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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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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稱呼我﹁愛﹂的名字,就是在這個時候擁有的,那時是我剛滿十六歲的秋天。
>
>為了要成為一個大家都喜愛的女孩子,店裡的媽媽桑便替我取名為﹁愛﹂。在那之後
,我所認識的人們都叫我﹁小愛﹂。以﹁愛﹂這個名字,再度展開了我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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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16歲的我來說,可以讓我昂首闊步的地方就是涉谷及新宿。
>我討厭打敗仗。
>來往於迪斯可之間,朋友會不會增加?走在路上,會不會被人搭訕?這就是用來衡量
女人魅力的標準。
>從百貨公司偷來的黑色套裝,裡面是豹紋的襯衣,腳上穿的是後跟都快被磨光的白色
或黑色高跟鞋,當然高度還是在7公分以上,頭髮則是用雙氧水去色,然後吹成高高的
髮型,這就是我最佳的戰鬥狀態。香奈兒或古奇這些名牌我都不知道,只是照著看到的
服飾穿著類似的樣子上街。
>一開始我是以六本木的迪斯可女郎以及在涉谷出沒只想展示自己的身體,但其實有點
土氣的女郎為範本。像在新宿區公所大街上的阻街女郎般物色男人,然後像哈姆斯特丹
的櫥窗女郎般地引誘他們,我無意識地對覺得不錯的男人進行目送秋波的捕獲作業,而
對比自己好的女人則以威嚇的方式趕走她們。這樣的我,每天快樂的不得了,連不安都
忘記了。
> 我以交遊廣泛以及和許多男性發生關係而感到自豪。
> 即使別人在背後對我指指點點,但因為快樂所以也不在乎。什麼要好好愛惜自己的
身體啦,對親人的歉意啦,對男朋友的內疚什麼的,這些值得嘉許的道德觀都已經失去
,對那些還在參加交友派對的傢伙,和都快30歲了卻還自嘆沒有姻緣的老大姐嗤之以鼻
。每天我都以日漸增多的男人電話號碼而自傲,就這樣地反覆過著看似快樂卻天真得可
以的日子。
>
>
>
>那一天就同如往常一樣從迪斯可回來的清晨,我為了找男人而和朋友在涉谷的中央街
及公園街閒逛。
>﹁叭叭-﹂
>聽到汽車的喇叭聲,我們回頭一看,看到的是一台敞篷賓士。
>﹁哇!好帥啊!今天就決定跟他走了。﹂
>被高級車所吸引,於是就自作主張地決定了今天的對象。但在那一瞬間從車上下來的
,是一個看不出年齡、感覺怪里怪氣的男人。
>比160公分的我還矮,穿著不合身的灰色雙排釦西裝,脖子上打著橘色的華麗領帶
,手上載著亮晶晶的純金勞力士手錶,腳上黑色WINKCHIP的皮鞋擦得發亮。他從粉紅色
的襯衫中伸出的頭像鳥一般死氣沉沉的還十分猥瑣,臉的正中央突起了如鉤子一般的鷹
鉤鼻。只是這樣就夠引人側目了,更何況他還將染成茶色的長髮用橡皮筋綁在腦後,穿
上西裝後更像是隻骨瘦如柴的鳥,也可以說感覺上就像﹁奧茲魔法使﹂中貪吃的魔法使
變裝成人不像人的樣子。
>他帶著很詭異的笑容走了過來。
>﹁吶,要不要去喝杯茶?﹂
>﹁不去!﹂
> 我和朋友很乾脆地拒絕了。
>
> 在當時,我們之間流行著﹁車僮﹂和﹁飯僮﹂這樣的話,如果是朋友正在追的就不
算。而指那種會開車來接送的男人︵車僮︶和有一點錢會請吃飯的男人︵飯僮︶,還有
會依你的請求送你禮物的男人︵貢君︶。撇去外表不談,忠誠又聽話,能有這樣的男人
養是件非常得意的事。
> 那個男人雖然開外國車看起來很有錢,但我們還是沒有那個勇氣和他過夜,可是肚
子又餓,沒有交通工具,身上也沒錢。
>
>﹁利用他一下吧!﹂
> 我對朋友使了個眼色,兩人便上車和那個男人朝著銀座的東急大飯店而去。我們和
這個男人在飯店的候客餐廳吃飯,並沒有特別聊什麼,只是一邊聽著那男人得意地說他
自己的事,並對他津津有味的詢問加以回答而已。真的只是吃飯而已。
> 在銀座的飯店用餐,還有賓士,加上用戴著勞力士的手拿金卡結帳,對16歲的我來
說,那是讓人非常目眩神迷的行為。年輕又有錢,雖然醜了一點,不過想想還是可以用
,於是就問了他的電話號碼後回家。
>我們兩個人要求他送我們到我們家附近,而就在車子開走之後,我們就一邊盡情地嘲
笑這個請我們吃飯的男人,一邊和要坐車去上班的人們朝反方向往家中走去。身穿華麗
的打扮但臉上的粧卻早已脫落的我們,在那些上班族的眼中一定很滑稽吧!
