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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事件. 單純的就一些不屬於流行音樂文化愛好者的角度來說, 國內的音樂,尤其是流行音樂,多數的成本花在企劃和宣傳的部分,而不是在音樂的本身. 因此,當消費者見到一張300元的專輯,但是只會重複的聽到類似的曲風, 或是整張cd只有兩三首主打歌好聽,我想,沒有人會心甘情願的付錢買cd的, 雖然說使用者付費的概念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我必須連帶的為不想要的東西付費, 甚至,我付出的,大多數就是宣傳費用. 這就是一個不合理的現象,也是唱片公司的剝削. 兩個例子,第一,許多歌手在走紅之後,唱片公司就會以極快的速度推出新的專輯, 以期能利用還沒退燒的人氣來達到高銷售額,幾年前的蘇慧倫,近期的孫燕姿, 都能很明顯的看出這個走向. 第二,連唱片業自己也說過,不管歌唱的好不好,臉蛋最重要, 前些日子的F4現象就是最好的例子-演而優而歌,從戲劇跨行唱片. 音樂就是芭樂的可以,但是就是靠臉跟寫真集賣的嚇嚇叫, 但是,這跟音樂的本身有關係嗎? 所以,會造成盜版猖獗的原因,不能不提的是,音樂素質的低落. 從我自己是一個聽jazz和外國團為主的人而言, 就算能夠用燒錄機和mp3,大多數我認識的朋友幾乎不用, 一方面是我們在乎音質,而cd或是lp的音質是mp3所不能比的, 另一方面,我們對於做出這些好音樂的樂團,歌手,唱片公司,想給予支持, 希望他們能繼續做出好音樂,或是繼續發行一些過去的經典jazz, 所以都會心甘情願的掏錢買正版,而且,我們並不覺得是在"購買音樂", 而是在支持這些樂手或是公司. 回過頭來說,國內許多歌手或是樂團也會讓我想要購買正版的專輯, 像是陳昇,伍百,陳綺真,濁水溪,1976.變形蟲等等... 所以國內的唱片業,不應只是一昧的將過錯歸罪於盜版cd和mp3, 自己本身的經營目標和策略,如果仍然只是想快速搾乾歌迷的荷包, 或是利用大量的宣傳和俊男美女來提高銷售量的話, 那不管再怎麼打擊盜版,終將落入失敗的下場. by 永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1.75.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