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人生就是為了找尋愛的過程;
>每個人的人生中都要找到三個人。
>
>哪三個人?
>
>第一個是你最愛的人,
>第二個是最愛你的人,
>第三個是你共度一生的人。
>
>首先你會遇到你最愛的人,然後體會到愛人的感覺;
>之後明白了被愛的感覺,所以才能發現最愛你的人;
>當你經歷過愛人與被愛,學會了愛,
>才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
>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
>
>但很悲哀的,在現實生活中,
>這三個人通常不是同一個人。
>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
>最愛你的,往往不是你最愛的;
>而最長久的,偏偏不是你最愛也不是最愛你的,
>他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
>
>你,會是我生命中的第幾個人呢?
>
>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他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
>可是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
>他愛你的時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同樣的,
>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繼續去假裝愛你。
>
>當一個人不愛你選擇離開的時候,
>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如果你也不愛他了,
>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
>
>如果你還愛他,
>就讓他幸福快樂吧...
>讓他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
>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
>就表示你也已經不愛他了,
>你都不愛他了,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變心呢?
>
>
>
>老公:"親愛的,如果妳愛我的話,為什麼不能為了我從後面好好的擠牙膏呢?"
>
>
>老婆:"老公,如果你愛我的話,為什麼不能讓我隨便擠牙膏呢?"
>
>
>如果你真愛一個人,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
>愛他的好,也愛他的壞:
>愛他的優點,也愛他的缺點,
>絕不能因為愛他,就要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
>萬一變不成,你不就不愛他了?
>
>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說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
>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
>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
>畢竟,感情必須付出,而不是只想獲得;
>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如果你們感情不夠穩固,
>只好認輸,既然不能同步,損失了又有什麼好可惜?
>
>兩人在談情說愛的時候,
>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要對方為我們許下承諾...
>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
>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
>既然不相信情人,發誓又有什麼用呢?
>而且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
>
>海枯石爛、地老天荒─
>
>明知道海根本不會枯、石頭也不會爛、
>地不會老、天更不會荒;
>就算會,我們也活不到那時候。
>
>提醒大家,許下諾言的時候千萬注意,
>不要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最好是承諾做不到的事;
>反正做不到的,隨便說說也不要緊。
>請記住:"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
>
>剛剛上面那幾句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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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坦白是一種傷害,
我選擇謊言。
如果謊言也是傷害,
我選擇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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