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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zes (思考回到海洋的方式)》之銘言: : 不過我是非常贊成NSO同一曲目至少應該要南北演出三場以上 沒錯 一個職業樂團 像NSO一年約只有四十場 實在太騙錢了 騙納稅人的錢 我覺得台灣樂團最離譜的 是拉好 拉不好跟他的薪水都沒差 因為他的薪水跟票房或是樂團營運無關 是政府出的錢 這算哪門的職業? 誰又可以監督? ---- 美國的交響樂團 樂季就有三十套曲目 一套最少三場 每個樂手幾乎一年都是一百場以上的音樂會 甚至有時到一百五十場以上 所以他們的高薪 也是一場一場拉出來的 暑假非樂季期間還有其他的音樂會 票房關係著營運 因為票房少 廣告可能就差 廣告差 贊助就會下降 贊助下降 馬上可能團員就要減薪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