>
> 這就是和石川秀之的相遇。
> 石川先生大約30歲左右,職業不明,他本人說他是醫生,但真正如何就不知道了。
住在世田谷的高級住宅區,一個月房租要四十多萬的大公寓裏。他總是得意地使用肩掛
式電話,看起來雖然很俗氣,但這卻是有錢的象徵。
> 我介紹了很多朋友給他認識。他的高級公寓總是像高級公關小姐的候客室一般,有
著許多年輕的女孩聚集著,空氣裡充滿著女孩子特有的香氣。在我的玩伴中沒有一個自
己住,彼此的家距離都很遠,但是最後一班回家的電車載不走我們這些不良少女。對離
家出走的我們來說,石川先生的家,就如同隨時都可以進去的高級飯店般地任我們使用
。簡單的說,這裏就是我們的聚會場所。
>
> 應該是一個人生活的石川先生,他家的化粧台以及洗臉台,不知道為什麼總是有很
多香水及流行的化粧品。每個人都可以隨時淋浴、化粧以及伸懶腰,於是大家便開始向
石川先生撒嬌,想要更多的東西。
>﹁吶、一起去玩吧!﹂
>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用熟悉的撒嬌聲說話。
>﹁晚上用石川先生的金卡來讓我們好好地玩樂吧!﹂
> 也有這樣厚臉皮的請求。
>﹁希望今天可以碰到很棒的男人。﹂
> 我拿起石川先生家的香水噴在脖子上。
> 每天過著這樣隨便的日子,但是,石川先生也不是笨蛋。
>﹁妳們!自己去找房子吧!﹂
> 就在相遇一個月之後,石川先生要我們自己去租房子。可是沒有錢又沒有工作,而
離家出走的女孩更沒有保證人。光是考慮如何過完今天就讓我們煩惱,更別說是一個人
過日子了。
> 他不知道是不是看不過去,還是真的要趕我們離開這間屋子,石川先生借了我一些
錢並擔任我租屋的保證人。
> 雖然很令人高興,但借來的錢我沒辦法還。不過石川先生還是對我說:﹁那也沒有
關係。﹂
>
> 為什麼?為什麼要對我們那麼好?借給我這麼多錢不就等於把錢丟掉一樣嗎?而且
還為離家出走的小女孩當保證人。真是奇怪的傢伙。
>
> 內心雖然這麼想,但這是個機會。
>
>﹁這樣,就可以隨自己的喜歡帶男人回來了。﹂
> 我是真的很高興,這是16歲的我有生以來第一次一個人過日子。
> 石川先生幫我租的公寓,是一間在目黑區的套房,用同一色系裝潢起來的房間中,
14個榻榻米大的組合地板加上一套衛浴設備,一個月的房租要十三萬八千日元。雖然房
租很貴,但是當時組合地板及同一色系非常流行,所以儘管是有點過份,但還是想住看
看。
>﹁既然這樣的話,就好好地去找個工作吧!﹂
> 我第一次想去找個工作。﹁要工作囉,加油吧!﹂心中這麼決定著。
> 就這樣我的﹁水之花道﹂︵色情之路︶就此展開了。
>
>
>
>雖然之前曾在湯島的卡拉OK工讀了3個月左右,但是無法相比的是,六本木俱樂部的
華麗、耀眼、豪華讓我心跳不已。想到可以真的進入接客的行業,我的心既興奮又喜悅
