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kb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昨天寫的. -- 最近, 關於胚胎 (embryo)的研究越來越發達. 一個問題變得非常重要: 到底, 科學家可以為自己所創造出來的生物成品--特別是人和動物的 混雜物(chimaera)--申請專利嗎? 很直覺的想法是 "不行". 但是, 有沒有法律可以讓我們杜絕這類的 專利申請? 恐怕值得我們三思. -- 美國憲法第13條增修條文在1865年提案, 同年通過. 全文是: Section. 1. Neither slavery nor involuntary servitude, except as a punishment for crime whereof the party shall have been duly convicted, shall exist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or any place subject to their jurisdiction. Section. 2.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enforce this article by appropriate legislation. 翻譯如下 (我有加一些自己的附註): 第一副條: 除非奴役成了一種刑罰 (這是指罪犯在獄中的勞役), 美國境內或 任何美國主權所及的地方 (包括了駐外的大使館等等)不得有奴役 的行為. 第二副條: 國會必須立法保證此增修條文的施行. 如果人和動物的混雜是一個人, 為這樣的東西申請專利權便是一種奴役 的行為--牴觸了第13條增修條文. 不過, 這馬上使我們陷入一種新的辯論: 到底人和動物的混雜算不算人? 這個問題事實上很可能永遠沒有解答. 美國聯邦法院因此避開了這個 問題, 改為尋求法律上的路徑. 他們的作法是: 援引黑人的慣例. 當年, 美國憲法認定一個黑人只能算是五分之三的人類. 這個法律有兩個 目的: 1) 為了討好反黑的白人, 因此, 把黑人視為不完全的人類--這使得黑人有 較微弱的投票權. 2) 但, 更重要的是: 這個法律保障了黑人的人權. 既然黑人保有部份的 人性, 那麼, 黑人的人權就該受到保障. 現在, 美國最高法院援引此案例: 不管人和動物的混雜物算不算一個人, 如果當年的黑人都享有免奴役的權利了, 這樣的科學產品也享有同樣的 權利. ---> 駁回專利申請. 這是一個法學上的勝利, 但, 是倫理學上的失敗. 我們並沒有真的在倫理 上達成共識, 反而是在法律上取勝而已. 雖然如此, 美國此舉依然設立了 一個相當好的典範. -- 目前, 美國只有立法禁止聯邦政府支付用來取得胚胎的經費, 並沒有禁止 對胚胎的研究的投資. 這點, 倒是頗有爭議性. 有人批評聯邦政府此舉只 是為了逃避道德上的責任. (我個人並不反對胚胎研究.) -- 此外, 最近相當熱門的GM (Genetically-modified) food (基因改造食物) 也是非常大的法律問題. GM food的廠商一方面希望他們的產品在法律 上的定義是 "新" 的, 如此才能申請專利; 一方面又希望產品 "不" 太新, 以逃過食品藥物管理的法規. 顯然, 一個法律的戰爭又要開始. 日本在上個月宣佈, 將開始進行為期五年的GM food安全測試, 其結果 也是非常值得我們關注的. 麒麟啤酒已經宣怖, 直到2001年, 該公司都 不會參與日本政府的這項計畫 (不會使用GM food在他們的產品內). 似乎, 日本國內朝野並沒有很好的共識. GM food到底有沒有毒性呢? 目前依然未解. 過幾天, 英國醫學雜誌Lancet 將發表一篇老鼠實驗的研究報告. 該報告宣稱GM food對老鼠有害. 不過, 目前依然受到相當大的爭議. 理由是: 一般認為該研究所採用的方法並不 夠嚴謹. Lancet雜誌社已經聲明: 該報告的刊登只是為了提醒世人, 並沒有 要為該研究背書的動機. 我想, 全球的人都會很想知道這篇快發表的報告 到底寫了些什麼. 最後, 以往用來減少GM food對生態的影響的策略 (叫做 "refuge"), 開始 有分子生物學的證據顯示: 也許是無效的. -- Chimaera和GM food這兩個議題, 遲早 (保守估計在十年內) 會降臨台灣的. -- 參考資料: 1. Legal fight looms over patent bid on human/animal chimaeras. <Nature 392: 423.> 2. Crop trials seek to allay public fears. <Nature 401: 3.> 3. Debate on stem-cell ethics develops. <Nature 401: 8.> 4. Biotech companies must get back to basics to weigh up risks. <Nature 401: 207.> 5. Beyond "substantial equivalence". <Nature 401: 525-6.> 6. 美國憲法. 7. 自由時報. -- 「你在挖鼻孔嗎?你可以再挖深一點,…… 呵!第一次發現自己有鼻屎,自己都嚇了一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69.s1.ts30.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