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varra (Ubiquitous RomanticismI》之銘言:
: 一般的協奏曲或是奏鳴曲,若有分數個樂章的,通常是各樂章各自完結
: 然而有部分作品,樂章間是連貫演奏,
: 前一樂章的末段即醞釀下樂章的主題,或是以橋段形式連結
: 通常是二、三樂章間連續演奏的情形比較多,
: 例如:Beethoven: piano sonata op.53、op.57,op.81a;
: Schumann: piano concerto;Rachmaninoff: piano concerto No.3 ...
: 最近注意到 Bruch: violin concerto No.1 op.26 是一、二樂章連奏,
: 似乎是個十分少見的例子。
: 因此我想請教:還有那些有分樂章的樂曲是此種型式,
: 亦即僅一、二樂章連奏,其餘仍各自完足?
我認為Mendelssohn的小提琴協奏曲應該也算吧
第一與第二樂章間用雙簧管的長音連起來
第三樂章就沒有這樣的安排了
: 不包括整個曲子僅一個樂章者(如 Tchaikovsky: piano concerto No.3),
: 不包括全曲不分樂章者(如 Liszt: piano concerto No.2),
: 亦不包括全曲雖可約略分為數個樂章,實則一氣呵成者
: (如 Rachmaninoff: piano sonata No.2)
: 謝謝!
就我的想法
也許作曲家只是想延續上個樂章的情感
而不經意地在形式上做了些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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