。
> 六本木俱樂部的女老闆以及姐姐們真的是好人。
> 她們都很會化粧,總是穿著很好看的衣服,閃亮的寶石戴在美美地手上,擺出﹁這
可不是玩具喔!﹂般地姿態將閃閃亮亮的手錶戴上,全身上下都是來自異國的甜美香味
,這才真正是女人的模樣。和她們比起來,自己真是自殘形穢,就好像月亮和鱉。
>﹁好!加油吧!﹂
>
> 從小時候開始,我就一直不斷地在讀偉人傳記,例如﹁海倫.凱勒﹂、﹁居禮夫人
﹂和﹁南丁格爾﹂。因為雙親總要我讀各種傳記,想要我變成偉大的人,所以要我向歷
史上的人物學習,他們一定是這樣期待的吧?但是在傳記中,值得我崇拜尊敬的女性根
本一個都沒有。每一個偉人的生活方式就好像是在說謊,不管誰的人生我都不羡慕。
>違背了雙親的期待,我第一個尊敬的人,以﹁要像她一樣﹂為目標的是那些接客的大
姐。
>不管往什麼方向都不能按照自己意願努力的我,比任何人更討厭﹁努力﹂這個字的我
,如魚得水般地鼓足幹勁開始工作,心裡就好像把油倒在火中一般地開始燃燒。
>記得小時候要去遠足前,我總會興奮得睡不著覺,計劃著可以帶的三百日元以內的點
心,努力地考慮著要買些什麼,而且從前一天就開始整理自己的背包。我每天就帶著如
同記憶中這般快樂地展開冒險。每次要出發到六本木時,就好像小學時的遠足或是運動
會般高興得無法自已,在那裡滿是漂亮的姐姐們以及帥氣的男人,我每天晚上的心情都
非常高昂。
> 漸漸地我變得愈來愈奢侈。
> 想要套裝。
> 想要皮包。
> 想要戒指。
> 想要手錶。
> 這個也要,那個也要。
> 付了十三萬八千日元的房租,買了想要的東西,即使一點點距離也坐計程車,錢一
下子就沒有了。
> 當時進到店裡時心想一天有二萬七千日元接客的工讀費應該就滿足了,但露出誠懇
笑容的純淨少女,一瞬間就被金錢及欲望給污染了。
> 這些渴望的飾品及名牌,都只是誇飾自己外表的道具,是為了裝飾空虛自己的必需
品。不知當時是沒有察覺到自己的可悲呢?還是不願去察覺?漸漸地無聊的願望愈來愈
膨脹,到了連自己都無法控制的地步。
> 總之就是愈來愈想要、愈來愈想要鈔票,於是我開始不斷地努力提升自己的標準和
營業額。
>接客這種工作看起來很簡單,其實是很辛苦的職業。每天要打電話給客人,對待客人
要極為細心以免失禮。因為有客人就有薪水,所以只要多注意細節及多花些心思,自然
就能讓客人記得你。遙遙在我之上的一流大姐們,每天都會詳讀報紙﹁日經新聞﹂,所
以不管接待任何職業的人都可以談得非常投機。在那個充滿好奇與未知的世界中,我想
和更多的心靈親近,也真的遇到了很多的人。
>
>
>
> 在那裏有一個被稱為No.1非常可愛的女孩子,她的名字是倉地明美。19歲的她,擁
有令人非常羡慕的外表,明明身高只比我高1、2公分,但腳的長度不管怎麼看都相差
