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bonda:我的天啊 你們太利害了喔 真是汗顏^^||| 推 218.166.84.156 03/3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7.59
法律系法學組 一 賴文瑋
社會系 一 蘇俊華 林敬軒
國企系 一 趙柏盛
公衛系 一 傅璿燁
恭喜恭喜!!
304的書卷大師們
你們實在太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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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表示,「對犯罪者的縱容,就是對被害人的殘酷。」
當目光都投注在犯罪者人權保護的今天,有誰關心到仍陷在
痛苦中那些被害人子女與家屬的人權?一旦犯下強劫、輪姦
的罪犯,假人權之名脫兔,那麼社會的人權,又有誰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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