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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過很多次國家音樂廳欣賞音樂會 雖然很"幸運"的未見過這種事發生 但還是覺得很誇張 而且聞所未聞 不過這也突顯了兩件事 1.在音樂廳也是禁止攝影或錄音的,可是有觀眾這麼明目張膽 顯見音樂廳的人員執法不嚴 如果在戲劇院發生這種事,觀眾會馬上遭到制止 2.主辦單位及音樂廳在遇到狀況時缺乏應變能力 我認為 即使是因為鋼琴家的要求而你們不得不換座位 第一排的觀眾應該向音樂廳求償才對 你不應該退讓 因為錯不在你 觀眾的權益不宜漠視 ※ 引述《pkjksl (小魚)》之銘言: : 我坐在第一排 : 看到旁邊掉落的真的以為只有包包而已 : 沒想到還有錄音器材 : 也難怪音樂家會生氣 : 但是就像您說的這真的是下下策 : 因為我覺得我無辜被牽連真的很倒楣 : 第一排的位子轉到任何一個地方 : 說真的就是硬要被降等,怎樣都會不滿 : 要趕也應該要只趕那個錄音的人 : (順帶一提,那個錄音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是犯法的~) : 我有和陳郁秀說明我的理由 : 但因為我的年紀比起第一排的其他人 : 明顯看起來「相較下」就是年輕人 : 再加上我因為也算是從事同性質的工作 : 不大想太為難同行 : 結果呢,就因為我沒那麼堅持的同時 : 有個大嬸就直接架著我,說,啊,那你就坐第三排吧~ : 當然我可以很堅持 : 可是我在不想為難同行的同時 : 說真的我讓自己非常難過 : 因為我很期待昨天的音樂會~ : 真的是首次破天荒 : 我被趕離自己的位子 : ※ 引述《menomosso (Moscow with Love)》之銘言: : : 昨天的問題 : : 在於那個人掉落的東西不只是包包 : : 而是錄音器材 : : 鋼琴家非常生氣 : : 從後台就打電話說下半場如果那人還在 : : 那他就不彈了 : : 問題是 : : 那位先生怎麼樣都不肯走 : : 也不肯撤錄音器材 : : 和你問題三的人一樣"堅持" : : 說錄音是他的自由 : : 最後 : : 主辦單位才出此下策 : : 讓整個第一排的人都離開 : : 我覺得這的確是下策 : : 但說到底 : : 問題還是出於聽眾 : : 我覺得你當時該爭取自己的權益 : : 讓真正該被譴責的人離開 : : 而非保持沉默 : : 那個偷錄音又掉東西的聽眾 : : 如果看到其他觀眾的憤怒 : : 也該知所收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5.124 ※ 編輯: ghty 來自: 218.167.175.124 (10/06 18:25)
pnpncat:贊同 即使到現在也應該直接跟音樂聽反應要求賠償 10/08 10:41