很多,小小的臉蛋有如洋娃娃一樣的完美,即使是身為女性的我看了也十分著迷。因為
有著容易親近的笑容及爽快的性格,因此每個人都很喜歡明美,而且她全身都是香奈兒
,身上總是搭配著許多從來沒有看過的高貴金屬及毛皮,總之,從上到下看起來就是非
常的﹁俱樂部﹂的風格,可說已經到達接客行業中最高級的打扮了。
> 那時的我,香奈兒是什麼東西根本還不知道。
> 雖然有時會在銀座的百貨公司看到香柰兒品牌的店,一面想著原來就是這個,一面
跑了進去。但是一看我皮包中只有三萬日元,再看到架子上還差一個零的價格,就不由
得倒吸了一口氣,像逃跑一般地離開。我覺得自己有點丟臉,並對明美和我的生活竟然
差距那麼大而感到愕然。
>
>
>
>最初我一個人住在目黑的公寓,明美則是住在自己家裏。
>﹁我想一個人住。﹂
>﹁那就搬到我住的附近來吧!﹂
> 就這樣明美搬到我住的附近,而我們也開始玩在一起。
> 雖然說一個人很自由,但總覺得孤單。家搬到附近的明美和我,兩個人日以繼夜一
直到處玩著。
> 夜晚六本木街道的霓虹燈,和一萬個蒂芬妮的寶石排在一起,有著相同的光輝及魅
力。未曾和明美相遇的我,不管再怎麼努力再怎麼加油,都不可能在這條街上昂首闊步
,不論是在視覺上或在金錢上都不可能。可是因為和明美親近的關係,我可以抬頭挺胸
地走在六本木。和明美成為朋友之後,我和六本木的距離就縮短了。
>
>她是一個很大方的姐姐,也是個很照顧我的姐姐。
> 我生病、痛苦的時候她會來看我,我金錢有困難的時候她會資助我。可是當我想一
個人的時候,這份溫柔就成了累贅。有時心裡有很多事情在煩,便會想和別人保持距離
,這時就會用答錄機。當然,她的電話也不接。
> 雖然如此,她還是會一直地打電話過來。
>﹁喂,不在嗎?﹂
>﹁喂,你在那裡呢?﹂
>﹁喂,你在做什麼?﹂
>﹁喂,你在睡覺嗎?﹂
>﹁喂…﹂
>﹁叮咚、叮咚。﹂
> 最後,她就會跑到我家來按門鈴。
>﹁愛,你在吧!﹂
> 明美嚇人的聲音在屋子的最裡面就可以聽得到,如果不馬上開門的話,她就要開始
敲門了,她會來的原因是因為經過我家時看到窗戶開著。
>﹁這個勞力士是白金的喔!﹂
>﹁寶格麗的項鍊,三百八十萬日元!﹂
> 明明沒有拜託她還特意拿來給我看。但說到﹁寶格麗﹂,一直只有想過﹁優克爾特
﹂那些小牌子的我,看到了之後確實很想要。
> 我不想聽到她說的話。不管是臉蛋或是身材都比我好,家裏又有錢的明美當然會吸
引男人們的視線,這是我最不能夠適應的。雖然一方面和明美愈來愈親近,但心中不知
從何而來的痛苦,也漸漸地湧了上來。
>
> 順子。
> 她也是存在我心中的一個憧憬。
> 她擁有的是吹彈可破的白色肌膚,一頭烏黑的長髮和亮紅色的口紅互相輝映的成熟
女性。在她旁邊的男人總是以群計算,﹁女王陛下﹂這個名詞大概就是為她而存在的吧
!
