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 本質
在上一章已經粗淺的介紹過本質了,在這一章裡,我將要深入的來切進這個主題。
本質就像我第一章所提的一樣,有「虛」的本質和「實」的本質,本質所代表的就是我
們的意象(虛)及形象(實),人的一言一行是由意象所驅動,而由形象來實動。意象
就是你的主動因子,他影響你的大部分行為(除了神經式反射),主動因子是驅動你一
切社會行為及自我意象的起源,故不用懷疑,你的所有一舉一動都是由自己所決定,絕
對沒有所謂神的驅使,就算是有所謂「被神所啟示」或「由神所決定」,也是在主動因
子中有「神」的「意念」而所行動,故實際上意象還是由主動因子所控制。(這裡的「
意念」和「意象」絕對不一樣,我將在後面「神」的部分再作詮釋)。
而形象指的雖然是本質「實」的部分,但他絕對不是一般所謂的實體或外表,而是
一種在主動因子驅動後的行為表現,這裡的行為表現指的並不是真正的行為(例如用手
拿東西),而是將你主動因子化為主動行為的動作因子,為什麼我要特別將這個看起來
微不足道的東西拿出來講呢?因為其實他在我們的行為中佔有很大的地位,動作因子的
主要功能就是完成「連結式互動」!我看到你,我覺得你非常的吸引我,因此我在主動
因子中得到了「你是漂亮的」的意象概念,而你看到我,覺得我是醜陋的,於是你也在
你的主動因子中得到了「我是醜陋的」的意象概念,但是在我們交朋友的過程中,或許
你發現了我的優點,我們成為了好朋友,並且在多次的溝通中,我們互相交換主動因子
中的意象概念,但畢竟這是你和我私人的意象概念,他們並不能直接對本身的主動因子
作接收,故這時候就需由動作因子作連結,故他是我們認識這個世界的唯二途徑(另一
將在後面討論),但這種連結仍無法將客觀因子化為主觀因子,故主觀的概念就出現了
,而客觀的概念則是在主觀的概念後,作理性的整理後才有的,故本質上是沒有所謂客
觀的(故這是客觀更顯困難的地方)。
大體來說,本質所代表的就是人的內在表現,但他也和行為密不可分,故本質的討
論長期為哲學家所重視,而以上我以簡單的文字去敘述我對本質的定義,希望大家能對
其核心概念了解。以上為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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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fter the Gotterdammerung
◥◣ I am the last Vanadis to rev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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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By 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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