她僅略知楊照的真名及大致
經歷,但與他不「認識」,不可能深夜打電話給他,乃正常的反應,
曷有「自認」之嫌?不但如此,今年十二月十八日調處律師團與呂副
總統第一次見面時,即當面要求呂方面將為何認定新新聞所指之接電
話的「媒體高層人士」是楊照乙事依時間順序摘錄內容,以確定要查
證之電話是誰接的。呂副總統方面即作成一頁說明,裡面已將此事明
確交代。十八日當晚之調處會,本人亦將上述說明書面交予調處律師
團及新新聞委任之二位大律師,新新聞及其律師不能諉為不知或忘記
其事。因此,十二月二十一日楊照先生竟以呂在十一月十六日就能指
出「楊照」之名為理由,質疑並落實呂副總統「作賊心虛」、「對號
入座」這件事,更證明楊照是以明知不實的事情,故意誣陷呂副總統,
而且公然說謊,誤導公眾。
◆ 新新聞動機令人質疑
若按新新聞所稱呂副總統公布之電話通聯紀錄電話線號不全、紀錄
不全或紀錄有「竄改」之疑點等,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蓋通聯紀錄和
話線話機數目,均是可以查證之事,只要呂副總統有任一作假不實之
處被發現,其公信力全盤盡失,呂副總統豈有甘冒此一危險而故意隱
瞞作假之可能?新新聞只要向呂副總統方面查證,即可獲得全部資料。
新新聞說呂之律師團只張貼通聯紀錄,大家看不完整。實際上當天媒
體已完全攝影,新新聞更可以算出何時至何時有幾通電話,何時至何
時有無通話紀錄之「異常」現象云云。其已掌握呂副總統全部通聯紀
錄,而竟指控呂未公布全豹,說法之矛盾牴觸,不言而喻。這些道理,
其實我們的社會只要冷靜思考,不要因為心存成見,「見其所信,而
不信其所見」,事實真象,終必水落石出。
當然,這個事件最令人迷惑,也是新新聞在讀者心理層次上最具說
服力的地方,就是「動機」。在不利呂副總統的方面,新新聞從呂在
台中一中的演講(罷免案不包括副總統在內),以誅心論方式認定呂
有倒陳自立的謀反陰謀,而散布總統府鬧緋聞即為「政變」手段。不
過反過來看,呂一定知道推動罷免案的在野聯盟,對她的反感更甚於
對陳總統的不滿。假設呂副總統有趁機「竊立」的意圖,她應當沉默
的站在高山看虎鬥,怎麼會自己跑出來大聲嚷嚷,告訴在野聯盟,扳
倒了陳總統,反而便宜了她呢?她不出聲還好,一出聲馬上先被鬥死。
因此說呂副總統有借罷免案更上一層的野心之說,根本不堪一駁。可
是,在新新聞方面,空穴不來風,為什麼要編造出這齣戲碼呢?筆者
也無從猜測。不過,從立法委員秦慧珠公布陳總統和江主席的簽章
「通敵」信函,以及前一陣子電視播放災民吃餿水的錄影帶事件來看,
天底下,什麼事都有可能。根據國民黨不久前的民調,秦委員在台北
市的選區穩居領先第二名,應該就是最好的說明了。以此觀之,新新
聞或楊照個人有什麼動機,也不足為奇了。
民主法治與自由人權是大家朗朗上口的口號,媒體要做「善意公評」
,也必須有合理可信的「證據資料」(大法官會議第五○九號解釋),
不能信口開河,更不可捏造事實。在新新聞沒有拿出確實證據,合理
證實呂副總統有打電話散布緋聞,有意圖幹掉陳總統更上一層樓的「
犯行」以前,我們憑什麼要跟新新聞的節拍起舞呢?我們又有什麼權
力未經審判就宣判呂副總統的罪名呢?
「戰國策」有一則發人深省的故事:「人告曾子之母曰:曾參殺人。
母曰:吾子不殺也。織自若。有頃,人又告,其母尚織自若。頃之一
人又告,其母懼,投杼踰牆而走。夫以曾子之賢,與母之信,而三人
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曾參是孔子七十二門徒中最賢良的人,友
人嫉害他、誣陷他殺人,一傳再傳三傳,連他自己的母親都相信了。
可是曾參殺了什麼人?沒有人知道,因為他根本沒有殺人!
◆ 媒體含沙射影煽情指控
根據電視報導,冬至那天晚上,明知新新聞要開記者會,呂副總統
仍如約陪同安全人員看完「臥虎藏龍」,看了一半,新聞局李副局長
提醒她,楊照在開記者會。她只說:「麻煩妳幫我拷個帶子回去再看。」
明知新新聞絕無好話,她卻沈著氣看完全片才離去。某些媒體卻無中
生有,說她坐立不安,對她極盡侮辱。少數媒體打著新聞自由的旗幟,
在沒有任何證據,僅有對造一方含沙射影,煽情激動的指控下,無限
上綱到對國家副元首的人權迫害。這是我們的社會所能袖手旁觀的嗎?