> 當時,她所喜歡的對象是是個身高176公分、擁有適合白襯衫的古銅色皮膚、膨
鬆的長髮和有一點羞澀笑容的人,再加上18K金的項鍊和勞力士錶,喜歡他的女孩子也
是一大票,就好像當時極為出名的﹁迪斯可的黑衣人﹂一般。
>
> 順子很簡單地就問出他的電話號碼,幾乎每晚都打電話給他,然後就和他睡覺。但
是她依然一副不是很高興、一點也不雀躍的樣子。她是用一副﹁這是理所當然的﹂表情
,淡淡地說著那一晚的事情。
> 問出電話號碼之後,她和他通了幾次電話,但一直無法約定下次約會的時間。那個
晚上原本我們是和她在一起的,但後來她說:﹁現在要去和他見面。﹂依然看不出高興
的樣子,就這樣和我們分道揚鑣。
> 但是,不到一個小時之後,她又回到我們這邊。
> 總是趾高氣昂、冷漠得令人感到厭惡的她,看得出眼中閃著淚光。即使如此,她仍
然不甘示弱地假裝平靜,冷淡地無感情般說著剛才她和那個男人之間的短短對話。
>﹁妳要在這裡睡也可以,可以借我十萬日元嗎?妳喜歡我吧!﹂
>﹁我要回去。﹂
> 她毅然決然地說出口,轉身就離開了他的房子。
> 然後,就立刻回到我們這邊。
> 對她來說,向男人拿錢是家常便飯,但是如果男人向她拿錢,那是她自尊心所不允
許的,她這種明快拒絕的心情我非常了解。
> 而且因為是在我們前面,所以她絕對不會哭出來,自尊支配著她,在之後她還是裝
作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 但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總是喝了酒開始大鬧的她,好像失去了什麼…
>
> 順子藉著喝酒醉,已不知道和多少男人睡過,更離譜的是連朋友的男人也睡了。在
明美出國旅行的那段時間,她甚至向明美的男朋友下手。
>﹁喂,是我。我跟妳說,我昨天跟妳的男人睡了。就這樣,拜!﹂
> 還打電話給明美做了這樣的留言。
> 那個時候,明美才剛開始和他的男朋友交往而已。
>
>
>
> 奈緒。
> 除了氣量狹小之外,她也是個愛慕虛榮的女子。
> 因為本身沒什麼自信而產生的對抗意識,所以即使是用不好的手法,都要表現出不
肯服輸的態度。
> 例如:明美因為出國旅行而家裡沒人,她就會吃定明美大方的性格,而要求讓她使
用明美的房間。在那個房間裡,手錶、寶石、名牌服飾等,一應俱全。
> 然後帶男人到那裡去。
>﹁怎麼樣?這個房間不錯吧?這全都是我的喔!﹂
> 她只要從糟老頭的手中騙到錢的話,即使是在便利商店買個幾百日元的東西,都會
特地拿十萬日元出來,然後再抽出其中一張一萬日元來付帳。更離譜的是,還私自將明
美的寶石飾物像自己的東西一般穿戴在身上出去玩。
>
>
>在六本木朋友間所謂的﹁友情﹂,其實不知道摻雜了多少的﹁羡慕﹂及﹁嫉妒﹂。這
些可想而知的事件每天在六本木不知道有多少,其中雖也有令人生氣的事,但那都是些
不知從何而來的妖豔女子所引起的。
> 所有的原因都來自於﹁異性﹂的存在。當得到令人注目男性的一瞬間,內心的自尊
就立刻滿溢出來。
> 我是如此,我的朋友也是如此,其他姐姐們也常追著藝人們的屁股跑。
> 不過不是一般的死纏爛打。就像在六本木等地方,只要每晚都出現的話,一個星期
最少就可以見到一個藝人。當然這也僅限於流行的店、酒吧以及藝人聚集的場所,只要
在那裏,歌手、演員、偶像甚至連搞笑藝人那些平常看起來遙不可及的人,都可以在這
裏和他們像普通人一樣玩在一起。不可思議的是女性的藝人很少,以男性藝人居壓倒性
多數。
> 能夠和那些男人打招呼、一起喝酒,甚至是一起做愛,這些都是我們最愛不過的事
情。
> 總之大家都想和有名的人睡覺,當然是因為趣味本位和好奇心的關係,不過能和藝
人睡覺表示自己有這份能耐,所以我們也就很簡單地張開了大腿。
>﹁這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 到了隔天,這句一定會變成嘴中聽似毫不在意的玩笑話,即使是和好笑的人或醜的
人睡,只要是和名人睡都會覺得驕傲。
> 可是對那些藝人來說,他們也只是剛好與這些小姐對上眼,玩玩而已。
> 即使如此,還是有人會一直等著藝人跟她們連絡,不管怎麼玩,不管再怎麼忙,只
要他們肯約的話,就會將那天的行程空出來。
> 如果和普通的男子交往時也有這樣情況的話,就會有﹁被耍了﹂的感覺而惱怒,但
是如果對象是藝人的話,則會有﹁那也沒關係﹂無所謂的想法。
>
>
>
>
>我們是為了去迪斯可玩才去工作。
>在高台上跳舞的迪斯可女郎們,每一個都穿著緊身衣、掛著閃亮的腰帶、拿著香奈兒
的皮包、穿著7公分以上的高跟鞋,最後再戴上像淺野溫子一樣很大的金色首飾。她們
如果要跟男友要禮物的話,一定是名牌的貴重服飾。白天穿得普普通通,一到晚上就變
得非常華麗,整天都想著能和開著賓士車SL或是保時捷的男人約會,這不折不扣是泡沫
經濟黃金時代的寫照。
> 我們的狂歡好像不會結束一般,六本木的霓虹燈也未曾消失。和找男人不一樣的是
,計程車不到晚上2、3點是招不到的,即使招到了也不是要回家。酒店一直營業到早
上4點,如果警察來的話,就會把店裏的燈關掉,裝作已經結束營業,但10分鐘後再繼
續播放西洋熱門音樂,一直狂歡到天亮。
>在我們的心中沒有﹁結束﹂這個字,甚至連想都沒想過。
>這樣快樂的時光、這種和同伴們毫無顧慮遊玩的日子,是不是可以每天持續下去呢?
也曾不以為意地想過這件事,但連將來的事都不曾考慮過的我,當然也不會擔心。每天
以短暫的戀愛為樂,所以也常常到有男人工作的店裏玩,為了有人來搭訕所以也打扮得
特別漂亮。心裡只想著如果不快樂的話,不要做就好了,反正好男人多得是。我就這樣
不知道談了多少次戀愛。
>只要今天過得快樂,那就夠了。
>
>
>
>
>
>
>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我變成了金錢的俘虜。
> 因為我把我未成年的事說漏了嘴,所以不得不辭去了原本在六本木俱樂部的工作。
17歲的我,就到了銀座的俱樂部去當公關小姐。
> 和六本木不同的是銀座的公關小姐顯得更高級。如果說六本木的公關小姐是娛樂節
目的參加者,那麼銀座的公關小姐就是節目的主持人。不管在哪裏都是和客人站著說話
,服裝也是高雅的和服,打扮得華麗還不如穩重的氣氛,客人也是為了追求這種氣氛而
來。
> 我原本就是六本木的辣妹,與其當主持人,我還比較喜歡當參加者,和客人一起玩
鬧。比起工作來說,工作結束後去迪斯可玩的事情更重要,所以還是會很平常地穿著露
出肚臍的衣服去上班,也因為如此,很快就賺到了錢和不動產。
> 在銀座工作是痛苦的。
> 從我住的地方到銀座,坐計程車走二四六號道,每到並木大道時就在塞車,眼看店
就在眼前卻無法前進,手錶的針慢慢指向8點。店裏的規定是每遲到10分鐘,就會扣1
小時的薪水;所以有時預計會遲到超過30分鐘的話,就不去上班了,中途就轉到別的地
方去玩。
>銀座俱樂部的營業時間是從晚上8點工作到12點,每天領四萬日元。比起一般打工的
薪還算是不錯的,但相對的我們有業績上的壓力,每個月的業績至少要有純利三十萬日
元。
> 為了達到業績,剛開始工作的時候,即使每天都去上班,同事也不會因此討厭你。