本案發生後,媒體(例如唐湘龍先生)再三責問呂為何不提出訴訟
,讓司法公斷,發現真實?他們嚴正要求呂不得以相忍為國的藉口,
逃避訴訟。而且當八位資深律師組成調處律師團試圖調解時,新聞界
也紛紛表示不贊同模糊真象和稀泥的和解。不料當呂一忍再忍,於調
處律師團宣告調處終止後遞出民事請求回復名譽的起訴狀時,某些媒
體人又大聲指責呂不識大體,以副總統之「尊」告媒體,開民主惡例
(事實上,一九九五年新加坡總理吳作棟、資政李光耀及李光耀之子
副總理李顯龍告〝the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誹謗,獲得
美金六十七萬八千元的賠償)。說來說去,呂不告是自認有罪(說謊)
,呂告了也是有罪(戕害言論自由)。呂早告不是,呂晚告也不是。
呂告刑事不對,呂只告民事也不對。
◆ 律師建立在無罪之預設
換句話講,只要楊照說呂秀蓮有打電話,呂秀蓮就有打電話,不容
呂秀蓮分辯,也不留任何一條生路讓呂秀蓮走。呂秀蓮只有自行了斷
的一條死路。這是公義嗎?不論呂有沒有打過那通電話,我們的法律
是建立在「無罪之預設」(presumption of innocence)的前提上,
而且憲法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人民可藉國家司法還其人權。憲法更
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
一律平等。我們怎能剝奪呂秀蓮女士請求司法還其清白的權利?以今
天呂的處境,她絕對沒有動員或行使國家機器的權力,也沒有足夠的
行政資源(只要看看總統府組織法,就知道副總統的權力和行政資源
比不上一位部會首長的百分之一)。我們希望做人講話要憑著良知。
呂秀蓮副總統有錯的話,不必迴護她,可是也不能因為不喜歡她而失
去客觀的立場,不讓真象大白。一個成熟的社會,必須讓證據說話,
讓媒體的寵兒和媒體的棄兒能夠在平等的立足線上,按照正當法律程
序(due process of law),讓真理評斷,讓公義裁判。
鹽鐵論後刑篇曰:「古之君子善善而惡惡人,君不畜惡民,農夫不
畜無用之苗,苗之害也;無用之民,民之賊也,鉏一害而眾苗成,刑
一惡而萬民悅,雖周公孔子不能釋刑而用惡。家之有鉏子,器皿不居,
況鉏民乎?民者教於愛而聽刑,故刑所以正名,鉏所以別苗也。」今
若呂副總統有過,如日月之明,呂本人應立即負起政治責任。反之,
若查明是呂副總統蒙冤,除了必須還她公道之外,國家有刑名之器,
鉏害除惡,責無旁貸;若棄而不用,是謂失職。什麼人要負什麼責任
(包括民刑事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一定要讓法律或社會正
義清清楚楚的裁判,給予正當之處置,無枉無縱。其實這個案子要水
落石出,方法很簡單:不必用捕風捉影的方式去猜測呂副總統的「陰
謀動機」;不必用迂迴間接的方法去批評呂副總統「認不認識楊照」
的說話可信度;也不必查呂的電話通聯紀錄(因為縱使呂提供了一百
支電話,新新聞總會說還有第一百零一支)。真正的證據只有兩樣:
一是新新聞所謂的電話錄音,有就拿出來鑑定,沒有就說沒有。
◆ 不信真理埋九泉
另一是楊照的「受話通聯紀錄」,請楊照說明他在什麼地方(不要
一會說是在辦公室,一會說在家裡,一會說在公視,最後又說在車上)
,用那支電話收到呂那通特定電話,反向調查發話方的電話號碼(技
術上已證明完全可行),那麼有沒有人打電話給楊?是誰打的?就像
照妖鏡一樣,一清二楚,無所遁形,事實真象馬上出來。現在楊先生
已挺身而出,無復所謂保護消息來源的顧慮,也沒有什麼「訴訟利益」
的考量。趕快公開,趕快查,讓證據說話,讓一切說謊害人的妖魔鬼
怪趕快現形,讓天下太平,讓大家好好過個春節新年,善莫大哉!事
實上,據報載,法院已經進行有關楊照先生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三日晚
上十一時左右之電話雙向通聯紀錄的調查及證據保全,真象即將大白。
呂副總統不久前在一場紀念二二八事件的演講上,有感而發,說:「
不信公義喚不回,不信真理埋九泉。」我相信,這整個案件,很快就
將圓滿落幕。
(作者為副總統律師團律師)
▄▄▄▄▄▄▄▄▄▄▄▄▄▄▄▄▄▄▄▄▄▄▄▄▄▄▄▄▄▄▄▄
■ 發行:新台灣新聞周刊(New Taiwan Weekly)
■ 連絡、吐槽:請寄 newtw@ms16.hinet.net
■ 閱讀前期文章: http://iwebs.edirect168.com/newtaiwan/
╴╴╴╴╴╴╴╴╴╴╴╴╴╴╴╴╴╴╴╴╴╴╴╴╴╴╴╴╴╴╴╴
<易達網電子報發報中心>
■ 欲訂閱或取消易達網電子報: http://www.edirect168.com/enewsv2/
■ 收報、退報有問題,請洽易達網客服信箱: mailto:cs@service.edirect168.com
■ 歡迎申請易達網免費電子信箱: http://www.edirect168.com
■ 易達網電子報發報中心: mailto:news@service.edirect168.com
■ 您想要登廣告: http://www.edirect168.com/html/ad.htm
■ 本電子報文章與其相關連結由電子報報主提供,易達網負責發送。
作自己的媒體,唱自己的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81.s20.ts30.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