比較有把握的客戶每天都要打電話問好,為了做頭髮就要去美容院,有時也會穿著和服
上班。努力的話,每個月剛好可以達到業績,而得到還不錯的薪水。
> 可是如果加上回家的計程車錢、做保養的錢…不浪費的話,每天自己也還要多負擔
一萬日元。如果要想提高業績的話,就要隨客人的意思,下班後也要陪客人,如此的話
玩樂的時間就減少了。
>我之所以工作是為了去玩,現在卻本末倒置了。
>我因為玩樂的黃金時間都被工作所佔據而感到痛苦,於是開始不去上班,店裡當然也
就把我開除了。
> 一如我所預測的,我很快就沒錢了。
>在我身邊有很多是一邊在各種地方工作,一邊找尋金主,等找到有錢的人包養就立刻
把工作辭掉的人。也有的小姐只要碰到可以叫乾爹的金主,就進行被稱為特攻隊的賣春
行為秘密勞動。
> 可是我絕對不和老頭做愛。我才17歲,在我心中有所謂﹁生理性不做﹂的原則,我
的少女之心還未枯萎。
> 但我還是一直煩惱著這也沒有、那也沒有的問題,所以心裡總想早一點找到一個有
錢的資助者,不過雖然有這個想法,但卻一直無法行動。
> 可是,我需要錢。
> 愈是變成愛慕虛榮的貧窮女子,就愈想要做更多的打扮。
>也因為這樣,所以更需要大把大把的鈔票了。可是為了營業額和業績而一直努力是很
痛苦的,又不想和老頭睡。雖然想要資助者,可是又不想和他睡,賣春更是不可能。其
實在六本木的話,把身體賣掉,一個晚上便宜的話是五萬日元,一般的價格是十萬日元
,在銀座則是二十萬日元。這些錢都可以輕易地得到,可是我絕對不幹。
>雖然想要錢,可是又不肯接受老頭子,那之後要怎麼辦呢?於是我就去找做色情按摩
的朋友商談。
>﹁這樣的話,我介紹妳來我們的店好了。不用真的做,又比風月場所輕鬆多了。即使
是色情行業也有很多是很辛苦的,色情按摩就還不錯。﹂
>她的收入是每天將近十萬日元。
>﹁不要看我這樣,我也曾是公關小姐!﹂我心中一邊沒來由地這樣想著,一邊問她詳
細的工作內容。說實在的,此時我也有﹁真的做也沒有關係﹂的想法。
>﹁是什麼樣的服務呢?只要讓他射出來就可以了吧?﹂
>﹁嗯,射出來就結束了,很簡單喔!﹂
>﹁那要怎麼讓他射出來呢?用手嗎?﹂
>﹁首先,要兩個人在一起淋浴,要將客人的那個地方仔細地洗乾淨,房間大約是3個
榻榻米的大小。然後讓客人朝上躺著,再親他的乳頭和肚臍。﹂
>﹁然後呢?﹂
>﹁最後就是重點啦,就從下面開始舔,然後是睪丸,再來就讓客人發出嗯嗯的聲音,
是不是很可愛呢?﹂
>﹁咦?不是用手讓他出來,是用嘴巴!?﹂
>﹁對啊,客人就是為了這個才來的。﹂
>原來我以為只有用到手,結果沒想到連嘴巴也要用上,我絕對不要。但如果那時只是
用手服務的話,現在的我,或許早已變成色情按摩小姐也說不定。
>像﹁ワタリダコ﹂、﹁トップスピン﹂、﹁レッドシュ-ズ﹂、﹁キャバクラ﹂這樣
的店,還可以讓我以一天體驗的形式來打工,而且工作完之後立刻就可以領錢,但是薪
水比俱樂部少很多,只有兩萬元日元左右。但無論如何只要從晚上8、9點開始工作到
半夜1、2點之間,5個小時就可以馬上拿到錢,我常常隱藏年齡到這樣的店裡去打一
天的工。
>下了班之後,拿著賺到的錢到六本木去玩,就這樣日復一日地過去了。可是玩得太過
分而沒有去店裏工作的話,當然就沒有收入,而且為了要去玩、為了打扮,每個月又要
花很多錢。
>我會將每個月所花的錢記在筆記本裏。
>1990年一月,一百零九萬五千元日元。二月,九十四萬八千日元。三月,一百五
十五萬日元。四月,一百八十萬元日元…。
>那一瞬間我懷疑自己的眼睛,對於那麼大的金額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